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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离职? [打印本页]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3-11 14:37
标题: 这种离职?
       大家好,这次发帖是有个问题希望大家一起讨论下,如有大侠路过,请指点。同时也希望热心的筒子能给下您的建议。
# y! \" {$ h+ i) E% [) p8 [      事件经过:有一位朋友A于2011年1月向部门领导交离职申请书,离职日期写的是2011年2月24日。后因公司部门领导的挽留下,该朋友决定不离职,继续留在公司工作。3月初,部门领导开会用部门内部员工轮岗的理由,让A将其手头的工作在8月底前全部教会其他两位同事。并说会向公司董事长申请部门轮岗绩效奖,用以颁发轮岗时教授最好的人。
3 ^. ^- k; g% v: D) \      现A有如下疑惑:1、部门领导之前说过不会在内部进行轮岗,现在突然说要轮岗,且仅仅只是将A的工作全部分开让其他两位同事学习。
5 [, Z9 G9 b& o. Q! d                           2、A自己的合同9月底就到期,部门领导要求A在八月底j要教会其他两位同事自己的全部工作。
# q" |9 m2 N  M3 j                           3、A之前申请离职的离职申请书部门领导也没有退还给A。
# \& c5 w8 a' F. n' |$ d( R      在这种情况下,A应该怎么办,公司领导会不会等A教会其他两位同事工作后,在合同到期之前用A之前所交的离职书让其走人?4 v; |- }3 I: M$ r/ J) O+ G; f: \- d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3-11 14:46
是不是放错地方啦?怎么一个脚印都没有?难道应该放在案例分析那里?
作者: jklfds123    时间: 2011-3-11 14:55
绝对案例分析。
2 B$ c/ Z2 j' x1 l) C2 ~我觉得 A 应该及时去向领导拿回离职申请书。如果领导不给,那就离职好了。因为明摆着要炒你!6 _; K9 M) C2 v) H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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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最好同时跟领导谈合同的事!毕竟9月一眨眼就到了!
作者: luy007    时间: 2011-3-11 15:01
看动作公司是要开除A了。
( w1 \( |- j1 Q; _, f公司想以A 2月份的离职申请书为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就不续签与A的劳动合同书。这种做法属违法行为。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11 15:04
是的,他首先應該撤回離職單,公司領導擺明了是要在你教會別人后再跟你終止勞動合同。* v  D. k+ m5 ^( w4 f) A
不要接受利誘,還是要留一手,俗話說“教會徒弟餓死師父”。到時候就算公司提出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他也不虧。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11 15:23
這個不好說,如果這樣的話他可以寫一份前離職申請單作廢的證明讓領導簽字。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11 15:28
如果他已經有新的工作機會了還不如現在就離職好了。
作者: 小邪魔    时间: 2011-3-11 15:50
既然已经到相互不信任的地步,建议按计划走人
作者: 凊伈    时间: 2011-3-11 16:17
貌似有些不信任1 `) y- ?, `% |; m
直接离职算了
# ~, w; c6 D7 D继续做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3-11 16:32
还有一个条件未说,A是准备5月底结婚的。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3-11 17:32
从例子所说,A应该是一个关键岗位人员,领导的安排应该是不希望A变动后对公司工作产生影响。不过需要把辞职申请拿回来。个人认为,即使有2月24日的离职申请,但如果A一直在岗,保存好工作的出勤记录,这个申请也无用。
作者: 那年怀念    时间: 2011-3-11 19:19
担心“教好了徒弟饿死了师傅”,案例中A不能不为自己考虑一下!实在担心就和领导再提辞职的事,如果同意。辞职!不同意,要辞职申请书!
作者: wo2wojia    时间: 2011-3-13 10:28
这到底是想干什么呢,休完婚假再辞职,还是不打算辞职了,看他的需求了,我觉得还是主动辞职准备结婚吧,被炒的感觉应该不怎么样
作者: haoed    时间: 2011-3-13 22:09
1月份提出辞职申请,2月份到期,但事实到3月份还是在职,所以这个申请书应该自动作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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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 Z) L+ T! S$ @9 ]; J1 r+ D9月份合同到期,公司要求在8月底之前教完新人,这个明显是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打算和员工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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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wall    时间: 2011-3-16 10:13
道高一尺........
作者: 陈黎明    时间: 2011-3-17 10:17
prepair for leaving
作者: 遥远的星空    时间: 2011-3-18 12:29
如果是这样的话,同意马上走人,因为这样的公司不厚道
作者: 蛋蛋妈    时间: 2011-3-18 14:19
走人吧,明摆着,就算公司不主动解除合同,也不知道要被轮岗到什么地方,越来越边缘化,对下一份求职也不是好事
作者: txww    时间: 2011-3-18 14:41
应该是把离职书拿回来,不然公司将其作为证据,在9月合同到期是再签署同意离职的意见为A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可以这样说:A在2月的时候要离职的,由于公司挽留所以一直没有批准,后来到9月公司批准了,所以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作者: txww    时间: 2011-3-18 14:46
如果公司不给离职书,一个月后A可以自动离职,前提是A已经留好后路。如果公司挽留,那么A可以提出条件,9月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逼公司表明态度(留好证据)再做取舍。另外公司轮岗的话,按照劳动合同,岗位变更需要A书面同意或以实际行动同意才行,单方面调岗法律不支持。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那么A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作者: 哈哈的生日    时间: 2011-3-25 14:30
化被动为主动,公司这个举动摆明了就是想教会了其他人,然后合同到期就终止嘛。A最好早点找到份工作,然后走人。
作者: wangfeng1110    时间: 2011-3-25 17:01
申请书应该已经过期了,拿不拿回无所谓  M5 x" W# H$ C- I
公司此举摆明了是要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现在所谓的轮岗就是要她教会新人
: [. J" H1 Z; Y. w9 M7 o从个人角度看应该留一手,从职业角度看:如果不在乎这份工作,教教新人也挺好的,“知识传承”嘛!
作者: qgz    时间: 2011-3-29 15:28
即使是合同到期,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话,公司也应按劳动法给予补偿。具体的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看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前提是要做好你之前提出离职了,但公司不同意,而挽留你继续工作的证据。
作者: 飞虾    时间: 2011-3-29 19:36
公司的手段也太粗糙了
作者: ysc410728    时间: 2011-3-30 17:50
准备准备走人吧,这是别人给你下的一个套,不想付给你工资,又要让你将知识吐出来,这样公司一点损失也没有,类似口蜜腹剑。
作者: lidanq    时间: 2011-3-31 08:40
教会那两个人又如何,如果自己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准备及找新公司,一旦有好的机会就走人。这样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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