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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民工保险与生育保险能等同吗?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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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g.li
时间:
2011-2-15 11:37
标题:
农民工保险与生育保险能等同吗?该如何维权?
某通讯公司旗下沟通100营业厅员工于2010年12月顺利剖腹生下小孩后,向社保部门报销费用时,被告知其没有按要求上报入院,而不能报销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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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原来此营业厅的前台员工所签定的主体是清远一家劳务派遣的公司,而这家公司所挂靠的是英德一家人才市场,所购买的保险不是五险,也就是没有购买生育保险,而是农民工保险。由于各营业厅人员都是外派,往往都是异地就诊,所以就提出入院24小时内上报。由于我朋友没有及时上报,现被告知不受理,费用要自付(另据了解,以农民工保险报销只有费用的40%,与大社保相差甚远)。请问,此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该如何维权?
4 Y, M! P% D' ~5 J' V
作者:
TOHEY
时间:
2011-2-15 13:27
当然不同,参加社会保险(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因此利益受损的,可以自权利被侵害起的1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然涉及社保相关权益的,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得证明未参加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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