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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制造业中普遍加班超时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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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is_lu
时间:
2011-5-4 16:55
标题:
关于制造业中普遍加班超时及解决办法?
中国劳动法规定正常的工作时间5天8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且工作7天至少要有一天休息时间, 个人觉得中国在这方面规定的太严格, 虽然相应的规定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但据我的调查, 对于绝大部分的制造业工厂是没有作用, 因为他们每月都会超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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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制造业比较多的泰国规定
每周正常工作6天,每周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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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论坛很多家人也是在制造业工作,你们的工厂工人的加班时间是怎么样的呢? 劳动局会不会来检查加班时间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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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重要的就是 贵公司有没有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加班时间过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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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5-4 19:42
我以前公司每天工作都是十二小时,另外4小时加班按1.5倍工资支付,工人其实都蛮乐意的,他们觉得蛮划算。但是每个工人每月加班远远超过规定的。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1-5-4 19:54
如果符合条件,最好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有季度的,也有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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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平衡下就好了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5-4 20:44
基层工人如果没有加班费,是拿不了多少钱的,所以大家都愿意加班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5-4 21:21
我最近就在控制我们生产某个部门的加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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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上来讲,超过36小时肯定是不可取的,也是对员工的身体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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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作为生产单位来讲,确实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困惑:有很多的员工他们愿意加班,而且愿意超负荷的工作,因为,这个时候,RMB对于他们来讲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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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我们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来看,为什么要严格规定不允许超过36小时,那完全是因为有很多的企业在剥夺很多劳动者的权益,甚至比旧社会的恶资本家更甚。国家也只有通过立法来严格申明这一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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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尽量还是考虑到员工的身体状况,毕竟员工年轻的资本迟早一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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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个别时间段内略微超过36小时,还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只要如实支付加班费,劳动监察大队也至多只是口头警告一下,做一些整改措施就可以走过场了,但是如果加班情况很严重,劳动监察大队肯定会比较重视的,特别是有人投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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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法是有的依的,法是严格执行的,至于是不是落在你的头上,就看执法者的态度了。
作者:
chris_lu
时间:
2011-5-5 09:59
Mark兄 能不能分享下具体怎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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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在工厂(某大型劳动密集型电子厂)时,迫于客户的压力,要控制一线操作工加班时间;前期各种分析,各种Brainstrom,各种控制措施;但实施到最后 发现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
再增加人力
,但是对于利润很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才觉得这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5-5 12:53
在制造业一线的作业员加班费占收入的很大部分,这些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很不切实际,也成为很困扰HR的问题。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们是否可以深入实际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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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民不告官不管“,只要给加班费了,员工没有意见也就没事了,政府单位早已习惯于睁只眼闭只眼。
作者:
红豆烧仙草
时间:
2011-5-5 13:06
我们这边工人希望有加班呢,加班都是按照加班工资计发的,OT当然也要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就好了吧。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5-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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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chris_lu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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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不过每个月去审查各部门的加班情况,如果发现有特别突出的,就要求各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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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有些人没有加班,有些人加班数高的离谱,所以,主要还是从均衡的角度老要求生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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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的目标是,每个人都可以有加班,但是每个人都不允许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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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ico
时间:
2011-5-5 19:31
目前制造业普遍存在的加班问题不是综合工时制所能解决的,归根结底是企业盈利空间不大,或者已经习惯了低劳动力成本状态。综合工时制主要是解决港口等行业需要24小时作业生产任务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衡性,有明显的淡季旺季,规范综合工时制工人在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不会高于标准工时制,这不同于制造业存在的普遍加班现状。
作者:
yycita
时间:
2012-7-4 14:51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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