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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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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丁在岸
时间:
2011-6-5 01:13
标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的问题
如果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都没什么表示,继续像以前一样,那这个法律关系是?涉及赔偿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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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个,那个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的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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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6-5 09: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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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雨云烟
时间:
2011-6-5 09:03
合同到期了,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能都没表示呢
作者:
蚂蚁的力量
时间:
2011-6-5 09:50
回复
2楼
小雨云烟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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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双方都忘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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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和入职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类似。适用的法律也是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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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是否包括电子邮件的形式,个人认为是不包括的,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内部邮件系统,因为电子邮件在服务器端是完全可以修改的。如果一定要作为一个一句凭证,可以使用外部的一些比较大的网站的邮件系统如新浪、网易、gmail、搜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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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qzyhr
时间:
2011-6-5 12:37
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不可靠,有可能接收不到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1-6-5 19:17
没有续签,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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