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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前辈:补交试用期社保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610liang    时间: 2011-5-12 11:13
标题: 请教前辈:补交试用期社保的问题
近期遇到了一个问题:有个员工要求公司给补03年试用期保险(说明:我们公司员工试用期不给交),老板很恼火,不同意。这样会不会有麻烦。补充:我是烟台的,这段时间烟台这里社保允许中断的补交(98年到现在的),结果引出了这些麻烦。请各位前辈支招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5-12 11:47
如果你们不愿意补,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使员工去仲裁,也过了时效。1 i; y" d+ l4 b# K2 i5 a
不过,试用期不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 红尘HR笑    时间: 2011-5-12 11:56
回复 2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6 @+ Q( b2 k" \: `/ p! H" l

2 j  ^6 V) C+ U" E: [( x& a) a四眼哥,我问下案例中的这个员工好像还是在公司工作,让公司把以前未为其缴纳的社保给交纳了应该不存在诉讼时限的问题吧?反正是违法,肯定要补缴吧
: j6 P# w& T- `/ D, v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5-12 12:14
既然地方上已经规定了可以补交,那么是应该有补交的规定的。4 G: g1 H1 R2 q) z8 I
至于公司以前就没有缴纳,现在员工申请要求补交,则是应该予以补交的。$ R7 x  X' y( A6 a
至于老板发火,作为HR来讲,要分析出这个事情的利弊,为员工补交,一是遵守了政策规定,让员工看到了企业的遵纪守法,切实做好企业公民,从而可以引导员工;二是通过这个补交,凝聚了员工,HR可以就势引导,员工多创造业绩。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5-12 12:53
回复 3楼 红尘HR笑 的帖子' o) N5 G  p1 p'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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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因为之前看过安爸的一个相关的帖子,才有这个看法的~~下面是帖子的连接,可以去看看~~
$ o; m4 I7 _# u/ D% j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E5%B7%A5&page=1
作者: F1634957    时间: 2011-5-12 12:59
法說應該給予補交!
作者: 红尘HR笑    时间: 2011-5-12 13:02
我知道这个可以补缴的,我们公司现在已经在处理这个问题了,被逼无奈之举,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空前的强悍了
作者: 610liang    时间: 2011-5-13 09:08
各位说的有道理,谢啦。我准备落实一下目前到底涉及多少人,计划给老板说说。说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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