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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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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尧
时间:
2011-4-12 11:04
标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公司中,哪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哪部分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请专家解答,解决公司的实际问题。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4-12 11:20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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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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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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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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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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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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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1-4-12 11:26
太及时了,正待需要啊!感谢!!!!
作者:
妍妍姚
时间:
2011-4-12 11:27
学习了。。。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4-12 11:47
回复
1楼
刘尧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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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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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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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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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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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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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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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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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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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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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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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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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广义的角度讲,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可以定义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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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aike.baidu.com/view/16672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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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劳务合同可参考网上范本或直接去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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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尧
时间:
2011-4-12 13:17
公司的保安、保洁阿姨、返聘的退休人员、驾驶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如果可以的话如何更好的规避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等事宜,谢谢!
作者:
天天向前
时间:
2011-4-12 14:15
返聘人员是必须签劳务合同的。因为他们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已经享受国家社保待遇,受劳动保护法的保护。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4-12 17:11
回复
6楼
刘尧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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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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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阿姨可以签订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前提是保证保洁阿姨每天上班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这个还是可以操作的),购买工伤保险即可,可以考虑增加商保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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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不能签订劳务合同,签了也会视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如果想规避风险,可以考虑外聘保安公司的保安,如果觉得保安公司的成本高,可以考虑使用专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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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同上,同时,建议驾驶员申请不定时工时制,操作管理上,能规避加班的这反面风险。至于社保,就还是要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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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公积金,估计公司要求给他们买,他们也不愿意,猫叫甘声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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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返聘人员,因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享受相关政策,他们的劳动关系已经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保护的了,只能签定劳务合同的了。福利、待遇、相关约定什么的,一切从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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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rry*
时间:
2011-4-12 17:22
学习中。。。。
作者:
刘尧
时间:
2011-4-13 09:02
学习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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