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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您如何看待陈光标的“暴力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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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jwhr
时间:
2011-5-4 09:59
标题:
您如何看待陈光标的“暴力慈善”?
各位家人有什么具体的想法,请回帖
本帖最后由 zjwhr 于 2011-5-4 10: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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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5-4 10:04
支持A观点:无论何种动机,毕竟行善了,支持!
作者:
陈黎明
时间:
2011-5-4 10:08
慈善?我们的社会文化里有一些负面的东西,这时候,慈善变味,也是正常的。价值观—短利意识,只要我现在能获利,哪怕是少一点,也行,投入的十年收回成本,甚至能得到几十倍的回报,也没人愿意去做,这就是我们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做不深。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要求人,不要求回报的投入,付出,慈善,有几个人能做到?
本帖最后由 陈黎明 于 2011-5-4 10: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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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咖啡厅
时间:
2011-5-4 10:13
偶也是支持A观点:无论何种动机,毕竟行善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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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5-4 10:19
同意楼上咖啡的意见,总比一毛不拔要好!
作者:
xuefairy
时间:
2011-5-4 10:23
偶的世界比较美好,只要做了就好,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做善事的
作者:
luyifei26
时间:
2011-5-4 10:33
支持A,不管怎样。捐了钱帮了人这个事实是真的。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5-4 10:36
回复
1楼
zjwh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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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了:A。跳出了本身来看待这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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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zhiyuduyao
时间:
2011-5-4 10:43
看不惯他只顾自己高调做事,享受众人欢呼的场面,却不顾及受助者的心理感受
作者:
飞翔2000
时间:
2011-5-4 10:57
行善就是行善,作了就好,一边指鼻子指眼睛的人,你们行善了吗?自己都没做,有什么权利去指责别人行善,可笑,可悲。
作者:
Goyo87
时间:
2011-5-4 11:32
社会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作者:
吹花小筑
时间:
2011-5-4 11:45
我支持了A
作者:
chaobing
时间:
2011-5-4 11:46
无论何种动机,毕竟行善了,支持!
作者:
gyh81109778
时间:
2011-5-4 12:32
每个人都有苦衷,实质的本身是善意的就好。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5-4 12:35
慈善是一种心态“上善若水”,东方文化对“善”自有其独有的诠释,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某些制度。
本帖最后由 HR剑客 于 2011-5-4 14: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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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R剑客 于 2011-5-4 14: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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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汪浪花
时间:
2011-5-4 12:35
觉得现在的行善都藏着商业的气息,追求一种经济效益;社会支撑企业的发展,企业倒不如给自己的员工涨涨口粮,也还不如读读圣贤书;行善不在乎数额的多大,行为的多光荣,而是你心存善、行于善、严于求己,就是德。
作者:
shi_shuoyun
时间:
2011-5-4 13:10
关键看是否有人收益,至于他的目的很重要么?
作者:
hele_lv
时间:
2011-5-4 13:32
选A,无论何种原因,毕竟行善了。对于好的事情应该进行宣传。
作者:
09小叶子
时间:
2011-5-4 16:12
无论何种动机,毕竟行善了,支持!
作者:
qq0681
时间:
2011-5-4 16:25
我现在的是D,看到陈光标如此,我们应思考深层面的东西:用这种行为,唤起我们的慈善意识,唤起慈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作者:
骷魂龙
时间:
2011-5-4 17:25
回复
3楼
陈黎明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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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弥漫着轻浮的社会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5-4 18:25
选择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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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虽然没有做到“人若无求品自高”的谦逊和低调,但谁能否认他拿出的不是自己的辛苦和血汗?总好过诈捐、不捐的不诚信和冷血。再有,这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与各种赈灾义演现场高举捐赠牌的企业家和明星相比没有什么区别。重要的是他们的付出真正帮助到了有困难的人。
作者:
李泽尧老师
时间:
2011-5-4 2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笑笑豆
时间:
2011-5-5 09:47
声讨光标是没有必要的。
1 X9 A3 O0 Q k. ]% C) L* H+ c3 P4 ^
还是鼓励他正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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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加强中国慈善文化的宣传,使慈善变成民众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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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朝一夕能改。慢慢来吧。不要太关注目前粗放慈善的细节。
作者:
aileen1202
时间:
2011-5-5 10:34
看来我又是少数主义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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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行善,有意义的是他的举动。好过那些“说话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1-5-5 10:57
想到中国红十字协会就心寒呀
作者:
无胜于有
时间:
2011-5-5 11:02
A、B两种观点都支持!
作者:
李泽尧老师
时间:
2011-5-5 15: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强强子
时间:
2011-5-6 13:10
慈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嘛,能有动作已经不错了。支持a
作者:
lydia.chang
时间:
2011-5-6 15:59
无论何种动机,毕竟行善了,支持!
作者:
灭倭奴
时间:
2011-5-6 16:40
基金会都是骗人的,捐款还要交10%的管理费?人家捐1亿还得给基金会10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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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搞笑 ,真是给基金会做慈善了
作者:
淡入淡出
时间:
2011-5-6 16:44
相对于不作为者,他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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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俗气,我上大学的时候做过一个贫困生心里的论文,一、授之以<。)#)))≦,不如授之以渔。二、贫困者也有尊严,如果做一些有利于他们的事,但可以为之保密,这何尝不是大善。
作者:
淡入淡出
时间:
2011-5-6 16:47
相对于不作为者,他是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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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学期间做过贫困生心里的调查问卷。从中得到的启示:一、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二、如果在为他们做好事的同时,能够保密,维护他们的尊严,何尝不是大善。
作者:
小邪魔
时间:
2011-5-6 16:50
真小人(暴力真慈善)好过伪君子(自己理解)
作者:
馨之海韵
时间:
2011-5-7 10:58
支持第一种说法
作者:
餐饮小宝
时间:
2011-5-7 13:44
aaaaa
作者:
menghaiyan
时间:
2011-5-9 16:41
大的社会环境,谁也改变不了。能够做出慈善这种行为就是可敬的。必尽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不管目的也符是纯的。只要做好自己就够了。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11-5-10 09:09
说的人太多,做的人太少。
作者:
餐饮小宝
时间:
2011-5-20 17:26
来个不灌水的。
不管其慈善有多暴利,主语是慈善。终究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帮助。有何不可? 不允许偷偷做坏事,还不允许光明正大做好事?
作者:
zjwhr
时间:
2011-5-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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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太阳雨1980
的帖子
0 }' ~! u/ ?: n% V. X
同意雨兄的观点,最好慈善是一对一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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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n3 K- Q! g- a) s" y( S
作者:
云逸舒
时间:
2011-8-11 20:57
还是得把慈善体系先给健全了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14 12:38
我赞同这种做法,每个人有自己的捐款方式。不管个人是什么目的,达到救济社会的目的就可以。很赞这种做法!别人说什么,我觉得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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