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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丁丁在岸    时间: 2011-6-5 01:13
标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的问题
如果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都没什么表示,继续像以前一样,那这个法律关系是?涉及赔偿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N( U. V! q- G! J- }#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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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f) e5 p9 V7 w( T' d* A0 F9 f再有一个,那个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的形式吗?% R2 y8 o& f. _# {, V& R/ g
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6-5 09: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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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雨云烟    时间: 2011-6-5 09:03
合同到期了,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能都没表示呢
作者: 蚂蚁的力量    时间: 2011-6-5 09:50
回复 2楼 小雨云烟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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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双方都忘了,呵呵。) x# T2 \; u% n
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和入职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类似。适用的法律也是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
% \" |+ @0 {! u6 Y2 k书面通知是否包括电子邮件的形式,个人认为是不包括的,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内部邮件系统,因为电子邮件在服务器端是完全可以修改的。如果一定要作为一个一句凭证,可以使用外部的一些比较大的网站的邮件系统如新浪、网易、gmail、搜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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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qzyhr    时间: 2011-6-5 12:37
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不可靠,有可能接收不到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1-6-5 19:17
没有续签,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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