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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雇主责任险是否应纳入员工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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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魁兰
时间:
2011-3-22 14:53
标题:
雇主责任险是否应纳入员工应纳税额?
雇主责任险是否应纳入员工应纳税额?
作者:
offshorehr
时间:
2011-3-22 15:14
不用吧,雇主责任险的收益人是雇主,保险公司最终是将赔付金打给公司,至于这笔赔付金如何使用公司有自主权,他可以给员工也可以不给。所以雇主责任险应列入企业成本而不是员工应纳税额。
作者:
kiki梁
时间:
2011-3-22 16:33
不用的。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22 16:47
只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税前扣除的。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3-22 16:49
第一次听到“雇主责任险”
作者:
loulan777
时间:
2011-3-2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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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王魁兰
的帖子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的一种,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应列入成本。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作者:
dhy2001123
时间:
2011-3-22 22:41
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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