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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保险法》学习分享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6-22 23:14
标题: 《社会保险法》学习分享
具有历史意义的2011.7.1很快就要到来了,很有幸能在6.20-6.21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培训,对于大部分法条的含义相信同仁都有所学习和解读,不再一一赘述,只把老师对新法中的新规定、新影响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的解释做以下整理。" @+ @# r* d( G& D
一、《社会保险法》的新规定
(一)、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的处理:以前的处理方式是退还个人帐户部分。
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
(二)、40、50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
女职工40岁、男职工50岁的,外出就业时,不再转移基本养老帐户,而是在新的就业地办理临时参保帐户。退休时,归集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个人帐户的规定
1、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即:参保后不允许退保。以前农民工如果返乡务农可以退保。
2、个人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四)、滞纳金的规定
1、之前的规定是未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要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新的规定把千分之二降为了万分之五。
(五)、不办理社保登记对直接负责人的处罚
除对用人单位按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以500-3000元的罚款。
(六)、未申报缴费的后果
按照本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的数额 。
(七)农民和外国人参保规定
1、附则95条规定,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即必须要参加,而且是按法定的标准。
2、附则97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即可参可不参,而且参加的标准是可以协商的。
二、社会保险法给企业用工带来的影响与对策
(一)、农民工维权新时代的来临
《社会保险法》将引发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的第二次维权高峰。
对策:
1、改变以往的用工身份观念
2、对不愿参保的农民工注意政策疏导
3、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结合当地政策妥善解决
4、对参加新农保(合)的职工要协议明确。
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把乙方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给予报销。
(二)、企业使用富余待岗人员的风险加大
司法解释:富余待岗人员指的是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等。
风险:以上类别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对策:
1、把握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
2、审查劳动者的离职证明
3、避免使用富余待岗人员
4、事先就劳动权利义务明确规定。
(三)、工伤范围加大,不参加工伤保险风险提高。
对策: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严格企业奖惩制度
(四)、不办理社保登记风险加大
之前的社保争议是通过仲裁、监察、及社保稽查等途径进行处理。
司法解释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策:
1、依法办理开业登记
2、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最好是入职第一天订立,先签合同后上岗。
3、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五)、未及时足额缴费面临“四重”风险
1、欠缴之日起按每日处以滞纳金万分之五。
2、逾期不缴纳的,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导致职工有损失的要赔偿。
4、职工可以按照企业未依法缴纳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策:
1、树立依法参保意识
2、注意与社保部门保持良好沟通。
(六)、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损失
《保险法》85条及《劳动合同法》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策:
1、不能以离职未交接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2、学会利用离职证明管理问题员工。
离职证明必须包括的四项内容:
5 \% O) r. y) e: F入职时间、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
以上是必须要有的项目,除此之外,可以根据员工的在职表现给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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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最低生活保障的区别
最低工资---针对的对象是在职在岗的职工,按国家规定执行。
- D- s6 g0 v3 P) ?1 f基本生活费---针对的对象是在职不在岗的人员,标准在最低工资的70%。
最低生活保障---针对的对象是不在岗的失业人员,标准是最低工资的50%。
2、辞职报告与辞职申请的区别
辞职报告属于员工单方解除;
辞职申请是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解除,协商一致的解除企业不需要承担补偿金。
3、视同缴费适用人员
(1)国家机关公务员
(2)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正式员工
(3)国有企业1992年10月之前的固定工
(4)军龄(服役期间)
(5)国有企业1992年10月计划内有招工指标的人员
(6)国有企业计划外临时工后来招为计划内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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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思考
1、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首先是企业不能因此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此项不属于法条规定的解除内容。
怎么办:
“根据法条第60条之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任何不参保承诺而免责。换言之,企业甚至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必须为员工参保 。”社保稽查的对象是企业,不因为职工本人自愿放弃而免除法定责任。
" Q1 _- }' S1 s" W7 M7 Z2、扣缴职工的社保费后,低于最低工资可以吗?
答:劳动部规定的最底工资标准是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的,但各省市制定的法规所指的最低工资是不包含各项保险费的。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6 Y9 S: q2 v- S1 ]
3、人事档案与工龄的关联性及如何保管?
