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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发生工伤回家休养后,按计划未返回公司且联络不上 [打印本页]

作者: dohui    时间: 2011-7-8 18:43
标题: 员工发生工伤回家休养后,按计划未返回公司且联络不上
某公司一外派员工,在当地(国外)发生工伤后,回到国内治疗,在医院住院并进行了手术,公司支付了期间的所有费用;手术完成后,手部上了石膏,医院建议回家(老家)疗养半个月,公司也同意了。半个月后,人事打电话了解该员工康复情况,该员工表示并未痊愈,达不到预期效果。故厂医建议该员工回公司所在地的医院复诊,以免病情恶化,员工也同意两天后回去。但两天过去了,该员工并没有返厂,人事主动联系,电话号码已过期,联系其亲属也找不到。请问各位HR高手,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谢谢
作者: 王魁兰    时间: 2011-7-8 23:23
通过邮政快递,按员工登记的地址发送通知书,如果还未签收,只能登报通知了
作者: 妞@小懒猪    时间: 2011-7-9 08:50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7-9 09:20
按照留有的联系地址寄一封要求他返回上班的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未回来,就按公司的制度解除其劳动关系,不用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2 P2 q6 Y- Q- _* s- {

作者: dohui    时间: 2011-7-9 12:11
按照留有的联系地址寄一封要求他返回上班的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未回来,就按公司的制度解除其劳动关系,不 ...
: t4 H" z  B' A8 `1 k. E0 S; Z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7-9 09:20
0 z5 o9 w. B6 o; u0 p' L6 g
这样会不会涉及到公司解雇医疗期员工的问题?( W0 I' R6 ^* }( ^5 Y

作者: dohui    时间: 2011-7-12 09:15
谢谢各位。已联系该员工,他明确表示现在人在外地,不会再回公司,但他现在还处于医疗期,还没进行工伤鉴定,保险也未理赔,公司以他自离方式处理是否妥当?另外,他是在国外发生工伤的,没参加国外的社保,但公司在国内有帮他社保,是否可以享受国内的工伤?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7-12 17:0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也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并提供假条,如果长期不归,则可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7-13 00:46
回复 1楼 dohui 的帖子, J$ ]; m% b0 Z3 k; Y0 P* v

: r0 n1 ]" G& v& [一个问题后面还有其他连着的问题。呵呵。3 s7 y+ }5 m7 i1 {% U) L( k
1、“人事主动联系,电话号码已过期,联系其亲属也找不到”,这说明公司在对员工的管理上存在这缺陷。当初员工回家去疗养的时候,公司就应该派人跟随到其家里。到其家里之后,可以取得其他邻居或者街道、村主任等人的联系方式。即使不派人跟随到其家里,对于员工出事之后的紧急联系人也没有更新,应该主动和其家里人联系。在和其家里人联系的过程中,发现联系不上,员工可是在身边,则可以要求其提供。儿行千里母担忧,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将员工的情况告知其家里人,让其家里人放心。
# i$ G. a# g8 j2、公司应该主动积极地为员工在国内申报工伤,进行相关的鉴定,这样做,不单单是为这一个员工负责,更多的是给公司内部其他员工传递一个信息:只要是为公司付出努力的员工,公司都会积极主动为员工争取到最有利的利益。现在这么不好招人,而是看到其不来了,就想到的是以怎样的方式处理其离职,若是我是这个公司的员工,肯定感到心寒,和大家一闲聊,难免会把自己的不良情绪传播给其他员工,从而让大家产生一种想法:公司没有人味!
( x# E# m! n- p$ f3、至于其受伤员工还是处于医疗期,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保险也未理赔,那么公司就应该明确要求其回来办理完了这些手续才能离开。即使员工不愿意回来,怕麻烦,公司也得派人找到其人写一份放弃的声明。不管这份声明是否有效,至少说明公司是努力了,为受伤员工想到了。可是受伤员工自己不想要而已。尽人事,把自己应该做的做好,不能因为别人的不配合就放弃。   
作者: drug1986    时间: 2011-7-24 00:16
一是人亲自去家庭地址核实,二是登报!
作者: 笑林12345    时间: 2011-7-26 14:20
按照留有的联系地址寄一封要求他返回上班的通知书(挂号信),如在规定时间未回来,就按公司的制度解除其劳动关系,不用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作者: 小小Grace    时间: 2011-7-26 14:57
我们公司也经常有这样的员工,受工伤后就不来了,联系也联系不上,烦死了。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0-10 11:15
学习了,以后有用
作者: lucy    时间: 2011-10-28 15:41
本帖最后由 lucy 于 2011-10-28 15:48 编辑
- {) C) I2 t' d. D# c
8 x* z  B* ~2 T% X' S  f保存好一切证据。包括人事主动联系的证据和对方表示不回来了的证据。同时,员工有义务提供一切工伤申请用资料,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若不提供,产生的费用要求员工承担。单位垫支的,要求对方退还。
作者: 百合海王星    时间: 2011-11-22 21:30
医疗期是需要员工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的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11-23 08:31
dohui 发表于 2011-7-12 09:15
+ d9 W3 v! ~( o- ^谢谢各位。已联系该员工,他明确表示现在人在外地,不会再回公司,但他现在还处于医疗期,还没进行工伤鉴定 ...
: T9 |- }: k8 v: p3 k+ U7 }7 V
医疗期是员工生病或者非工伤住院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 i1 j. y$ I

: p" U) S" l5 f9 O$ B* }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一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元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等到员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员工拒绝的,停发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员工停工留薪期满,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的,公司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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