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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员工小孩在公司内部出现安全问题由谁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7-7 00:08
标题: 公司员工小孩在公司内部出现安全问题由谁负责
相关 案例链接   :这几天网上以及新闻一直在报到的杭州“最美妈妈”事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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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龄童坠下十楼 女邻居徒手接住
  □ 孩子正抢救 救人者多处骨折
0 _+ X, d0 E8 R$ G  □ 女英雄初为人母 全国网友盛赞2 |0 M3 z( x) }3 S- R
  7月2日下午1点半,在杭州滨江区的白金海岸小区,一个2岁女童突然从10楼坠落,楼下一名30多岁的女士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物业都看傻了!目前小女孩正在抢救,救人女业主并非女童家人,其手臂骨折,受伤较重,被网友称为最美妈妈。
+ c  \) M4 s$ J  【事发】小女孩挂在10楼窗台( @: F% @5 t! v- e0 N( j
  事情发生后,网友“如何”向记者说,他就住在事发的小区。大概12点多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喊,他探出窗外一看,吓了一跳,一个小孩趴在10楼的窗台上,手抓着栏杆。) o0 C$ `. z& a# c4 v/ t
  网友“如何”说,开始他以为有人要跳楼,没想到,在窗台上看见了小孩的两只小脚。后来小脚慢慢往下滑,渐渐地小孩的整个身体都看到了。有几个人开始朝孩子大喊:孩子,别动啊,别动……两个保安跑了过来,站在楼下,不知道怎么办。$ V- O4 |3 z! o; `. H; w) ?+ p
  【营救】 有人搭了个梯子过去 但没救到
' ]7 E1 J6 }* q& ]  这时,住在9楼的一个住户,搭了个梯子过去,可梯子太短,就在梯子刚伸到小女孩脚下的时候,小女孩突然掉了下去。
! q4 W  }3 a  G+ j  网友“如何”说:“我当时觉得心突然被重重砸了一下,跟着小女孩一个劲往下掉,嘴巴张得大大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5 C4 u" \& W3 o/ o; E  【转机】 女子张开双臂徒手去接 被砸晕8 ~# e. I5 E) d+ L( h, ^5 ]+ a9 @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楼下一名穿着小格子连衣裙的女子,估摸着小女孩掉落的位置,张开双臂,在小女孩快落地的一刹那,用左手臂硬生生接了小女孩一下。
$ _( c& K* R- G5 d  网友“如何”说,我们也没看清楚,就听到“砰!”的一声,小女孩落在了楼下的草地上,那女子也昏倒了,小女孩压在了女子的左手臂上。小女孩仰面躺在草地上,头朝东,脚朝西,两人都没了声响,这时,大家都不说话了,气氛静得可怕,他自己也惊呆了,网友“如何”说。“听说孩子掉下来后,嘴角还有血溢了出来。
# K, y6 k' x9 P) ], E* ^% z5 V  过了一会儿,女孩“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在场所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后,保安将其送到医院。
7 I! D1 ]+ C" E% C  【进展】 救人者是位还在哺乳期的妈妈
- E( j) W: p1 `- o. T; }  记者了解,小女孩被送到省儿保救治,那名受伤的女子被送到了就近的武警医院,随后转到了富阳一家骨科医疗机构。
5 n. C/ N  `& V' R  记者从省儿保医院了解到,当天下午4点左右,女童被送进重症监护室,7点开始手术,截至昨晚11点30分,手术仍在进行之中。
; [; t3 t0 n  m3 m; }+ ~6 o; j$ L  同时,记者从富阳的骨科医院了解到,徒手接住坠楼女童的英勇女士,原来也是位妈妈!她叫吴菊萍,31岁,嘉兴人,自己的孩子7个月大。经诊断其左手臂多处骨折,受伤较严重,完全康复可能需要半年时间,但治愈的希望很大。吴女士租住在这个小区,在附近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上班。目前,吴女士已经找来了自己的婆婆,在这段时间里,代为照顾儿子,并准备给儿子换奶粉。8 k# g& J3 l5 `" K$ i9 t" h0 |
  “这是本能,是作为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吴菊萍一直这样解释自己的救人动机。
& _8 }% c- n7 f$ h" }  【推算】 她相当于接了一个300多公斤的物体
7 V9 q" K+ @! g  一位名叫“天青”的网友,在听说了这位妈妈的壮举后,立马用他所学的公式估算出,吴女士接到小女孩的一瞬间,她的手臂承受了多大的负担。
) s1 o: v4 I# w$ {$ y% h- t  “天青”说:一个2岁的孩子,我们暂定她是30斤。1层楼,我们大概算3米高,孩子从10层楼掉落,也就是掉落了9层楼,高度是27米,吴女士接住孩子的时候应该离地面大概1.5米左右,那么小女孩儿掉落的高度大概是25.5米。根据物理公式V的平方=2gs,孩子砸到吴女士手臂上时的瞬间速度就约等于22.36米每秒。, q# L2 N& {. l. w- ^8 R! m5 X
  再假定,吴女士的手臂与孩子的接触时间是1秒,那么根据公式FT=MV小女孩儿接触到吴女士手臂时的那一秒,吴女士用手接住了一个335.4公斤的物体。5 ~9 _  K# ]8 U& r- f# Q% _7 E9 @
  【回顾】 奶奶一人在家看孙女9 k: o- a# n, J4 G2 t
  附近邻居说,小女孩只有2岁半,听说孩子出事,物业和保安都赶了过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出事的是1002室的住户,男住户出差去了,女住户上班去了。家里有个老人,听说是孩子的奶奶在家带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孩子就这么挂在了窗口。相关新闻还有很多. ^% \+ @: l7 V1 x, W6 K+ B
  
+ Y7 \, u# n  o! _4 Y! G' @  最美妈妈徒手接女童的事件在微博上一经发布,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舒淇、赵薇等明星也纷纷转发并表达对最美妈妈的敬佩之情。有网友称,最美妈妈本身也是一个七个月大孩子的母亲,她的行为证明了一个真理——世上最伟大的职业就是妈妈。+ G& N: u" q; z2 ~1 a) }
  
& _5 m; [; T: w( D$ @        晚上睡觉前又听到这个新闻,其中一个新闻评论说我们在赞美这个伟大的母亲的同时,应该思考更多的是小孩的安全问题监管问题,听到这里,我又联想到一个问题,现在放暑假了,越来越多的家长会把孩子接到身边,放在公司里,有些小孩有老人照顾着,有些小孩是自己带的,那么有小孩在公司的HR有没有想过以下问题:
