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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讨论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同辉    时间: 2011-2-15 17:30
标题: 大家讨论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
   原来有一职工A02年入企,不知什么原因当时没有给他参保,05年8月份时因其所在的子公司独立运营,所有人员均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11年1月份他又要求公司给他补缴从他入企到离职期间的社会保险.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有关于劳动争议时效的条款,我们要是按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回复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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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1-2-15 19:02
05年解除的,11年要求补缴啊?这个时效问题,还是问专业律师吧。- h, ?% E& e- m3 o' x3 {% n
帮你顶下,嘿嘿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2-20 16:11
早就过时效了,不用理他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2-21 15:54
还是主要 按劳动法办,然后再加点人情的因素。: ^$ v9 k* _  I# B% `2 g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2-21 15:55
我们以前就这么处理的,效果还不错。你也可以实试吧,一切都在谈。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2-21 15:55
你也不用害怕,把法理发条找出来,然后找出对策,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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