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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新建立的社保制度,请指导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0-12-31 09:44
标题: 我的新建立的社保制度,请指导一下!!!!!
XXXXXXXXX公司社保福利实施细则
XXXXXXXX公司按照国家和江西社会保险规定为正式员工统一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
一、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的比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纳:个人应以本人上一年月工资的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缴纳基数:公司员工人员缴纳基数为全市规定的最低缴纳标准(以2010年的最低缴纳标准1375为例)。
(二)记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
即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8%(从2006年1月1日起,单位缴纳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上的养老保险储存额的计息
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备的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男职工:六十周岁;女职工:五十周岁。
2、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
1993年1月1日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决定。
(六)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就是将原来由单位发放的养老金改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有关银行或邮政代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汇进在银行或邮政开设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离退休人员可凭银行或邮政发的磁卡(存折)到本市各银行或邮政领取养老金。
(七)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职工再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基金。
(八)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在职职工辞职出国、出境定居等,凭有效证明材料,可领取个人缴纳的本息总额。
二、
工伤保险
(一)
工伤保险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全部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
工伤的定义
员工因公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
职工从事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
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工作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
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三)
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15日内)个人上报,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报送市或县劳动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7日内)经办机构决定受理后审核认定结构以书面通知企业(最长30天)认定工伤。
未被认定工伤或对结论有疑义的,15日内向同级政论或上级劳动局提供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供诉讼。
三、
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全部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1、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生育医疗费用的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取按限额、定额、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1、
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照限额方式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再限额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限额标准支付。
2、
住院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定额标准支付。住院分娩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项目付费方式支付。
3、
在职在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限额方式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超出限额标准外的医疗费用。
四、
意外保险
“鸿福卡”是一种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
(一)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每人每年固定缴纳100元。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特别说明
保险费
意外身故
10万元
意外身故、残疾累计给付不超过12万元(仅限非因航空、火车、轮船导致的意外)
100
意外残疾
12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
1万元
免赔额50元,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比例赔付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50/
天免赔天数
航空意外身故、残疾
40万元
天免赔额
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残疾
20万元
天免赔额
五、
实施注意事项
1、
社保福利享受对象为XXXXXXXX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2、
社保福利由公司统一支付,不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将社保金额以现金的形式支出;
3、
社保福利所列的个人缴纳金额由公司统一每月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六、
本方案从2011年1月起正式实施,2011年1月前的社保公司不予以负责,由个人自己办理。


XXXXXXXXXXXXXXXX
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0-12-31 09:51
在这其中我还有2个地方不是很明白:1、生育保险要是男方有缴纳,而女方没有,那么可以享受什么待遇!2、缴纳未满15年的,不补全年限金额,是否能将公司和个人缴纳的一起领取!
3、公司有些老员工是退休下来的,因为我们公司要的是经验所以,年龄普遍偏大,那么我们是否能为他们缴纳社保,而且他们自己也不愿意缴纳,怎么办才好?4、我公司只有1-2个未婚的,其他的都是已经结婚生子,是否可以不用为他们缴纳生育保险?5、因为当地是个小县城,所以医疗保险还不是很规范,公司想要缴纳都不是很方便,请问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能不能直接到市或省去办理??
作者: haoyuer@163.com    时间: 2010-12-31 10:26
来学习的
作者: aionovo    时间: 2010-12-31 11:34
回复 2楼 依无所愿 的帖子


    交满一年的话,女方生育时能报销50%的费用。
  只能领取个人缴纳的那部分。
  返聘人员签的应该是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保险吧。
  不能,生育报销是要交的。
  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其他的留给高人解答吧

作者: reaper_329    时间: 2010-12-31 14:39
男方生育保险可以给未投生育保险的妻子使用,具体什么待遇我也不是很清楚,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只能领取个人部分;退休返聘人员不用投社保,自己做个返聘合同就行了;应该是不可以没听说过缴纳4险的,听说过缴纳3险的~;不太清楚你们当地什么情况,我们现在都是网上操作,银行代扣,比较方便~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1-1-5 10:42
呵呵
谢谢指导。
我们这里是分开办理的吧
所以我们自己也还在摸索
毕竟这里不是很完善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1-1-5 10:43
回复 5楼 reaper_329 的帖子


    谢谢你,想问下,要是都已经结婚了,而且男年龄都 已经是30岁以上了,是不是 不用缴纳社保啊
作者: reaper_329    时间: 2011-1-5 15:21
回复 7楼 依无所愿 的帖子


    你说的应该是生育险吧,双方即使孩子生了也是要缴纳的,记住国家保险基金还是亏空中呢,这点钱国家还是惦记着的,哈哈~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1-1-7 13:45
这我知道,给领导我还要好好解释,毕竟我们公司只有3个未生育的
作者: haoed    时间: 2011-1-7 21:56
回复 2楼 依无所愿 的帖子


1、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是全部由公司扣的,社保公司通过地税自动扣款,因此一般来说不会存在男方有缴纳,而女方没有缴纳的问题。

2、当地员工的社保是没办法领取的,异地员工在离开工作所在地,社保可以转移到当地或一次性领取出来。领取的只能是个人部分,统筹部分是无法领取出来的。"

3、当员工年龄达到退休年龄,员工不用办理社保(否则都要办理),此时公司可以通过返聘形式与员工签订合同。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因此公司和个人都是必须缴交的。这个需要HR去做员工的工作。

如果员工真的不办理,让员工写书面承诺自愿不办理,责任和损失自担。走了这两步,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时一般是不会找企业,就是发生争议,企业的麻烦也较少。但是这样也是违法的,唯一的作用是堵员工的嘴。最好的建议是辞退员工。

4、五险是一起缴交的。这个你可以问当地的社保公司。

5、医保缴纳是根据公司注册的地址来确定的。你公司在哪个工商局办理注册的,社保医保就要在哪个地方办理。现在都是地税网上办理的,你可以问下当地地税局。


作者: ice-rainbow    时间: 2011-1-12 16:54
生育保险除了报销生育费用,还可以报一些流产、女性的相关生育方面(比如上环什么的)的费用的,所以即使生育了也可能会涉及到的
作者: zwall    时间: 2011-1-24 11:15
学习了~~~
作者: 祖朝野    时间: 2011-1-24 11:38
社保制度还需要企业另外制定吗?不都是按照当地的社保规定来办的吗?
感觉这种制度是企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比方“五、1、社保福利享受对象为XXXXXXXX公司全体正式员工;”那是不是试用期员工就不享受这个待遇?明显违法,要是员工拿这个说事,企业还被动。


作者: 谋事在人08    时间: 2012-7-18 16:25
刚好我们公司也正在做这个管理制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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