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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指点 [打印本页]

作者: anny1986    时间: 2010-12-18 14:26
标题: 请求指点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依规定给依法缴纳劳动保险,乙方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不缴纳。
  二、 乙方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扣发月工资的20%。
  三、 乙方离职时,应当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领用物品。未按规定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按甲方所规定时间发放。
  四、 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五、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 k! i/ S+ M& u+ r$ ]4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2 t7 R+ g) ?$ ~4 K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t9 }& X. N"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2-18 17:06
1、“一、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依规定给依法缴纳劳动保险,乙方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不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这一条没有必要,也没意义。
! h. Z7 d' L: y1 w2、“二、 乙方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扣发月工资的20%。”——此规定违法劳动法相关规定,无效。关于“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这一条没办法修改。关于“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扣发月工资的20%”倒是有办法,且不需要在被充协议里约定,你可以调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工作满一年就给年工资总额20%的奖金就好了。但前提是调整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 i; t1 u6 \3 v- m$ m- P- o3、“乙方离职时,应当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领用物品。未按规定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按甲方所规定时间发放。”——前半部分都没问题,但直接企业规章制度中约定就好了,不需要另外签补充协议啊。至于后半部分“工资按甲方所规定时间发放”不合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后三日内结清劳动报酬。如果单位一定要按规定时间发放,没必要签这个补充协议,签了也无效。跟员工沟通好就可以了,员工一般都可以理解。除非单位有违背诚信的前科。当然了,员工有特殊情况,比如:去外地,缺钱等,单位也要体谅,毕竟单位没有做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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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b% f; C6 Q; r0 f! Y+ d' K总体来说,这个被充协议没意义。你可以说说单位想要达到什么目的,这样的话大家好给建议一些。* \+ }# @. O5 t2 T( _" z8 z;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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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改头换面 于 2010-12-18 17: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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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o/ z8 A! R7 n) }* i, c* Y3 t 本帖最后由 改头换面 于 2010-12-18 17:10 编辑 $ K  h. w' f7 T& n6 j' j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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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y1986    时间: 2010-12-19 08:36
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工厂,在我们公司上班要不是四十来岁的大姐大哥要不就是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都不愿意交保险,他们对劳动法不懂,更不知道交保险的好处,公司是想全部人都叫保险;另外就是公司员工变化比较频繁,好些人都是来干几天就走,每次一走就来问工资发不发,我就想入职时签一个协议,规定好入职不够一个月不支付工资,这样他们敢了10几天再想走就会多思考下,可能就会坚持下去;我们主要是想员工能够长期稳定在我们公司工作。我们公司工资是压40天的,离职当时是拿不上工资的。各位请指教我这个补充协议应该怎么写合适?
作者: 凯达    时间: 2010-12-19 09:11
乙方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扣发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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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1 @. K% g# [0 `' U%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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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保险你公司出个通知,根据劳动法规定什么的。。。然后强制性购买,如果有意见,可以向劳动局提起诉讼 那样 我相信你们以后在劳动局一定是遵纪守法好企业
作者: 小雨的理想    时间: 2010-12-19 09:30
关于保险,这是国家的统一规定,保险的好处可以做一下宣传解释工作,如果劳动者坚持不上保险,我们单位是宁愿不用,以免为日后带来劳动纠纷的隐患;至于扣发工资,个人觉得是不合适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这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出现劳动纠纷,用人单位需则要支付经济补偿。* v, G. G. o9 Z8 A
即使按照协议上的双方签订了,与劳动合同法违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作者: 不吃韭菜    时间: 2010-12-19 09:54
 一、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依规定给依法缴纳劳动保险,乙方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不缴纳。
6 w% v  h# a. v保险必须缴纳,工人不同意的话尽量告诉他们保险缴纳的好处,以及国家对这一块的强制性,大部分的人都愿意在一个规范的企业里工作,你坚持合法操作久而久之别人也会接受,配合。实在是不肯交的话考虑一下不要用了。# @$ q1 E" Z3 ?8 ~1 I
  二、 乙方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扣发月工资的20%。4 L. c5 }* x5 }% {
这是违法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达到你们公司这个目的。6 c9 m$ H+ C3 A* Q7 K) I( W2 l
  三、 乙方离职时,应当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领用物品。未按规定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按甲方所规定时间发放。
/ J: e% X& {  F- C$ g/ J" s2 M% {3 t工资发放的时间应该是正常的发放时间,若是只按甲方规定时间发放不妥。9 H0 _$ L3 O1 Z: Z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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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浅见,希望有点用。。。
作者: anny1986    时间: 2010-12-19 11:23
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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