答: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主要的是体现在视同缴费的待遇享受方面。对于档案的管理有以下建议:
1)招聘员工时,尽量不要接受员工的人事档案;
2)不要以任何理由扣留员工档案,百害无一利;
3)对历史原因造成的档案问题要及时处理;
4)档案保管要妥善,不能丢失;
5)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及时将档案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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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2010 于 2011-6-22 23: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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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efairy 时间: 2011-6-22 23:25
谢谢上善若水,让我又重温了一次社会保险法,新法实施,企业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6-22 23:38
学习了,很好的分享
作者: 义果 时间: 2011-6-23 00:10
很有用,重新学习了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6-23 07:32
实用又好用!!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6-23 07:51
很不错,刚好用得上!
作者: 卷毛狮 时间: 2011-6-23 08:09
很有用,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luyifei26 时间: 2011-6-23 08:10
社保缴纳的个人部分广东省的在2010年就已经不能退保了哦,看来广东还是走在时代的前沿啊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6-23 08:16
谢谢分享,很实用,收藏了!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6-23 08:24
好东西,要学习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3 08:32
我们又要针对性的培训了。。。6 I1 D, b! h" R
学习、学习
作者: 我的天地我做主 时间: 2011-6-23 08:35
挺好的,同时7月1号对于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 社保代理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作者: gyh81109778 时间: 2011-6-23 09:11
很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偷心小白 时间: 2011-6-23 09:11
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把乙方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给予报销。
3 k( {2 G/ e2 v9 G3 |可以这样约定吗 这算不算是个空子可以钻了?9 b0 a1 d' @; r6 }. k
作者: DreamCather 时间: 2011-6-23 09:16
谢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wo2wojia 时间: 2011-6-23 09:35
很好,整好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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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6-23 09:46
新的社保法 重新学习了
作者: BAIYUN1013 时间: 2011-6-23 09:49
有问题不是很明白
8 c# z' X7 e$ I" p% [( m) R1、附则95条规定,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即必须要参加,而且是按法定的标准。
4 B' }8 O3 \4 l9 n. I2、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把乙方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给予报销。
/ U2 h: s6 _: ~) l6 [+ M2 o+ F" i: J! Z; ?/ t& s5 ~2 ^ y+ L
3、“根据法条第60条之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任何不参保承诺而免责。换言之,企业甚至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必须为员工参保 。”社保稽查的对象是企业,不因为职工本人自愿放弃而免除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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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觉得 这几点有点冲突啊 把我都弄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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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xzwq 时间: 2011-6-23 09:54
很好,学习中。
作者: angelzx76 时间: 2011-6-23 09:57
回复 1楼 上善若水2010 的帖子 u- U; q2 f* G/ n* p& | k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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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转到空间啦!
作者: susanxing 时间: 2011-6-23 10:04
谢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偷心小白 时间: 2011-6-23 10:08
另外,上周做的培训,老师提到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8 `: j9 X3 h! Z0 R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 D6 y+ L7 s2 T9 W! v9 m
2、员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包含但不限于员工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0 [% \ L! U3 }0 C
3、固定期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合同的;2 Y# ~4 U8 w" S5 E1 J
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 t1 H/ t9 ?5 w1 x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 @; [6 P$ G3 I6 B+ ~6、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 v u$ w* F0 u' I- o/ o. K# e7、欺诈、逼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迫使企业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 J8 k: M5 w6 _/ R* l3 `- E+ `6 @8、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悔改,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 ?/ e5 V, {& ?" T v* h$ n3 A所以员工不管是提交辞职报告还是辞职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企业都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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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偷心小白 于 2011-6-23 10:09 编辑 ! j- s7 H( T! N) d* Y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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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偷心小白 于 2011-6-23 10:19 编辑 ! |# R$ W) E/ z2 T1 [5 \
