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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各位高手帮忙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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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妆颖魅影
时间:
2011-1-3 18:54
标题:
请各位高手帮忙一下。谢谢。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合同法内容不太懂,恳请各位帮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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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现在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混乱,因为老板性格原因人事职位变化很快,而且政策朝令夕改,没有一个人知道哪个文件是最新版本,而且还有很多霸王条款,如:全年迟到三次以上公司有权辞退并不赔偿经济损失等。那对于像我们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有一段时间表现不好老板会不会找以霸王条款来炒员工而不用支付赔偿金?这种霸王条款和制度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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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签的宣传部经理,工作职责也是上次写给老板,至今没有得到确认或是回复。最近他对我的工作职责又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宣传部应该去派发企业内刊,去拜访银行相关人士谈叛能否摆放企业内刊等等。本人不明白的是,本人合同签的职位是宣传部经理,但宣传部负责的具体工作是不是由老板说了算?我觉得“去拜访银行相关人士谈叛能否摆放企业内刊”这项工作与宣传有关,但是更应该是几个部门共同来完成的,如果他觉得我表现不好,会不会就以这项工作没做为由解除合同,他是不是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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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老板在港澳台还有分公司,之前为了激励我吧,每月协助港澳台公司做的一些事情,每个月港澳台支付我3000元做为补助(但工资是由老板用深圳帐号转入我帐号的)。从2010年10月起,我依然有协助港澳台工作,但没有收到他的款项了。我有发过短信给他依然没有任何回复。那么11月和12月我的工作都没有得到任何补助,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一是我没有和港澳台或是老板签订书面的约定;二是以前老板的电话记录可能很难搜集到了;三是汇入我帐户的款项,我也不知道能否查出汇出的户名(是不是我们老板,或者用途有没备注,这些都不确认)。以上情况,我有希望维护我的权益没?如果真要维护这份权益,是不是现在公司这份工作要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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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签的月薪是5000元,合同备注了公司实行6天制,月薪已包含加班费等。这样是不是合理?另外,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清单上又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000元,加班工资1000元,职位工资1000元,住房补贴800元,交通补助600元,伙食补贴600元。既然合同写了不含加班,工资清单上又列出加班费,是不是矛盾?公司想规避哪些合同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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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熟悉合同法及相关条款的高人们帮我分析并指导指导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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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提醒了老板要支付我2个月港澳台的费用,他对我最近很不满意,说我什么派发刊物的工作没做好?说什么我没有积极向媒体投稿等等,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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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妆颖魅影 于 2011-1-3 19: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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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1-1-3 19:21
1、公司现在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混乱,因为老板性格原因人事职位变化很快,而且政策朝令夕改,没有一个人知道哪个文件是最新版本,而且还有很多霸王条款,如:全年迟到三次以上公司有权辞退并不赔偿经济损失等。那对于像我们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有一段时间表现不好老板会不会找以霸王条款来炒员工而不用支付赔偿金?这种霸王条款和制度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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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制度只有在公示,并得到员工的确认,工会的同意才会有效。而因为迟到3次就与员工解除合同,未免也太过了,一般应该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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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签的宣传部经理,工作职责也是上次写给老板,至今没有得到确认或是回复。最近他对我的工作职责又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宣传部应该去派发企业内刊,去拜访银行相关人士谈叛能否摆放企业内刊等等。本人不明白的是,本人合同签的职位是宣传部经理,但宣传部负责的具体工作是不是由老板说了算?我觉得“去拜访银行相关人士谈叛能否摆放企业内刊”这项工作与宣传有关,但是更应该是几个部门共同来完成的,如果他觉得我表现不好,会不会就以这项工作没做为由解除合同,他是不是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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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你
不胜任,至少有职责说明,个人认为,公司很难拿这个来与你解除合同。即使不胜任,没有完成指定工作,那也应该有指正,培训,或者其他的措施,而不是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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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老板在港澳台还有分公司,之前为了激励我吧,每月协助港澳台公司做的一些事情,每个月港澳台支付我3000元做为补助(但工资是由老板用深圳帐号转入我帐号的)。从2010年10月起,我依然有协助港澳台工作,但没有收到他的款项了。我有发过短信给他依然没有任何回复。那么11月和12月我的工作都没有得到任何补助,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一是我没有和港澳台或是老板签订书面的约定;二是以前老板的电话记录可能很难搜集到了;三是汇入我帐户的款项,我也不知道能否查出汇出的户名(是不是我们老板,或者用途有没备注,这些都不确认)。以上情况,我有希望维护我的权益没?如果真要维护这份权益,是不是现在公司这份工作要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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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你支付补助,是用私人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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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签的月薪是5000元,合同备注了公司实行6天制,月薪已包含加班费等。这样是不是合理?另外,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清单上又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000元,加班工资1000元,职位工资1000元,住房补贴800元,交通补助600元,伙食补贴600元。