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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编制内招聘,是否有必要填写招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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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yahr
时间:
2011-5-3 17:44
标题:
编制内招聘,是否有必要填写招聘申请
某岗位,编制4个人,离职一个。这种情况,还需要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然后再进行招聘吗?
个人感觉不需要。多此一举。
包括招聘到岗后,试用期内离职的,若反复填写招聘申请,个人感觉属于繁文缛节了。
请问大家是怎么处理这类事务的?
作者:
Goyo87
时间:
2011-5-3 19:49
还是要的,可以申请单里写明是为了人员增补方面的申请,这样就行了~
作者:
Hedy_1997
时间:
2011-5-3 20:33
我们目前是编制内的离职是需要写的
而试用期离职是不写的,这也是人力资源部招聘失败啊
作者:
zzdlhr
时间:
2011-5-3 20:53
怎么能是多此一举呢,虽然部门有编制,但是如果员工离职肯定还是要走手续的,否则换人了领导都不知道?尤其是在一些所谓的关键部门,不打招呼会让领导不满意的,不是你觉得没必要就可以不做的.
话说回来,即使编制四人,走了一个人就一定要补上一个吗?不一定吧,你有可能去申请招聘,主管领导还不批呢,将其工作分担到其他三个人头上也不是没有可能性.
试用期内离职的,也要汇报,里面原因有不少,如果某个岗位新员工老是在试用期内离职,应该进行分析,是招聘的原因还是公司其他方面的原因.举例来说,因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招聘你不汇报,经分析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新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不断离职,你找领导汇报说因为这个原因,已经有x个人没有过试用期就离职了,希望领导给予有关支持,你找菜啊.
作者:
斯文传说
时间:
2011-5-3 21:21
多此一举?
这个很重要的,同意3楼的观点。
作者:
haoed
时间:
2011-5-3 22:24
如果本来的岗位编制是4人,而且这4人是定编好了,此时的招聘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主动申请好。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其实是证明此次招聘是未完成的,对于未完成的招聘工作,就不存在重复写招聘申请。
作者:
望你快乐
时间:
2011-5-3 23:31
1、楼上几位说的和我的一样;
2、公司如果有通过体系认证的就知道,人员招聘是需要招聘申请的,否则审查材料会不全,就是不符合认证条件。
作者:
zzdlhr
时间:
2011-5-4 08:28
回复
6楼
haoed
的帖子
如果不写申请或者是与主管领导沟通,招聘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可以自行招聘,那么如何评价考核人力部的招聘工作,作为人力部员工,如果有这样的权力,其招聘责任心可能会降低,招聘质量降低,反正这个不行再招一个也不用报告,反复招聘对企业的招聘成本的增加还有对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因为人力部本身招聘的原因还是企业的原因?
至少我认为,即使在编制内招聘,至少也是需要和主管领导打个招呼,说明一下情况.
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主管人力的领导,下面某部门的员工走马灯似的换你都不知道,你会如何看待你的人力资源部?尤其是核心部门或者关键岗位,其招聘还需要高层领导的参加,不打招呼怎么能行.
我认为,无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试用期内还是过了试用期,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本帖最后由 zzdlhr 于 2011-5-4 08:31 编辑
作者:
zjwhr
时间:
2011-5-4 08:37
直接回答问题:
1、编制内离职的,需要申请,这个是手续程序,程序是原则,原则不能变;
2、试用期离职的,应立即汇报情况,至少要口头申请。
作者:
lanya_sui
时间:
2011-5-4 19:11
编制内离职,需要提起审批计划。
同样需要对计划进行分析,之前的编制也有可能不适应现在的需求,判断离职补或者不补,招聘的标准等等。
作者:
wangping8085
时间:
2011-5-5 21:27
不管是试用期走的还是试用期过后走的,只要重新招人的就必须写人员需求申请单,在里面写明是编制内。
作者:
boyahr
时间:
2011-5-9 15:50
我个人的看法,基本上不应该不存在离职领导不知道的情况。
因为,离职要走离职手续的,哪个部门,包括用人部门和人力部门,如果离职一个人员都不知道的话,那几乎不可能的。
即使是招聘中也不少见的入职一天,两天自动不打招呼走人的那种,两个部门肯定也是知道的。因为这种情况企业至少会引起警惕,至少相关部门会核对一下是否有发放的贵重办公用品工具之类的没有收回。
对于编制问题,个人认为,除非出现重大失误,否则年度编制是不应该轻易否定的。换句话说,如果在年初定的编制的框架内,每次还要分析缺编是否可以不再招聘人员,那说明编制制定的误差太大了,该调整编制。
我的理解,编制就像一个自动触发器一样,一旦缺编,就自动提醒人力部门你该招人了。如果人力部门通过工作分析,认为不需要招人,那也许就该修改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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