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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年终奖金合理避税的两种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11-1-27 14:13
标题: 年终奖金合理避税的两种方法...
年终奖发了,为了合理避税这个问题,偶可以绞尽脑汁与财务部门同事磋商。得出以下两种“合法”的方法
以下两种方法,我简明扼要出与大家分享
                                                                   个人得所税税率表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一、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形式计税
1、先计算应该套用哪一个税率。
    计算公式:应发奖金额  / 12个月 = 月均额
   以月均金额与税率表相套
2、计算应交税额
     应交税额 = 应发奖金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年终奖金为30000元
          那么应交税额为
          30000/12=2500元,套用税率表,税率应为15%
          应交税额=30000*15%-125=4375元

二、当月工资已发放,列入当月工资中一起发放的形式计税
1、先计算应该套用哪一个税率。
     计算公式:应发奖金额+当月工资税前额-2000元,得出的金额就可以套用税率啦。
2、计算应交税额
     应交税额=((应发奖金额+1月工资税前应收额-2000 )*税率-速算扣除数) - 当月工资已扣个税额

例如:1月工资税前4000元,1月工资已发,并已交了175元个税。
          1月份发年终奖金30000元
          先计算税率:30000+4000-2000=32000  (应套用税率为25%)
          发年终奖应交税额为:=(30000+4000-2000)*25% - 1375 - 175(1月工资已扣的税额)=6450元

那么,以上两种方法,可以看出,以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可以少交很多税。。
但是每一年只能用一次这个公式,并且必要在1月份发放奖金才能计算。
假如年终奖金分两次计发的话,要将两次发的金额相加,同样以这种公式计算,再减去第一次奖金已交的税额,才得出第二次发奖金应交的税额。
本帖最后由 上官飞燕 于 2011-1-27 14:17 编辑


作者: 小小香儿    时间: 2011-1-27 14:17
我来不仅学习了,受教了,还抢到沙发了,谢谢分享,嘿嘿!
作者: 摇曳的葵    时间: 2011-1-27 15:09
不懂
但是非常支持
作者: 灭倭奴    时间: 2011-1-27 15:25
知道是这么个算法,可是没有发呢~哎
作者: 小雨的理想    时间: 2011-1-27 15:50
学习了,呵呵
作者: 乖乖喊娟姐    时间: 2011-1-27 17:06
我还没到扣税的级别,所以没看懂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1-1-28 00:31
我司就是用第一種算法。
作者: miro634    时间: 2011-1-28 16:30
感谢分享,虽然我们没有年终奖
作者: 中队长    时间: 2011-1-29 09:02
只有第一种。总奖金6000-7000的比较郁闷,
作者: hrsxf    时间: 2011-1-29 09:05
不错,学习了!
作者: hyxzwq    时间: 2011-1-30 10:34
知道了  但是同时也知道公司没有奖金发
作者: 时间飞船    时间: 2011-1-30 10:46
呵呵 相差很大哦
作者: 十四朵    时间: 2011-1-30 15:56
学习学习
作者: rsblt    时间: 2011-2-1 10:41
假如年终奖金分两次计发的话?
作者: jhzhuzy    时间: 2011-2-9 12:37
谢谢分享
作者: redcartelo    时间: 2011-2-9 12:47
???好像一次性税优政策没有限定必须在1月份使用吧???
作者: 笑书    时间: 2011-2-10 10:22
不一定限定在1月份使用,很多日资企业的财政年度是4月~3月,所以年度奖金往往在5月份才发,此时一样可使用奖金优惠税率。但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前面有人说的奖金分两次发,如果不想违法的话,有一次奖金必然和当月工资累加按工资税计算。
作者: 恩莹    时间: 2011-2-11 08:45
我们公司使用第一种方式计算的,谢谢分享!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11-2-11 11:58
假如年终奖金分两次计发的话?
rsblt 发表于 2011-2-1 10:41



年终奖分两次发,也是可以用一次性奖金发放计算这个公式的
要一并计算,两次金额相加总额是多少,然后除以12个月,计出总交税额,减去已交税额,得出第二次奖金应交税额

作者: gooer    时间: 2011-2-11 21:39
我没有参与计算,但据了解是第一种,先发工资后发奖金
作者: penny-l    时间: 2011-2-12 13:55
恩  明白了!
作者: haos    时间: 2011-2-21 19:23
学习了,分析的很到位
作者: mengsui_2    时间: 2011-2-22 12:31
学习了…… 受益匪浅
作者: wangshuai1002    时间: 2011-2-24 10:58
学习了.。。
作者: fuzingzing    时间: 2011-5-3 11:25
学习了!
作者: 虞城客    时间: 2011-5-3 11:46
假如年终奖金分两次计发的话,要将两次发的金额相加,同样以这种公式计算,再减去第一次奖金已交的税额,才得出第二次发奖金应交的税额。
这个可以吗?能否提供个依据呢?谢谢!
作者: jessicabb    时间: 2011-5-25 00:25
回复 1楼 上官飞燕 的帖子

我有个问题不是很明白,还请大家指教~ 。~这里“ 先计算税率:30000+4000-2000=32000  (应套用税率为25%)”,既然当月的工资4000元已经缴了税了,算此项税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加上当月工资4000的?不能直接这样算?:(30000-2000)*25%-1375

   
作者: ww031985    时间: 2011-5-25 15:58
我在国企,春节前很多岗位的年终奖都是分多次,多科目发放,我们一般在发年终奖时,都不扣税,等春节过后,一般在3月或4月再来合计年终奖按照第一种方法扣税,如果员工当月不够扣税的话,采取2个做法:1.通知员工返回现金;2 .分多月扣税(税是一次算出来的,只是把税金分多次扣,不是把奖金分多次计税)
作者: 姚宝贝    时间: 2011-6-17 18:25
我们公司也按照第一种扣法。可惜1月份,怎么也没找到您这帖子,问了好多人才得到答案的
作者: zyclarence    时间: 2011-6-21 00:02
没明白第二种算法
作者: luyanshuang    时间: 2011-6-21 11:09
不懂,但是支持一下
作者: freja    时间: 2011-6-22 13:03
楼主第一种算法里面还有个小缺陷哦,如果这个人当月的工资没有纳税,还可以在年终奖分摊的时候先扣除和法定差额之间的差额哦,比如说工资发放的时候这个人应纳税额是1900元,没有到2000元,那么在年终奖分摊的时候就应该是(30000-100)/12得到税率,然后应该纳税也是(30000-100)*税率-速扣数
作者: xuellie    时间: 2012-9-12 16:31
嗯,一年只能用一次呢,不是所有地方都是/12呢,有些地方要求当年入离职员工只能用实际月份。。
作者: cloris506    时间: 2012-9-19 17:19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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