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几种不同的病假工资算法,大家支持一下哪一种 [打印本页]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1:00
标题: 几种不同的病假工资算法,大家支持一下哪一种
算法一: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病假天数的递增,享有日基本工资比例递减,工资比例如下表:
病假天数
1-10
11-20
21-30
31-60
60-100
101-250
251-500
工资比例
0.8
0.7
0.6
0.5
0.4
0.3
0.2
其中,病假期间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21.75*工资比例
算法二: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病假天数的递增,享有日基本工资比例递减,工资比例如下表:
病假天数
1-10
11-20
21-30
31-60
60-100
101-250
251-500
工资比例
0.8
0.7
0.6
0.5
0.4
0.3
0.2
其中,病假期间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天数*工资比例
算法三: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日基本工资扣减额随着病假天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的工资扣减比例如下表:
病假天数
1-10
11-20
21-30
31-60
60-100
101-250
251-500
工资扣减比例
0.2
0.3
0.4
0.5
0.6
0.8
0.8
其中,工资扣减额=基本工资*扣减比例/30*病假天数
算法四: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日基本工资扣减额随着病假天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的工资扣减比例如下表:
病假天数
1-10
11-20
21-30
31-60
60-100
101-250
251-500
工资扣减比例
0.2
0.3
0.4
0.5
0.6
0.8
0.8
其中,工资扣减额=基本工资*扣减比例/当月实际天数*病假天数
算法五: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日基本工资扣减额随着病假天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的工资扣减比例如下表:
病假天数
1-10
11-20
21-30
31-60
60-100
101-250
251-500
工资扣减比例
0.2
0.3
0.4
0.5
0.6
0.8
0.8
其中,工资扣减额=基本工资*扣减比例/21.75*病假天数
算法六:
超过带薪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的日基本工资扣减额随着病假天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的工资扣减比例如下表:
病假时间月
1-3
3-6
6-12
12-24
工资扣减比例
0.5
0.6
0.7
0.8
其中工资扣减额=(基本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扣减比例/30*病假天数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1:00
大家踊跃帮忙啊

作者: BAIYUN1013    时间: 2011-6-30 11:10
我们用的第四种
作者: 朱小杨    时间: 2011-6-30 11:17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yrs2009    时间: 2011-6-30 11:39
我们采用方法五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6-30 11:50
这是北京的吗?
作者: 我不是归人    时间: 2011-6-30 12:18
感谢分享,先学习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6-30 12:28
回复 1楼 lin187 的帖子

我觉得算法不是最关键的,因为没有一种标准,也没有最好的算法,但是这个几种扣减标准尚存在一些问题。
病假工资带薪这个毋庸置疑,但是所谓的超过带薪病假天数,我不知道指的是什么?国家对病假天数带薪的政策应该没有规定过时间期限的。
如果是北京的公司,北京市对病假工资也有相应的规定: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21条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 或 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22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

按照楼主表中列出来的,很大可能性已经远远低于80%的水平了,这个好像是不合法的。

同时,也可以参照一下上海市的标准: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还有一种理解,不知道是否正确?

楼主提到的带薪病假天数是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如果是这个概念的话,可以理解。医疗期过后,员工如果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依旧以病假形式支付工资的话,也还是需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进行工资结算。除非,使用另一种假期形式

以上,个人理解,欢迎指正。

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6-30 12:30 编辑


作者: lilac0094    时间: 2011-6-30 12:58
贊成Mark的說法﹐ 樓主的算法我公司一樣都沒用﹐按法規給醫療期工資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3:53
回复 8楼 Mark.Yao 的帖子
谢谢Mark:补充一下:超过带薪病假是公司规定每个人有5天的带薪病假,超过5天之外的才有上面的算法,这个算法还有个前提,如果当月病假工资算完之后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发放,已经高于最低工资的80%了。其实是公司想体现人性与科学的结合。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3:54
回复 6楼 糖糖2003 的帖子
是北京的

   
作者: GUXIAOYAN    时间: 2011-6-30 13:56
我们没有的 病假就等于事假一样,当天工资没有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4:13
回复 12楼 GUXIAOYAN 的帖子

这也太狠了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6-30 14:14
算法四吧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6-30 14:17
回复 10楼 lin187 的帖子

哦,明白了,也就说,公司有5天的福利带薪病假,带薪比例100%。
那,这样看来,1、5基本上是一致的,支持这2种算法,因为至少不违法。
   
作者: lin187    时间: 2011-6-30 15:15
回复 15楼 Mark.Yao 的帖子
如果采用实际工作天数算的话会不会违法?虽然不同月份的日工资数可能不一样。

   
作者: haoed    时间: 2011-6-30 15:19
就我们公司来说,如果病假有病历卡,我们是不扣薪的。不管病假几天
作者: Cindy燕儿    时间: 2011-6-30 17:45
好好学习,天天进步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