: a+ V) _) w7 S, i6 @9 F 本帖最后由 偷心小白 于 2011-6-23 10: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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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琴琴爱紫色 时间: 2011-6-23 10:14
多谢楼主分享~~~
/ Y6 Z( l8 i3 J! d现在企业越来越难混了,哎~~~
作者: 枫行 时间: 2011-6-23 10:37
谢谢楼主分享!学习了~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1-6-23 11:09
学习了!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6-23 11:11
过来学习。。。* c' X M% o+ i& U& {" R2 ?" ^1 n' e# ]
我没有针对性的培训,公司培训只有领导的份,从来没有安排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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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媛 时间: 2011-6-23 11:22
学习了。
作者: mbadrno1 时间: 2011-6-23 11:24
关于农民工可以交农保而不必为之交城镇职工社保的说法,我也纳闷,请确信的人指点,谢
作者: 五月好时光 时间: 2011-6-23 11:40
我们公司定在7月17号参加这个新保险法的培训,今天有幸获得,真是感谢万分!楼主万岁!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1-6-23 11:42
1、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D5 f6 g% r) ~答:首先是企业不能因此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此项不属于法条规定的解除内容。
! A% b! e! }8 s怎么办:
0 v! x. a3 l% G“根据法条第60条之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任何不参保承诺而免责。换言之,企业甚至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必须为员工参保 。”社保稽查的对象是企业,不因为职工本人自愿放弃而免除法定责任。( O5 K! a) 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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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因此,企业据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c: Z- a; t2 o1 j. u7 }: d规章制度只要内容不违法、程序合法、公示或告知的,就是企业的法律,企业可以依此来管理员工。)1 ]8 o9 g) T0 W& ]9 H# P" o
(另外,在深圳市或很多地区,给员工办理社保是要开户的,比如:员工要提供照片或数码照片的回执等,但是,员工拒绝提供,这时,企业根本没法开户,更不可能缴社保。开了户了,企业可以强行代缴,但不开户,企业想强行都做不到。所以,凡是不交纳社保的,企业一定有风险,但是,在企业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不赋予企业在规章制度中予以解除处理的权限,则不太合理。所以,老师的解答我觉得是正确的,但是,没有考虑到实际的一些情况。)
5 A3 G7 u9 @1 T, |; Y k个人见解,与诸位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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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3 12:17
现行的《社保法>,有没有发条是解释企业在职员工社保缴费的情况?+ n! _* ?4 O7 D. E: [
就是说,有没有户口的区分,农村按农村缴费;城市安城市缴费?; m4 V( s' _- R! p
请诸位解答。
作者: somen 时间: 2011-6-23 14:07
很好的分享。。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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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3 A% w' W$ D; t! v像我们单位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办理社医保。。不好操作啊。。咋办?
作者: ping52 时间: 2011-6-23 14:07
学习,谢谢
作者: 天天向前 时间: 2011-6-23 14:37
感谢分享!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6-23 14:57
回复 18楼 BAIYUN1013 的帖子; ^4 e' \8 E1 {" }
呵,仔细分析下是不冲突的。! o0 E4 z, w6 @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提到的“广覆盖、多层次、。。。”,意思就是公民(注意立法宗旨中说的是公民而不是劳动者)都有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但同时第20条和第22条又规定了“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实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划分为三个层级了。8 W: D/ X z* ]% Y- l9 I Y! q%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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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提到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也可以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或是农村养老保险。/ x% S0 x5 ~% |! n1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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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条规定农民要依照本法参加社会保险,但没有说参加哪一类型的保险。& }- m8 ~" `! 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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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6-23 15:12
回复 30楼 安安的爸爸 的帖子: W4 |8 i$ x+ c! t7 w
感谢安爸堪正。
8 o4 A+ J! f5 q$ ]3 k) [老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时,第一本能反映是“能”,老师反问“凭什么?”一时无语。仔细想下,要做到合法解除,如果规章制度不支持,还真的是有可能会犯了违法解除的嫌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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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ely2005 时间: 2011-6-23 15:47
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xzll801205 时间: 2011-6-23 16:09
谢谢分享
作者: wadyw 时间: 2011-6-23 18:52
学习了,楼主辛苦了
作者: betty7342 时间: 2011-6-24 09:06
謝謝分享,很實用,正是現在需要的。
作者: eileen_zhu 时间: 2011-6-24 09:23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6-24 11:44
回复 31楼 wh343766761 的帖子
% T; s, ~4 O* g. ?: l* v社会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保险三个层级,但是没有把参保人也划分等级吧。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谓职工也是包括农民工的啊,所以和户口没什么关联,只和职业身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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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4 12:09
我们公司就是按户口来买的。
2 }4 ]/ Z) c9 T' c; C3 A. g 农村比城市费用少一点
5 z$ F- b9 G* J. H3 G这样有没有风险?
