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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怀孕员工离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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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小语
时间:
2011-4-1 10:04
标题:
有关怀孕员工离职事宜
问:假如一张姓女员工提出离职,并且单位已经批准同意。但尚未到正式离职时间,张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请问,张小姐可以取消离职申请吗?单位可以与张小姐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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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小语
时间:
2011-4-1 10:05
请各位大侠赐教。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4-1 10:25
新手,搬个沙发躺着看结果,不过我认为既然单位领导已经签字同意了,就是生效的,怀孕是发生在生效日之后,应该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4-1 14:35
《劳动合同法》对于三期女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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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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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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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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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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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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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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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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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怀孕女职工尚未办理离职手续,那就是在职职工,一旦发现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员工本人意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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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怀孕女职工已经办理离职手续,只要举证证明怀孕日期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劳动关系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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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4-1 14: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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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angxu010320
时间:
2011-4-21 21:05
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表示合同关系仍然成立,该员工可以取消离职,而且公司不能辞退该员工,必须等其过了哺乳期之后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作者:
火星龙
时间:
2011-4-22 18:22
可以取消离职,且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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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4-23 12:58
不会吧,这不是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吗?我觉得应该可以解除。
作者:
马小语
时间:
2011-6-1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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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
作者:
柒宝酱
时间:
2011-6-27 11:04
真的是长知识了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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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坐等审判结果哦。。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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