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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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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小羿
时间:
2011-6-23 10:57
标题:
劳动合同倒签
入职半年了,公司才签合同,如果不签就走人。该如何处理呢?
作者:
陈黎明
时间:
2011-6-23 11:10
哎,你看你想要什么了,如果在你看来,从工作中成长是最重要的,那么签就签了呗,因为工资和福利都没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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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维权派的,那就维权。自己决定了
作者:
流线
时间:
2011-6-23 11:15
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你的利益没有损失的话签就签贝,毕竟合同是个终止性的条文
作者:
蔡康永
时间:
2011-6-23 12:00
岁月就像一条河,左岸是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的青春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年轻隐隐的伤感。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6-23 12:16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6-23 12:21
维权、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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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zx76
时间:
2011-6-23 12:34
觉得想继续做就签,感觉不好想走人,就不签。
作者:
慧果子
时间:
2011-6-23 13:22
如果想留下来做的话 那就签了啊,如果不想做啦,留好证据,去维权啊,不过我个人觉得真的很看重这份工作的话,就签了吧。还有就是看hr的态度的 如果是HR工作的失职也可以给他一个补过的机会的,如果 你去维权了,说不定他把你个仲裁的案子处理完了,老板也让要走人了。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1-6-23 13:32
这种情况现实当中很多,我们单位某些岗位也是一个月之后两个月之内签的,呵呵,跟员工说清楚就没事,呵呵
作者:
飞翔2000
时间:
2011-6-23 13:36
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书面的保障,如果工资待遇没有什么损失,你又愿意继续在公司作下去,还是按照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了
作者:
千澈
时间:
2011-6-23 14:01
你为啥不签合同啊?很难理解?
作者:
新中源
时间:
2011-6-23 14:25
楼上都阐述的很对,如果你想继续现在的工作,签订后顺便提醒一下hr这样给别人一次机会也给个人一次机会;如果不想再干下去,就去维权,不签
作者:
过往行者
时间:
2011-6-2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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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陈黎明
的帖子
9 ~! e( G" g( J# H
9 z$ z0 d* V) {4 u2 }9 \# j$ u [
非常赞同。眼光要放长远,如果这份工作可以给你带来收获(工资之外的),没有必要因为维权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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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小羿
时间:
2011-6-24 09:35
回复
11楼
千澈
的帖子
! Y% q! P7 T5 ?7 M1 J/ h5 A+ d
: q) z$ O% s* N2 e. R- S5 f- ]) I5 c
因为公司比较动荡,现在还在考察期,如果不行我就想走了
6 A+ M0 E3 r! H2 M, |; ~9 q6 U) f9 J
作者:
琪瑜宝
时间:
2011-6-24 11:00
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可不有不少的企业对此视而不见,冒险用工,唉!
; w: U M+ d. o* y: q0 A& |) F5 L# S
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你想继续做下去,就签,或许会在心理上不平衡。如果不想做了就去维权吧,群众会力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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