既然合同写了不含加班,工资清单上又列出加班费,是不是矛盾?公司想规避哪些合同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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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安爸之前的线下交流,工资是可以包含加班费的,但是扣除加班费之后,要保证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具体参见安爸的线下讲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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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熟悉合同法及相关条款的高人们帮我分析并指导指导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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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提醒了老板要支付我2个月港澳台的费用,他对我最近很不满意,说我什么派发刊物的工作没做好?说什么我没有积极向媒体投稿等等,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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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的工作是宣传经理,个人认为派发刊物应该是责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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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关键在于你们没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工作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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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恰当的绩效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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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专家,个人浅见,抛砖引玉,仅供参考,不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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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妆颖魅影
时间:
2011-1-3 20:08
谢谢“陌上雪”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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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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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项:我协助港澳台公司的工作,是老板的个人帐号直接转帐给我的。他深圳有一家公司,港澳台各一家,4家公司都是他的,所以每月都是老板直接汇款入我帐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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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1-3 20:58
应该之前签好合同,一切以文字说话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1-3 20:59
我认为你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1-3 20:59
否则都是没用的,法律认证据,而不是说的是什么.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1-1-3 22:33
4、合同签的月薪是5000元,合同备注了公司实行6天制,月薪已包含加班费等。这样是不是合理?另外,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清单上又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000元,加班工资1000元,职位工资1000元,住房补贴800元,交通补助600元,伙食补贴600元。既然合同写了不含加班,工资清单上又列出加班费,是不是矛盾?公司想规避哪些合同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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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的第一句话有写包括加班费,倒数第二句话又写不含加班费,让人看了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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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你的加班费1000元多于你实际加班的钱,那就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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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问:霸王条约如果超过劳动法律的规定,也属于无效,可以申请仲裁。
作者:
妆颖魅影
时间:
2011-1-4 11:13
合同写着:月薪已包含周六加班及责任制加班。但是给到每个人的工资单上是分开列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补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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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无固定期限合同上约定的职位很奇怪:宣传销售部经理,其实相当于两个部门经理,形式表达是一个部门,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作者:
不吃韭菜
时间:
2011-1-5 13:43
1、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老板说怎样就怎样的,必须合法,还得公示、工会通过才有效的。迟到三次就有权辞退还不赔偿,想得也太美了。真以这样的理由开人那就等着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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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明确清晰成文的职责说明,又没有相应的考核,凭什么说你不胜任?再说了,即使不胜任,那还得培训、调岗什么的。当然了,个人认为有关企业内刊的东西应该是你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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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板用私人账号给你补助啊,这可就难说了,不厚道一点可以说公司没有给你足额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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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想规避掉加班费呗,你自己换算一下(暂不知道你到底加多久的班),你的加班工资要是没有超过1000就算了,超过了就把该得的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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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每月只要没有拿满5000就去找老板好了,拿满了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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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岗位这个是根据你公司具体的组织结构什么来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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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浅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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