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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违法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笨人冯    时间: 2003-12-7 08:04
标题: 合同违法怎么办?
我公司的合同严重违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但交江苏宜兴审查时竟然通过了,我们应该向谁申诉,合同有无效!
作者: 天韵    时间: 2003-12-7 10:43
标题: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作者: 蛐蛐1977    时间: 2003-12-7 19:09
标题: 司空见惯
向仲裁,或者司法部门
作者: teef    时间: 2003-12-9 17:27
标题: 呵呵,不错
蛮厉害,严重违法的合同审查能通过确实是不容易的。
作者: ike    时间: 2003-12-10 01:54
标题: 起诉
无效!
作者: ike    时间: 2003-12-10 01:55
标题: 向江苏宜兴的上级单位申诉呀
要是不行就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 俞纪果果    时间: 2003-12-10 09:13
标题: 劳动市场
劳动市场有专门受理这类纠纷的办公室
作者: 才先生    时间: 2003-12-10 09:23
标题: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作者: 忍住哈欠    时间: 2003-12-21 20:16
标题: OK
合同当然有效,审查人员有问题,属于工作失职。
作者: 卓悅    时间: 2004-1-2 14:00
标题: 向本市勞動局,不行向法院起訴
首先向本市勞動局申訴,若不行,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作者: 風輕揚    时间: 2004-1-3 18:52
标题: 不稀奇呀
有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事呀,但如果真要涉及法律,地方劳动部门难脱口干系.
作者: Lemongirl    时间: 2004-1-4 11:31
标题: 无效!!
有无审查通过,只有违反了劳动合同条例,属于内容不合法,就属于无效合同!!这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述。 & g$ C8 C0 c+ ^
作者: 风之莲    时间: 2004-2-21 20:02
标题: 无效或部分无效
贵公司的劳动合同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纹,在审查时,能够通过。只能说明贵公司同你们地方的劳动部门的关系搞得好或地方劳动部门严重失职。但是,为了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贵公司的劳资部门还是按照法律修改。使其有效。8 J v$ ~) M* @' w) T) A 可以在贵公司工会的协助下。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问题。! I0 K* ?2 h, v. ?
作者: 新石器    时间: 2004-2-24 13:10
标题: 法制大于人治
国家 既然制定了法律 就应该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合同违法合同就无效 审查通过就是人违法 现在很多事就是民不举官不究 而又有大批的人法律意识淡薄 导致哑巴吃黄连的局面出现!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04-2-24 17:08
标题: fandui`
其实现实中这种现象很多。即便是申诉了,相关部门不一定就管。即便是管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都需要很长时间
作者: michelle    时间: 2004-5-8 15:03
标题: 赞成!!!
[quote]以下是引用Lemongirl在2004-1-4 11:31:53的发言 J; }) A! `3 r( V有无审查通过,只有违反了劳动合同条例,属于内容不合法,就属于无效合同!!这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述。8 Y0 _* e% t ]% ~6 O3 S : L5 f% m- j3 F+ X! h& B- }0 y**************[/quote]5 n# n7 g% A/ R b 绝对赞成你的见解!
作者: shq_shq    时间: 2004-5-9 15:14
标题: 不稀奇
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从你的情况看,你们公司和当地的劳动部门关系搞得不错,要想仲裁胜述,真是太难了,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员工个人.而且仲裁打官司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员工耗不起
作者: 笨人冯    时间: 2004-5-16 09:46
标题: 感谢大家
我公司的工会主席同时是党书记与人事部长,工会完全站在公司一边,不可能为工人讲话的,而且江苏省规定工会主席必须专职,根本就没有办法!
作者: 就我一个    时间: 2004-5-16 11:17
标题: 上级
劳动合同审查是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向宜兴上一级申请吧。
作者: 阿妹    时间: 2004-5-27 15:02
标题: 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
公司通常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制定劳动合同,但是有些条款却同劳动法冲突,这样那些条款就是无效的。在符合劳动法的大前提下,当地的法规也不能违反。
作者: 山峰仞    时间: 2004-5-31 09:46
标题: 上级
应向上级进行行政申诉!如不通,可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作者: 大漠舞翩跹    时间: 2004-6-10 10:30
标题: 混乱
清楼下的同志弄清楚,行政诉讼的对方当事人是谁!除非他想告的是对合同审查的有关部门。审查劳动合同是有关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对合同审查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请审查合同的该部门的上级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对公司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作者: 成渝    时间: 2004-6-11 16:30
标题: 合同无效
所签劳动合同应该无效,可以申请重签劳动合同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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