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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不再续约,是否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呢? [打印本页]

作者: 荆钗布裙    时间: 2003-9-28 11:21
标题: 企业不再续约,是否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呢?
我是广州市的 9 T' u! B+ S! X0 C; V3 Z, _如果我们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不续签 & M) Z! E( e* ~2 r是否还要支付员工其他费用呢?% a: M R1 U7 u8 ^ 不知道各地的法制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 J- i; d0 E. A* b有没有相关的条例给予作为参考??/ ?* C% Z9 Q: r# {3 v7 q 谢谢!
作者: QQ牛    时间: 2003-9-28 13:51
标题: 要支付补偿金呀
外地的法规也不适用于你广州,广州最近不是在讨论合同期满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作者: 爱是一种付出    时间: 2003-9-28 13:54
标题: 一般的法规规定
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要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作者: 梦帆    时间: 2003-10-7 09:00
标题: 是终止而不是解除
一般经济补偿金适用于解除合同,至于合同到期是合同自然终止,可以不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相关制度或当地劳动部门对此款有专门作出规定的话,应遵照规定执行。
作者: 灵逸如梦    时间: 2003-10-16 17:26
标题: 不会吧
现在还问?3 R- J1 c: X8 v3 ~% G' ?3 R ( A+ x2 `4 c: S5 M! o- j0 n如果是一般的员工,你自己看看广东的规定(就是今年5/13还是5/23说改的那条),我不知道广州市是不是说按此条来,如果是,那么按新的来,如果没有,按旧的来。 ; [7 B' \9 r. n5 A9 W + b( X- Y9 K& [) Q如果是工伤或有病的那种(就是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的),除了上面的,还要医疗补助。 . F2 ~/ {6 S9 X. Z* K- S) b9 ?& U5 z* z/ v
作者: 一滴清爽的甘露    时间: 2003-10-17 09:14
标题: my point
一切符合劳动法,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作者: teef    时间: 2003-10-17 10:38
标题: 连劳动法都有规定
提前30天提出,可以终止的,你难道不读劳动法的吗?
作者: ahaliaf    时间: 2003-10-17 18:47
标题: 不需要
请参考劳动法481.223号文件
作者: 我自横刀向她笑    时间: 2003-10-19 15:20
标题: 我感
定合同前应该说的很清楚嘛 看看合同是怎么说的
作者: 就我一个    时间: 2004-2-14 17:10
标题: 看情况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才是无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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