# T- f/ j& t# l( v1、万一小孩子在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2 C4 Q1 F. \* m' C" n  l9 G2、公司能不能与有带孩子在公司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协议规定在此其间小孩出现安全事故,公司不负责任?
$ L3 X$ z3 V" X7 ^3、是否签订协议书后,公司就免去责任了?8 d; a0 i. [7 Y  T/ t8 p# L" v
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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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Y  F+ W" J$ j 本帖最后由 欧阳倩 于 2011-7-7 00:12 编辑 ' c5 R+ G" k$ l* i"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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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欧阳倩 于 2011-7-7 0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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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7-7 00:24
回复 1楼 欧阳倩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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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倩很有爱心,记得好像你发过一个帖子是问如何安排公司员工的孩子过暑假的。现在有发这个帖子,更说明你善于思考问题,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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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d% C3 c# g我曾经也遇到这样的问题的,孩子要来公司过暑假,涉及到的一系列问题还真多,稍不注意就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作为HR或者是行政人员,责任重大啊。
) i3 u+ |) r7 n曾经就遇到过一个母亲带着3岁孩子上班,母亲在上班时间操作卷扬机,孩子在旁边玩。可是后来,孩子被飞来的一只蝴蝶吸引,就跟着蝴蝶跑,做母亲看见了一着急,害怕孩子摔倒,就起身追孩子,叫孩子不要乱跑。起身的时候,腿部触动了卷扬机的启动按钮,导致楼层站在操作台的工人随着卷扬机下来,可是在下来的时候,被其他物体撞击,导致摔下来,酿成了一起较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工人残废了,卷扬机坏了,搭设的架子坍塌了,迫使工作停止了三天。" C0 [. t4 N9 A* V( ]( ]& r
出现这个事故后,单位进行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最后,一致地认为:# ]5 j6 h) g, b  G( B! n
1、对带孩子过暑假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能发生到的安全事故行为和责任进行明确界定;+ _* K0 f5 O0 ~6 [' k# S. B
2、尤其对孩子的活动范围进行圈定(因为那是施工场地),进入施工场所发生意外的,皆有父母自行承担;增加几名安全员,巡视圈定范围,发生意外及时制止。$ o8 R% P& \* Q! q' E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7-7 07:38
因为这个不属于劳动法调整,所以今天又重新翻看了《民法通则》,呵呵!!1 N8 j# h3 d$ G7 s.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I5 O9 p% Y( v: N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M- \1 X% {& O* a6 e* t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a5 l* J/ |7 O, t* R0 k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_+ ?  W' g; q4 C) V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 i6 S7 ]& Q! f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t1 n) c- w. ^" c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 _. z5 a4 u# e, y4 Y(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 `8 K$ c. y* O7 y(二)兄、姐;
7 v: o1 _- s8 M% q6 k8 p8 ^% L, j(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W+ f+ j: [3 F1 R$ }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4 S/ j' w2 X" g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p: K* R$ }$ e; I7 O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i1 C3 _* w  Z+ 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O# K0 R; G0 x8 O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 O$ \1 d" k, X4 F8 l% S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 Y  o7 j  P1 m- e
