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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事经理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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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lqpursue
时间:
2011-1-17 14:55
标题:
人事经理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
人事经理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
作者:
怪咖
时间:
2011-1-17 14:57
无论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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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y236
时间:
2011-1-17 15:46
看签合同的职能在不在人事经理的职责范畴了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1-17 16:05
个人观点:人事经理作为主管负责人不主动提出签合同,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提出,但总经理不愿意与人事经理签订的,则需赔偿! 以上拙见,不当之处,敬请指导!
作者:
不嫁
时间:
2011-1-17 16:37
同意楼上的观点,但真正上仲裁的时候不知会怎么判 ?~
作者:
TOHEY
时间:
2011-1-17 16:59
回复
1楼
nlqpursu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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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案例裁判为不支持,理由签订合同是人事经理的工作项目,不签合同有故意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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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作为其工作项目之一,这是人事经理的失职,退一步讲,如果仲裁支持2倍工资,企业可以根据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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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zi922696
时间:
2011-1-17 23:32
曾经有此类的案例,人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要求公司双倍赔偿,这是法律所不支持的,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人事经理未签的,人事经理可以作为劳动者要求双倍赔偿!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哪种情况,都需要提供证据。
作者:
奕哥
时间:
2011-1-18 15:27
同意地板同志的意見.主要看有無責?
作者:
陈子成
时间:
2011-1-18 16:08
不应该支付两倍的工资,人资经理作为职业人士,是明明知晓这个法律规定的,因此,其明明知道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提出,有故意骗取双倍工资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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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双倍!
作者:
cmfu01
时间:
2011-1-18 16:44
没有双倍。
作者:
小楼夜雨听风影
时间:
2011-1-19 11:33
没有双倍的,做为人事经理本就应该知道劳动合同是要签订的,不签订会给公司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作者:
fly_8302
时间:
2011-1-20 16:04
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今天看到这个贴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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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本人还有一个问题上,看到前面童鞋说到的,要提供相应证据,但这种证据对于人事经理来讲应该怎么取得?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1-20 20:04
说白了,自己能说了算的就是责任,自己说了不算的一般就不承担责任。
作者:
疲倦的忧伤
时间:
2011-1-21 11:35
个人观点:证据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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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是人力资源经理的常规工作项目,一般情况下仲裁是不支持双倍工资的。除非能证明是企业老板故意不跟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这需要证据的,比如录用等。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3 21:28
原则上,任何人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中,人事经理的这种行为让人怀疑,因为这些知识是他必须知道的,难道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侵害!所以司法上不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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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dlhr
时间:
2011-8-3 22:03
人力经理其职责决定了签订劳动合同是他知道的,而且要做的份内工作,故意为之,不支持。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8-6 11:05
不能获得双倍赔偿。劳动合同的管理本身就是人力资源经理的工作职责,这也包括自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人力资源经理就不能获得双倍工资。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8-20 06:34
要看主要原因是企业老板不想签还是人事经理搞了啥手段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2-2-23 10:32
明知故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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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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