5 @1 \: g7 ]' T( ^9 y' ^2 F 和现行的社保法,以及即将推行的新社保法
9 N* }( i& |/ c ` 本帖最后由 wh343766761 于 2011-6-24 12: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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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菲菲么么 时间: 2011-6-24 12:10
学习了,谢谢上善若水前辈的分享。
作者: GUXIAOYAN 时间: 2011-6-24 13:41
恩,谢谢分享,今天又对社会保险法学习了一边
作者: 天涯乡思 时间: 2011-6-24 14:16
学习了,谢谢!!!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4 17:04
回复 43楼 wh343766761 的帖子$ p8 B! m5 v9 y1 `/ H
那就是说,分户口买是没有风险的了?: L0 {3 o3 d& U% s+ L3 j3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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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4 17:06
回复 43楼 wh343766761 的帖子
7 U+ S. V. f- S, T, o0 K) I# v5 V+ B) m8 w
那就是公司可以分户口买咯?$ z5 U, [8 m) P* o9 q$ t2 O, F" J
作者: 冬之物语 时间: 2011-6-24 17:22
谢谢,又增长了知识,因为我们公司社保有专人负责,一直都对社保之类的知识没有太多的了解。
作者: jiujiedi123 时间: 2011-6-24 17:51
太实用了!必须顶!
作者: 福气老高 时间: 2011-6-25 07:12
支持一下
作者: hlyjmq 时间: 2011-6-26 10:46
谢谢分享,非常有用,楼主辛苦了
作者: 红尘HR笑 时间: 2011-6-27 08:24
谢谢若水
作者: BAIYUN1013 时间: 2011-6-29 14:11
回复 35楼 上善若水2010 的帖子$ w+ s7 S3 z A/ X, ~, U
4 k l3 x3 C, K2 N( Y1 p& [; P& [7 ~: _7 z4 }
谢谢啊
作者: 杨木木 时间: 2011-6-29 14:41
太谢谢楼主了!
作者: 秋雨落叶 时间: 2011-6-29 15:39
很具体,谢谢!
作者: 琪瑜宝 时间: 2011-6-29 16:26
关键看企业的态度。有些企业喜欢冒险用工,作为HR也没有他法。
作者: 虎山猴王 时间: 2011-6-30 06:13
两个字:谢谢了。
作者: 小兰女 时间: 2011-6-30 10:09
受用了
作者: oО呦園. 时间: 2011-7-1 09:56
不错。。。学习了很多,以后肯定会减少很多问题!!8 x# y0 n* k$ U) _
谢谢
作者: wo2wojia 时间: 2011-7-1 10:09
谢谢了啊
作者: left天空 时间: 2011-7-1 10:15
挺好的 学习
作者: rosezr 时间: 2011-7-1 16:18
谢谢,我做这行,收获!
作者: marting101 时间: 2011-7-1 16:48
谢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anchortools 时间: 2011-7-1 17:47
真不错,学习了!
作者: 惠and惠 时间: 2011-7-2 11:14
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 ...
7 R1 t4 m8 @8 T M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1-6-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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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样问这个问题。
$ }/ ?0 Y# ?# @6 m( q$ r( O" M8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的话,那农民工在发生工伤的时候,单位就比较麻烦了" f4 l6 K5 g6 l/ g3 B# c" Q/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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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uquanliu 时间: 2011-7-2 11:21
学习 必须的 。。
作者: grapes 时间: 2011-7-3 19:48
谢谢了,很受益
作者: hongyan09 时间: 2011-7-4 15:24
谢谢分享,太有用了.