根据以上条文的解读,职工子女的监护权在父母,而不是企业,但如在企业造成伤害应属于无过错责任,应给予其适当赔偿。) i" G) Z# |-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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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 p3 U  S: ]" d7 U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7-7 08: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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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C9 i; e' C7 ?& ^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7-7 08: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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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7-7 07:52
那签订责任状后,公司是否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了?欢迎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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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7-7 07:57
回复 1楼 欧阳倩 的帖子3 o- M$ c3 `, _  `4 Q% z*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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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建议允许员工带孩子到工作区,尤其是生产厂区或施工区域。作为员工,要完成本身的生产任务;作为家长,要看管好活泼好动的孩子。通常是两者都顾不上。, @; A9 u# h+ m
   
作者: 风之一格    时间: 2011-7-7 08:02
生产区严禁儿童进入~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7-7 08:05
我的理解是:
* |6 O( m  G, r1、谁导致的谁负责,谁把小孩带来的谁负责,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安抚,但并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非是由于公司导致安全事故。
2 E5 }- T  o  Z( |/ Z/ {2、一般很少会有人带小孩到工作单位的吧,签订责任书还不如提倡不要带小孩来办公区域。) x, g% u1 e) P3 H
3、这个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一样,如果是公司导致的,公司应当负责。
作者: cy4567    时间: 2011-7-7 08:35
我们有员工带小孩上班的,但也仅局限于办公室范围内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7-7 09:08
我们公司是禁止非公司员工进入厂区的。
作者: jiajialili    时间: 2011-7-7 09:09
最好还是要求不能带小孩来公司
作者: haoed    时间: 2011-7-7 09:30
1、个人觉得监护人应当护主要责任,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一些连带责任。
9 k7 g6 i& N1 j/ A2、虽然签订了协议,但与情来说,公司完全不付责任也说不过去。毕竟是在公司里面,公司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运作安全。9 D4 R0 p- R& m. M

作者: 妞@小懒猪    时间: 2011-7-7 09:35
  因为我们工厂在居民区附近,经常有小孩过来洗澡或者放暑假有母亲过来带看,我们和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但是对这方面也不太重视,只有是看见小孩问一下,除了预防以外,确实没想到出事以后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7-7 09:59
我们公司是禁止非公司员工进入厂区的,也不允许上班时间公司员工带孩子来的。
作者: eileen_zhu    时间: 2011-7-7 10:13
我们是不允许员工上班时间带小孩到工作岗位的,因为场内有铲车在运行,铲车司机会有一些视觉盲点,如果小孩突然冲出来,司机没注意到非常危险。
4 V/ Z9 R. a- D: _# I% `9 m% B我想与员工签订协议,并不代表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出了事公司于情于理还是需要承担一些费用的。我们公司是有在保险公司投第三方责任险,所有非公司员工在我们服务区范围内发生事故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能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还是尽量避免,因为保费都是随着理赔的增加而逐年递增的,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作者: 你若成水    时间: 2011-7-7 10:14
一般說來是不允許員工帶小孩來公司的。就算簽訂了協議,但真發生事故時,可能事故方不會理性考慮問題了。& L4 a* p( ?) F+ R5 }" ^4 g
如果企業確人性化考慮員工切身利益,展現公司人文關懷,我倒認為老早以前的國企或鄉鎮企業這方面做得不錯的。
# h5 \; O# ?8 x. s: y4 b% s就是設立托兒所,專門請阿姨照看,一般來說對阿姨要求嚴格點,工作也是做得到位不會出現事故的。如果企業老板真的能在暑期內作此特殊安排,我估計員工會對企業感激不盡,並更能好好工作以回報。產生的社會效應以及經濟效率一定值得。7 t; V5 F8 N0 ^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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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7-7 10:35
1、万一小孩子在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 x- N$ M5 h! i& H' J3 b- [答:公司坚决杜绝带小孩进入公司,有条件的大企业可以考虑合法建立托儿所。
$ h" S0 s* @% _2 ]2、公司能不能与有带孩子在公司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协议规定在此其间小孩出现安全事故,公司不负责任0 z8 }7 p7 n5 d1 I
