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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有什么限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乐道职业    时间: 2010-12-29 10:18
标题: 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有什么限制吗
TIP1:辞职不可随意
试用期员工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个人提出辞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除此以外,与转正后员工辞职的情形完全一致。员工既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辞职,也可采用除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不过出于良好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的考虑,员工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把握好将辞职意向明确通知给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并由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确认收到员工的辞职通知。避免用人单位以不辞而别或旷工等理由至员工于不利境地。
TIP2:承担违约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作者: langxin    时间: 2010-12-29 10:32
服务期协议也适应于试用期吗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12-29 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 R+ C5 Z4 v,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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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作者: langxin    时间: 2010-12-29 1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 ...
9 U+ g3 U8 }& ^4 u$ z7 X1 Q# x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2-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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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 U0 Y同意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离职了 不受服务期协议限制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12-29 12:12
一般也没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即便有,试用期离职可以不支付培训费。 本帖最后由 我爱书 于 2010-12-29 12: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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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yjoe    时间: 2010-12-29 12:57
特别提醒:尽量不要为试用期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就怕万一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原因如同楼上所讲,试用期员工离职可以不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用。
作者: jianxiu.su    时间: 2010-12-29 13:24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通知单位,对于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有两种情况:1、提供培训  2、竞业限制。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0-12-29 19:28
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有想过呢,不过我觉得,试用期内就给员工提供专项培训的,确实不太可能吧,有几个公司是这样做过的?既然是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讨论估计也讨论不出啥结果吧,嘻嘻!
作者: 乐道职业    时间: 2010-12-30 09:47
谢谢大家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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