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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与老小试比高 [打印本页]

作者: 中007    时间: 2003-11-11 15:12
标题: 我与老小试比高
呵呵,不好意思。我其实来这里的时间不算太多。1 H6 f/ Y: o! X q 不过我发现自从老小做了版主,版里确实每天有新动向,但也有一点,就是放眼望去全是老小的名字。 m: j l/ S! e# \ 所以不忿,乘今天有空,试与老小试比高,想把老小的名字全部盖下去。 ) h' \# J& J$ [9 g呵呵
作者: 顺予    时间: 2003-11-11 16:01
标题: 噢,比上了。呵呵
不过只要你跟贴质量没有问题,我不会去给你评成垃圾贴的。
作者: 老小    时间: 2003-11-11 17:01
标题: 我是来看看大家的言论的
作为版主,我时刻要关注大家的言论的,如果哪些言论不符合网站的要求,我必须及时删除的,所以我每天都在关注着大家的发言,同时在看大家的发言的同时自己也有一点感想,所以就发表出来了。如果大家不习惯的话,我以后可以不回复了。
作者: 我自横刀向她笑    时间: 2003-11-11 19:38
标题: 习惯呢
还是习惯各位斑竹的点评的 要是你们不说两句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呢 哈哈
作者: 杨过    时间: 2003-11-12 11:18
标题: 其实是好事啊,,,
这说明咱们的版主对工作是很负责任的.... ]& }# h7 w: Z8 X% ^ 嗯...我可不是在拍....~~; R. ^4 ~( O. t! X3 Z4 I ; @$ @ K& f% o3 v8 k1 }' O# m
作者: 小胖哥哥    时间: 2003-11-12 11:46
标题: 我赞同讨论!
比高下,那就讨论,看哪个得到的赞同多,哪个就有道理,当然,我们还是要以学为主。这里有我们这些喜欢学习的人力资源从业者,是中国企业的福分!大家努力,以后建立行业公约,我们也搞个进入壁垒,哈哈!
作者: 智子    时间: 2003-11-13 11:55
标题: 大家同乐同乐啊
不要去计较,9 {3 T/ h7 h( D& G6 } a$ Z 没有得失。
作者: 顺予    时间: 2003-11-15 14:55
标题: 有竞赛才有进步
有人与老小试比高,好事啊。呵呵 3 C) t- L& a* c7 s3 E4 g ~9 |
作者: deepz    时间: 2008-11-12 13:40
标题: 回复: 我与老小试比高
老小不是薪酬福利区的版主嘛?
作者: znsdavid    时间: 2008-11-12 17:48
标题: 回复:我与老小试比高
斑竹还是很好的,谢谢给大家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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