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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供虚假入职体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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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孤竹无名
时间:
2011-6-13 16:33
标题:
提供虚假入职体检资料
最近碰到一个问题,有个女员工做入职体检时做提供的体检资料上妊娠测试为阴性,结果在入职后刚一个月被检查出已怀孕三个月,有问当时做体检的医院,医生说怀孕2个月的话一定是查的出来了,有可能是入职体检的时候找了枪手。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处理的?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6-13 16:51
看看体检报告上有没有其他作假的地方,不行的话,就要设计套她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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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tty8441
时间:
2011-6-13 16:56
跟我这个月碰到得情况一样,但是我们是劳务外派过来的,所以我直接交给劳务外派处理了
作者:
猪笑迷
时间:
2011-6-13 17:08
如果你们公司招聘的岗位,怀孕不会影响工作的话,你们体检内容设置本身就带有歧视性质。所以不能以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处理的。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6-13 20:39
估计此女员工没有做这一项检查 不过既然才一个月的话应该还在试用期吧 试用期的话可以双向选择啊
作者:
花、浅眠
时间:
2011-6-13 20:40
尝试着咬定他诚信有问题,入职时候提供虚假信息,然后面谈,吓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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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缺德哦
作者:
sunny2011
时间:
2011-6-13 22:22
试用期辞退了。与定点的体检中心联系,怎么会发生此类情况?防以后再发生。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6-13 22:37
比较麻烦,最好是让她知难而退吧
作者:
闯荡江湖
时间:
2011-6-13 23:32
缺乏诚信,不值得同情!入职时间不长,赶紧想办法解决掉,叫其知难而退,同时改进工作,统一安排专人带队去定点医院体检,这样可以杜绝作假!
作者:
jerico
时间:
2011-6-14 08:39
通过其他办法解决吧,以她体检提供虚假材料可以,但是也看提供了什么虚假材料,如果是妊娠这个就算他承认,你都不能以这个辞退她.
作者:
果果1234
时间:
2011-6-14 09:10
我也一直担心这样的事发生,还好,暂时没有碰上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6-14 09:17
她缺乏诚信固然不对,但劳动者有事业出于无奈。试想,如果在入职时,她如实的告诉用人单位的话,她会被录取吗?
作者:
luyifei26
时间:
2011-6-14 09:23
我们体检都没有要求这个,根本就不得而知,而且大部分员工怀孕自己都要求离职的,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6-1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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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芋儿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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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6-14 10:11
回复
8楼
芋儿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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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孤竹无名
时间:
2011-6-14 12:07
因为是销售的工作,而且天天要到外面跑的,怀孕的话根本就不适合,其实即便她是入职后怀孕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公司养她一年半载都可以(目前已经养了好几个了)。而且她是主动打电话到公司来应聘的,我怀疑最初的动机就不纯。
作者:
oven327
时间:
2011-6-29 08:31
员工在检查中做假还是不做假,现在回过头来去追溯,已经难以取证。书面的材料显示入职时没怀孕,这就是对员工有利的。员工其实可以跟你说自己才怀孕一个月,搪塞过去。我建议找那些第三方体检机构,体检管理相对会严格一点,不允许不相关的人进入,可以减少代检的可能性。要想搞掉这位女员工,就看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严重违纪能否适用,用欺诈情形确实有点悬。
作者:
天天向前
时间:
2011-7-1 11:07
设计就违法,还体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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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漂泊的浮萍
时间:
2012-3-15 11:20
入职体检不会有这项的吧?再者说了,真是这样,如果岗位说明没有说不适合孕妇,也不能随便辞退的吧。挺现实的问题。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3-16 09:15
个人觉得,如果在你们的应聘登记表上以及劳动规章制度上都明确规定了采用欺诈手段从而使得劳动合同订立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然前提是确保制度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并且已经告知员工),那么我认为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法并未禁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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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里要注意“欺诈”两个字的含义,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欺诈 ”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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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3-16 09:17
上面有句话写错了,应该是“该法并未禁止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作者:
*游子*
时间:
2012-10-16 10:49
试用期满发现有癫痫病怎么处理?体检时常规检查查不出来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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