答:万一真的发生事故,这类协议书的法律效率有待榷商。: C: I4 ^2 \1 X/ U+ q
3、是否签订协议书后,公司就免去责任了?/ |% l& s- g: d6 D
答:如过这个协议书有效的话,某些企业之前与员工签订的所谓《自杀免责协议书》也应当是有效的。
作者: xixiyq    时间: 2011-7-7 11:19
我所在的公司是不允許員工帶家屬進入的。# D* ?, X, G# e' w% J" {, {5 u
有條件的公司我覺得可以在生活區設立一個假期兒童托管區,限定她們在父母上班時間的活動範圍,讓員工能安心工作,但必須嚴禁進入生產區。
& U! m; g0 S9 H( O- O& E免責聲明是沒有必要的,真出了事,打起了官司,有了這個聲明更加麻煩,企業明知有危險不但沒阻止,還要和員工簽定這樣的免責聲明,可說是罪加一等。
& O2 n8 D; g3 s* N2 |( A0 H樓上有句說得很對,“孩子監護權在父母”。+ S- K+ k) f! x* V

作者: 玻璃王子    时间: 2011-7-7 15:09
呵呵,这点,在我这里是不会出现的。一、我们不允许小孩子带进现场;二、即使带进现场,我们的安全防护措施也非常好,出现问题的概率几乎没有。( a0 G3 C+ l0 t- v
若公司内部带小海的家长比较多,建议向谷歌之类的公司学习,雇专人解决这个问题,费用花费甚少,可以解决很大的问题。
作者: 海之波涛    时间: 2011-7-7 15:55
我们公司是禁止带孩子上班的,即使是在公司的办公楼也不行。当然执行起来就宽松的多了,这样也有个好处,员工偷偷带孩子进来,会看管的很严,当然万一出了事,是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不但不用承担责任,还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7-7 17:18
回复 3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8 I. M$ ~"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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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同 小猪 的观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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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1-7-7 17:37
公司员工的小孩在公司内部出现安全问题,适用民事法律的相关法律条文来处理,因此,关键是看此事件是否构成人身侵权,构成的,则由侵权人负责赔偿,当然,监护人对此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而侵权的,则单位对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 C/ `2 }$ @3 Z* W8 d. r# \9 N
那么法理上,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要有四个构成要件:1、有违法行为;2、有损害结果;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R3 B# \/ o. k) Z; K5 c( f因此,现在就要看具体情形来判断是否构成人身侵权,构成的,则按照上述的担责精神来处理,不构成的,则不用承担赔偿。
3 D- Z& u4 `% z5 L5 d& t' L0 t1 J嘿嘿,认定某行为是否侵权,是比较复杂的,只有个案来分析。
) ?* b% v  ~0 Z. ~5 }但是呢,肯定不能简单地下结论:公司员工的小孩在公司内部出现安全问题要担责还是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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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1-7-7 18:04 编辑
( z. K% t. {+ ^9 u8 L7 _% B) f) h2 [! C2 j  |2 d2 w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7-7 18:08
回复 3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 ~% b4 q3 O# a' k/ B0 |4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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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猪的回复,很详细!
0 N" u3 {$ `- m: x' I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7-7 18:09
回复 5楼 芋儿 的帖子& }$ c4 S; Y1 c( U! Y& b

  Q' o5 T: j6 Z# F/ e. Z* Y4 W
7 }( l5 e% y. T8 F9 A看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不带允许带小孩到公司。
作者: topjack    时间: 2011-7-7 21:24
今天我就看见有个小男孩13岁左右的在我公司转 一问就吓人了 原来放假跟着他爸爸过来 玩的  一开始我都起警惕了 还准备责怪保安呢  因为多事忙就忘记了 还好看见了阳倩的帖子 还有常诚的回复 我觉得很有必要做这个责任归责问题
作者: 少瓜儿    时间: 2011-7-10 08:58
这个问题,其实很头痛。公司员工带小孩、还有周围邻居的小孩都面临这样的问题?在军队里也有家属小孩?看看他们是怎样处理的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7-10 10:38
呵呵~~~首先让孩子进办公区就是一个隐患。你是和家长签了协议了,然后孩子爬窗户出事了,然后家长说你单位窗户年久失修,单位要负一定的责任,都是瞎扯皮的事,最后还不是你做HR的顶雷啊!
作者: zjwhr    时间: 2011-7-10 15:47
不允许,就是不允许,不要分析不分析的
作者: Jon_CD    时间: 2011-7-10 21:22
坚决拒绝员工携带小孩进入办公场所,对谁都不好,而且容易养成员工懈怠心理
作者: qiumr888    时间: 2011-7-11 15:26
看看      
作者: yunyueer    时间: 2011-7-11 17:22
我们公司也是禁止非本公司人员入内的,就算是有业务联系的,进入也要进行登记,并佩戴好本人的业务卡。
! B( {% a+ N$ V4 I: o但是,我们每个季度会有一个家属参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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