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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培训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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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1006
时间:
2011-3-27 13:12
标题:
这种培训协议有效吗
单位出资对学员进行焊接培训,培训三个月,支付基本生活费。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正式员工。培训期间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了今后的服务期以及培训费返还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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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员工后来提前离职,是否应该返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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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专项技术培训,问题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培训期间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培训期间(3-6个月)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其他地方培训的,只支付些生活费用。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3-27 13:35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建议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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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一家培训机构代为管理学员,代培的形式,也可以规避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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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活费是如何发放,如果培训不合格,基础生活费还需要退回吗,如果培训不合格基础生活费不退回,那培训合格的人就应该用其它管理办法解决留用的问题了。
作者:
危机宝宝
时间:
2011-3-27 13:59
楼上的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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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应该求助安爸
作者:
zt1006
时间:
2011-3-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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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芋儿
生活费不需要退回,关键是,培训期间就签了服务期协议,搞的和正式员工式的。问题是人家还不是你员工。
本帖最后由 zt1006 于 2011-3-27 16: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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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p; {6 Q# ]+ D2 I' f" D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3-27 16:34
你在此所提到的培训费与《劳动合同法》里的培训费是两回事,应属无效约定。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27 16:38
该员工可以要求你们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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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都没签公司怎么可以派他去参加培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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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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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这份培训协议有效,那么该员工就是受贵公司派遣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公司是否有支付其工资?),与贵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假设该培训协议无效,那么公司也就无法向员工追回培训费。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3-27 18:44
《服务期协议》感觉没有多大的意义,为规避风险,建议可以以培训机构委托代招的方式,在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仅是培训机构的学员,和企业无关,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企业,签《劳动合同》。如果培训费用需要有出有果的话,可以在入职公司满一段时间后以报销的形式予于返款(培训期间个人垫资)。个人意见,不知道是否合适。
作者:
zt1006
时间:
2011-3-28 16:27
回复
6楼
HR剑客
的帖子
3 A+ _" R3 Q8 x/ D
呵呵,挺好,两个方面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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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o) n/ \: f; f3 [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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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1006
时间:
2011-3-28 16:28
回复
7楼
芋儿
的帖子
2 I7 e5 J3 T1 ?
谢谢你,建议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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