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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避免员工刚刚入职就请婚假和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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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迪HR
时间:
2011-5-10 13:03
标题:
如何避免员工刚刚入职就请婚假和怀孕
因近期企业新入职员工面临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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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近期打算结婚,企业正是用人之际,如何合理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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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怀孕,担心新入职未育员工,有孕育打算,是否可以在入职前通过内部制度规定其生育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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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的解决办法,如何使其不违法,同时有起到防微杜渐的好的办法,请前辈们多出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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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xn422933133
时间:
2011-5-10 13:12
面试的时候询问下有关信息,是否已婚?是否已孕?如果已婚便可问她近期是否有要孩子的打算,说明公司用人标准。
作者:
qxn422933133
时间:
2011-5-10 13:13
不是有试用期吗?如果上述发生在试用期内可以找借口辞掉她~~
作者:
风景树
时间:
2011-5-10 13:20
员工结婚或怀孕是正常现象,只能说尽量规避,不能刻意打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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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若是能合理引导,让员工能在企业所在地购房、结婚、生子,员工的稳定性会大大增强的。这对公司来说也是有益的。
作者:
TFHR
时间:
2011-5-10 13:37
是否可以在入职前通过内部制度规定其生育时间等;这都可以规定,公司好牛啊!
作者:
zizhu1123
时间:
2011-5-10 13:37
写在员工手册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才允许休婚假,产假之类的
作者:
TOHEY
时间:
2011-5-10 13:43
按这么说,女大学生毕业先得结婚产子,然后才可以去上班咯?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5-10 14:03
结婚,生育,是人的自由、权利,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阻挠或者制止......
: @9 z/ Z0 b7 S) B4 M
即使员工在入职时隐瞒自己的婚姻等情况,公司以欺瞒、欺骗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时,几乎可以肯定企业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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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结婚,可以在婚假中约定,员工凭结婚证可以申请婚假,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入职前领取的不予批准,领证XX天/月/年后申请不予批准,同时,试用期内员工可以申请,但试用期内不予享受婚假等等等等......这样约定,还是可以的......
- K) M' g9 p9 k; m6 }
怀孕......这个就怎么都无法硬性控制了......即使约定,也肯定属于违法约定......企业,可以思想引导,或者狠点--洗脑,但就不能强硬规定......
8 E0 w- I: a, I) d" }/ ]
5 |* O2 X' i$ R4 U
最有效办法.....只请男员工,或者已婚已育高龄阿姨......
作者:
TFHR
时间:
2011-5-10 14:11
我个人觉得楼主的想法有点涉及到人权的问题了
作者:
linda莉莉
时间:
2011-5-10 14:44
这个问题对于大多企业来讲在招聘女员工上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赞成楼上对于婚假及
6 L, J5 ^% l; g3 Y& D3 P
婚假期间待遇的规定,但对于生育操作有难题,只能在入职人选上尽量避免,我现在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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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这样的问题,同时四位员工生育[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5-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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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梦迪HR
的帖子
7 |/ k6 V i, ~
" _% [, {4 h/ a0 }$ q/ |: B/ C8 |# t
刚入职就请婚假的解决上:
) Q# e5 K' h" M( S
我以前在国企,遇到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套路是:以牺牲个人利益服从组织须要为原则,当组织须要满足之后,对个人利益予以满足。实施的关键点在于:沟通要到位,兑现要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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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就担心怀孕的解决上:
( j X" u1 r; p
把这种担心做在面试环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其人最近几年的打算,对打算遇到意外情况的处理及想法,这样就可以基本上得到一些相关的信息了。若是不符合公司的,则可以在面试环节就剔除了。
) \" Y1 D1 w8 B5 |% N r
至于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这是不可取的。
+ s' }: @! D: [; M2 G& v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5-10 15:07
这涉及比较敏感的问题。
作者:
梦迪HR
时间:
2011-5-10 15:23
非常感谢大家的出谋划策(无论是真正给我解决办法的人还是对我。。。。的人),本人受益匪浅,我也是在矛盾当中,也是在追求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平衡点,所以发了以上帖子,望大家不要打消我这个初学者的积极性。
作者:
东篱先生
时间:
2011-5-10 15:35
注意不要犯法喽。有些事情是自然规律,无法避免。
作者:
随意等待
时间:
2011-5-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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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izhu1123
的帖子
9 O/ q2 B( E" f/ l p s" N# O
这么做不合法!