作者: alwayskklt 时间: 2011-7-6 15:09
很好很强大
作者: 海之波涛 时间: 2011-7-7 11:53
正在学习新法,这个帖子很有力度,我先收藏了,过后还要仔细的学习
作者: lanfine2005 时间: 2011-7-8 09:10
好东西 学习分享 最近正在研究这个
作者: 美之术 时间: 2011-7-8 09:44
谢谢学习了
作者: dongying 时间: 2011-7-8 10:09
学习了!很有用,谢谢分享!
作者: hr12068700 时间: 2011-7-8 16:05
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hufeifei_ 时间: 2011-7-8 16:23
学习了
% j* u; x/ H; i0 o6 r
作者: yamiyami 时间: 2011-7-9 14:50
学习了~
作者: fuzingzing 时间: 2011-7-22 19:18
谢谢分享,很受用!
作者: vivixiaofan 时间: 2011-7-22 20:16
谢谢分享,赞一个!
作者: evelyn90 时间: 2011-7-22 22:39






作者: lvjack 时间: 2011-7-23 08:58
好啊,共同学习
作者: xixiyq 时间: 2011-7-23 09:10
总结很全面哦。
作者: amigodeng 时间: 2011-8-10 18:01
1、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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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 m. L9 M# n: P2 Y0 q答:首先是企业不能因此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此项不属于法条规定的解除内容。
0 b6 @1 w. a. X* D$ G9 i- o/ f ]( `% c3 U8 n
怎么办:6 B' \/ p8 |! W4 P; z$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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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条第60条之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任何不参保承诺而免责。换言之,企业甚至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必须为员工参保 。”社保稽查的对象是企业,不因为职工本人自愿放弃而免除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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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拒绝配合提交相关材料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如员工上家单位承诺继续为其缴纳)而导致企业无法为员工缴纳怎么办呢??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8-11 22:09
回复 83楼 amigodeng 的帖子4 P7 I# M. a1 ~* H, s
; H# X" `8 i; s3 }
如果企业有职工在外的参保证明是可以免除缴纳社保的责任的。但这同时会造成双重用工的可能,对企业管理而言会有另一层的风险。9 B, G+ O# E6 t
按老师当时的解释,企业可以不用征求员工的参保建议而可以直接为其参保。因为新增保险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等基本资料,而这些资料是员工入职必须备档的资料。当然,这样的作法并不妥当,本身是为员工办好事,所以应当把参保的福利政策向员工做宣导。
* l, i) A/ t, ~% R8 P4 u$ u8 A* z% L还有一点也是可以借鉴的,就是把“不愿参加保险者公司有权利与其解险劳动关系”当作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来规范要求,就可以在员工不愿参保时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了。
" ] a: g4 O( H$ U& W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2010 于 2011-8-11 22:21 编辑 & L' d" `- ^8 ?' F
& D% Y) i3 i; F# C, f4 n) V
作者: xxyxx2008 时间: 2011-8-11 23:02
很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wind308 时间: 2011-8-12 09:09
新法对HR的工作挑战更大.好好学习
作者: sgryan 时间: 2011-8-22 10:27
学习了学习了。
作者: 没心的洋葱世界 时间: 2011-8-23 13:09
很实用,学到了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8-23 13:24
及时雨啊~~谢谢了!
作者: amigodeng 时间: 2011-8-23 15:21
谢谢搂主.
作者: wuhaoyu2007 时间: 2011-8-23 15:35
谢谢分享,非常有用
作者: lanfine2005 时间: 2011-10-10 17:03
学习 谢谢分享
作者: 易行天下 时间: 2011-10-12 20:09
精华,赞一个!
作者: xm2010 时间: 2011-10-13 08:32
没搞明白这句话:招聘员工时,尽量不要接受员工的人事档案;请教是什么情况?
作者: lzg043 时间: 2011-10-13 08:47
谢谢分享。
作者: 弋辉 时间: 2011-10-13 08:58
学习了,不错
作者: 藻藻 时间: 2011-10-13 13:29
好资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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