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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打印本页]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4-29 09:22
标题: 是否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A公司2009年1月1日与同行业B公司协议,收购了B旗下一家专卖店C。收购后,A与C店的大部分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部分技术工种因签有特殊协议没有到期,A公司决定继续执行这部分协议,就没有重新签订合同。2010年9月28日,C店技术工王某以A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保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的双倍工资。! W7 u+ E3 `' W, X+ T- `' m
法庭审判过程中,公司A认为社保应该为其办理,但是因王某一直在个人窗口缴纳社保,公司没办法缴纳。A愿意按单位缴纳比例承担。" l- n$ Y3 ^7 {
但是A与B协议收购后,B有王某有特殊协议,A继续执行原来合同,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形,故不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1 _$ F  ^3 O/ T$ o请问A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7 X/ c! d: ]# L 本帖最后由 雪中鹰 于 2011-4-29 09: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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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e_lv    时间: 2011-4-29 09:54
能得到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有效,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情形。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4-29 10:40
员工的主张有两个: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 V# j. a- s' j; g
其中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未为其缴纳社保。
2 I4 e+ Z/ ]) ^! ^! X; {% q我们来分析一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W1 |! L- v$ J王某与B公司的特殊协议是否继续有效?/ x5 Q$ ~) C9 u# ^* u
既然A公司收购了C店,那么相应的劳动关系主体放就应该由B转移至A,但是A、B的收购协议中涉及到员工劳动关系、社保福利等待遇问题是否已经向员工进行说明,如果是按照合法正常的手续履行的话,A公司可以继续承担原来C门店与员工王某的特殊协议。这里所谓的合法的手续履行是指三方应该签订一份协议书或者A与B公司的收购协议中涉及到员工劳动关系、薪酬社保等的问题做公示或者就像其余大部分员工一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9 A! o/ b' p2 ]2 s9 n
如果以上手续都没有,那只能说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A公司未能履行相关的社保义务。
: P1 V  y- ]1 @" f- P8 C/ S! O; T4 C员工的两项主张都应该得到支持。# [8 o1 ?8 J9 v9 [) q6 f.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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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案例中还有一个涉及到的问题,其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龄问题如何计算,好像也没有说明到。这一点需要提醒案例中涉及到的这些员工或者类似情况的员工。3 h7 [4 F  N8 ~+ ]. F
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未涉及到工龄说明,说不定以前的工龄不知不觉就被蚕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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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4-30 10:07 编辑   G! u$ E! C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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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格子1979    时间: 2011-4-29 10:48
学习了。能得到支持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4-29 11:21
店员以未购买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点,我认为员工的诉求会被支持。--- 购买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购买的,即使因为员工个人原因,即使双方签有不购买社保的协议,但风险,依然会在企业身上,员工要告企业,依然可以。; Y9 y" F4 x8 W
但员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会被支持,理由,楼主自己都陈述了......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4-29 12:33
回复 1楼 雪中鹰 的帖子; _) B- {0 ?  d2 R/ p  C1 p$ m: J
首先确认该员工是否与A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依据:A公司是否按月向该员工发放工资、该员工是否有佩戴A公司的工作证(厂牌)、该员是否在A公司工作并接受A公司的工作安排及领导。  F% r# |' c+ D
如果确认A公司与该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的请求会的到支持。5 ~' M& k% g* }2 |" {# t' R

( H/ p, d; s6 K+ x9 B: x. A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4-29 17:40
回复 2楼 hele_lv 的帖子/ ^8 V# r" ~6 @; \
公司目前也是持这种观点,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A没有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事实。这个如何解释。# b1 a& f) t: o1 s, p- @8 N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4-29 17:42
回复 6楼 HR剑客 的帖子
$ I1 }  {& c1 q3 n" Z( F% D# y( ~3 o7 k9 S. e" K3 [! ~
但是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 P$ _) E3 M& P3 B% Y. {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4-29 21:22
没太理解题目的意思。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5-2 12:23
呵呵~~~不用,因为这种收购兼并的事,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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