' \; T2 T3 q ]3 s+ c
这种事情本就限制不了,与其想办法避免,如果多考虑如何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6 u6 z* r' G8 Y% ?
; ] H6 |$ u% y" @5 [4 l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5-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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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梦迪HR
的帖子
1 y2 X$ ~9 j' N; A4 R# _
" F; V$ }' ^7 k f# _/ U
能理解您!
6 b+ U9 {9 z3 R" }
个人给您一个建议:不管是追求怎样的平衡,作为HR,有责任有义务须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我经常说的口头禅。呵呵。
$ r, B# C9 T, Y( K, ]+ I
当然,在HR道路上,不管是刚涉及,还是游荡了N年,甚至是做的看起来很成功的那种,其实内心里都是有矛盾有迷惑有失落的。只要我们在经历当中竭力做到问心无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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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 {' v$ Q9 r7 b: [9 [1 U
作者:
求道者
时间:
2011-5-10 16:38
对于未婚的可规定入职一年后方可享受婚假,对已婚未育的还是在招聘的时候慎重些,
作者:
lisajinfengwang
时间:
2011-5-10 16:52
按照是前一段求职的来看,看到年龄后,在面试的时候详细问啥时候结婚、生子,如果快了,企业就不要了。
作者:
安安HR
时间:
2011-5-10 17:00
中国企业现有的员工福利已经够低的了,如果在这方面都要规定限制,那中国人太可怜了
作者:
zizhu1123
时间:
2011-5-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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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随意等待
的帖子
; `. Z. U A1 x& N p4 ?
+ |6 Q6 o. t M
5 ^$ J7 N/ w) m [
据我所知深圳好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作者:
qywhycmd
时间:
2011-5-10 17:05
有歧视嫌疑。
作者:
betty7342
时间:
2011-5-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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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规定的。
- R9 w$ y'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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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H7 X; u0 e9 ~% k
作者:
jerico
时间:
2011-5-10 18:49
员工入职后就结婚、生育的问题是不能通过制度来规避的,只能通过其他柔性手段来解决,
作者:
sunmeng
时间:
2011-5-10 21:00
试用期可以约定婚假时间吗?
1 l# k' f# k4 i
作者:
Audy.zhang
时间:
2011-5-11 07:58
企业第一责任是社会责任,
作者:
飞翔2000
时间:
2011-5-11 08:49
规定生育时间,侵犯了生育权,是违法的,可以采取入职前人为规避,不能书面去操作这个事,浅见,谢谢!
作者:
皮虎
时间:
2011-5-11 10:19
入职前怀孕:二个方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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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入职前作体检,证明其目前未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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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好面试时的面试记录,最好是在新员工入职时请本人签字确认。
( K% k _( K/ r4 {2 z; D H
如其隐瞒,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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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K+ g6 X. q. y0 G) c
入职后怀孕
. K! E; m& x m" K" X& o e
可通过公司内部具体管理措施进行软解决,但不能硬来,否则将违反劳动法。
6 P$ _; d2 a. n. M
(具体可私聊探讨QQ28597557)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5-11 10:36
个人认为结婚和怀孕 是法定权利,无法禁止,只有引导 ,从晋升 、考核 、年终奖来引导。再说如果珍惜现有岗位,也不会这么做
作者:
陈黎明
时间:
2011-5-11 10:41
为什么员工不进公司就请婚?我觉得很奇怪,相关制度里都有婚假的规定,而且现在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反侦察水平也很高,如果招聘未婚的岗位,必定这是个有可能发生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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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招聘前就做好规划工作,非常重要,可以将婚期、怀孕的时间作为规划的一个方面,在年龄、性别上叉开;另一方面近期职责比较重要的岗位,招聘前就这些问题沟通好,分析好,很诚恳的摆出这个岗位现在的情况,对号入座就好了,谁也会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考虑自己能否胜任,所以沟通是前提。另外其实岗位要求决定了岗位年龄的布局,所以我觉得员工结婚是正常的事,只要分布均匀,不影响工作,就好了。
作者:
黄珊
时间:
2011-5-11 12:18
告诉她公司近期打算装修,准备怀孕的,甚至怀了孕的都会转身就走,呵呵。我有实践经验的。
作者:
新中源
时间:
2011-5-11 15:41
公司在制订此项规章制度时,可参照婚姻法、劳动保障法进行整理,可以在招聘时向女员工说明在公司满多长时间后给予婚假或产假
作者:
麦子淘2008
时间:
2011-5-11 15:56
员工手册中要规定好请婚假和产假的资格,当然这个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必须是入职后结婚才能享受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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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员工入职的时候对于自己的婚姻状况和怀孕状况要写的清晰且要求他们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不允许弄虚作假。那在招聘的时候对于已婚未孕的情况尽量就别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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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每个公司每个部门都会遇到女员工怀孕的事情,特别是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这些女性员工比例高的部门,这类部门年龄比例、婚姻比例、怀孕比例、性别比例最好能够做到合理,不要都是未婚女青年,这样很容易一窝蜂的怀孕生孩子的。
7 T6 w; Q z0 y7 q4 g
一点点工作体会。
作者:
ZZHRmary
时间:
2011-5-11 16:28
入职前可以做尿检,检测是否怀孕,如果怀孕可以不录用,但是正式入职后怀孕的话这个就不好规避了。。。
作者:
梧桐落尽
时间:
2011-5-1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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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梦迪HR
的帖子
% j8 ^% { i& h4 Z5 C6 D
, ~& Y6 Y" \! U5 M Q
针对第一个问题,虽然面对日益的用工荒现实,企业在招聘的时候需要做必要的了解,如果多有选择,可以不选择这类人,如果不得不选择,很多员工不一定结婚就要生孩子,这也要引人而定,还有想法留住现有员工,控制流动率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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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二个问题,企业不可以通过约定等规定员工生育时间,劳动法也不予以支持,但是有怀孕打算的一般不要考虑,因为是将有4个月的影响。
/ K$ B p/ b8 z X
作者:
蒙西1
时间:
2011-5-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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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izhu1123
的帖子
* @9 {. D2 U! J4 n5 n
, K% j3 P5 x) I
4 C+ C* T+ s3 E1 X
不能这样写,即使以后对簿公堂,也不会作为有效证据采纳的
作者:
hcshen
时间:
2011-5-12 08:40
这个问题一直困惑很久,个人认为目前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是尽量引导,可是防不胜防的例子也很多,但是出于对企业公平和保护起见,我认为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应予完善,对于女职工怀孕保胎以及生育、哺乳期间的待遇应该由社会保险基金一力承担,但是目前仅仅限于产假期间。一个女员工一辈子工作30-40年,所服务的企业并不只是一家,不应该由一家企业承担,产假工资虽然由社会保险基金承担,但期间的社会保险(包括个人部分)似乎也只有企业自己默默承受,更何况目前怀孕后很快就休息的占大多数,期间的社会保险以及病假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最让人郁闷的是,不少人产假休完后,更是由于家庭的原因不再回原公司上班,所以对企业来说,就是净赔,也不算是人力资本的支出。所以,个人认为,法律应该完善,比如增加享受保胎假、产假以及哺乳假的女员工应该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期,等等,如不能履行,则应有一定的补偿,这样才是对企业和员工双重保护,相信届时,企业违法违规的情形也会相应减少。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5-1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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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sunme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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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中明确,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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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迪HR
时间:
2011-5-12 12:50
谢谢大家的关注,我想我已基本有了答案了。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1-5-1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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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梦迪HR
的帖子
- t2 |# W& V4 s1 l4 v+ _& }
除了事前的入职调查以及做通员工思想工作的防范之外,偶个人比较赞同28楼的做法。说具体点:
% s% R [* @+ u8 \/ l9 E' Y! h1 H2 H. c
1、不让新入职的员工休婚假、产假甚至病假,即使制度中规定了,可能属于限制了员工的相关休假权利,因此,存在着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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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想限制新入职的员工休相关假期,在试用期内的,可以通过录用条件的约定来限制,如:在试用期间因休各类假期导致出勤天数不足试用期间的百分之几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么设定之后,新员工想休婚假、病假的,他就要仔细考量了,真申请的,单位也可以透风给员工,可能会以此条为理由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个人觉得,应该吓坏9成9以上的员工。休产假时显然超过试用期了,故不适用这么处理,因采取下面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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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超过试用期了,单位想限制员工休假。可如此操作:A、有严格完善的工资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那么,可以通过在考核中设定相关指标来降低职工的考核结果,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绩效工资则对应发放,这样子,员工休假就会很慎重了。B、通过晋级、年终调薪等方式来约束新入职的员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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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实一个单位有严格完善的工资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的用途不仅仅在于解决你的这些问题。
$ f& X$ e6 ^' z. g' C
S4 v) u6 l, C" `3 B
3 b* S) U \- Z k) ]3 P
作者:
梦迪HR
时间:
2011-5-1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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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安安的爸爸
的帖子
受益匪浅
6 b: Z: e- u4 }+ s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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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9 ]3 l/ g S+ L: H5 F! Q/ u
作者:
geqiandeyu
时间:
2011-5-13 09:40
我觉得这个事情其实想起来也无可厚非,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大家都想占便宜,都想在这些不正当的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其实整体来看,这也是能量守恒定律的一部分,大家都给予女员工相应的权利,社会文化也好了,人进步了,问题也消失了,但是大家考虑的都是这个员工在我这里多久,给她这些我值不值等等,这样其他公司也这样想,所以现在就这样了,就像楼上有一位说过的,做hr可能做的越是成功,自己老去的那一天潜在的心灵越是迷茫负罪,因为现在一个“好”的hr的标准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 L& S3 _* q. m4 Y8 u
虽然我们有些事情无能为力,但是我们也可为可不为,还是尽量和公司沟通,逐渐规范起来更长久的。
作者:
lyzhangwei2008
时间:
2011-5-13 14:52
倒!!!
作者:
大雁飞过
时间:
2011-5-13 16:24
我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有承担这种风险的准备,不应该有特别的制度禁止生育。作为个人我也是在这个尴尬的时段,所以一直不敢换工作。
作者:
wing.li
时间:
2011-5-14 14:51
呢个问题有时难规避哦。我单位也有一名员工入职当月末就请婚假,我只能跟他说你可以请假,但我不给予婚假的待遇。
作者:
小主板
时间:
2011-5-15 17:20
只能引导不能强制!!
作者:
海洋198488
时间:
2011-5-15 21:29
自然规律是很难控制的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11-5-15 21:47
唯一的办法就是招聘已婚已育的了,不然很难避免。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11-5-15 21:48
我们车间的很多女工都是外地的,我们的主管在招聘的是要问她们有没有孩子,还要问性别,如果是女儿,很有可能会生二胎。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1-5-16 13:10
哎,为什么现在好多企业不乐意要女的,都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有的怀孕的女的,直到预产期前一周才歇,而且基本不会太耽误工作;有的女的就是怀个孕跟怎么地了似的,三天两头找理由不上班,而且心里还抱着反正我是三期女职工,你不能拿我怎么着。如果都跟第一种女员工似的,我估计很多企业也不是那么不爱要女的吧。
作者:
huangxu010320
时间:
2011-5-16 21:56
结婚生子是天经地义之事,一个真正的企业要昌盛就不应该为此小利而计较。
作者:
目标真踪
时间:
2011-5-16 23:29
把好面试关,在面试时了解应聘者背景信息。
作者:
luyifei26
时间:
2011-5-1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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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izhu1123
的帖子
1 o- O5 K0 t, C/ f
: N' T! g; X6 ?( s, `' i, R( I
这个就算写在员工手册上,也是浮云。后果还会很严重
7 ~2 J5 E, S" O0 D) {
作者:
maggieqin
时间:
2011-5-17 16:07
赞同楼上的
作者:
68816703
时间:
2011-9-8 10:46
作者:
晨光水晶
时间:
2011-9-8 16:28
这个问题就不该提,谁不要结婚生子。让马儿跑不给马吃草的老板心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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