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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打印本页]

作者: janefxx    时间: 2011-7-12 17:35
标题: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公司因工作需要,会聘请一些临时导购,上班短则一两天,长则一个月/ C$ {1 O, a. `& e/ e
为规范经营,需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 O: E. ~! z# S* ?
请教一下:( J! V0 ?, w! ^1 d
1、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 w1 m. t7 r) U2、劳动合同中有“3 c# N$ f4 d$ n' R0 j5 @/ B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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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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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的条款,可直接选定这个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7 b2 H5 Y& c- w3、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是否需要交纳社保?6 L; V' M1 @2 w, P

作者: 凯茜儿    时间: 2011-7-12 18:29
一、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6 V5 e5 L4 U% S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 C! j( Z: |0 Z; n0 w" T" i; `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8 d3 ]5 M/ P+ _, u0 X) h6 q& v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 J- i* s' s" T1 h& a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 y; E2 z2 i, g: g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1 L( I; g% w* L5 Q- Y: I4 x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 q8 t. Z2 Q6 k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2 s3 [" u( f% b$ Q& s( [4 v3 R
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 |( ?5 n+ V4 N' ~. Q" D# J; |8、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 g" ~6 {, Z2 I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 u2 _0 v5 g& B- U二、劳动合同中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日起至        终止。”的条款,可直接选定这个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O4 M; e3 J" G9 H
这个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办法确切回答。$ C1 B# m. H* J. P/ k$ C
三、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是否需要交纳社保?
; B/ s$ k- m5 Y9 N7 s劳务合同也要给员工上社保的,(除劳务派遣),只是如果对方是兼职或非全日制或是退休反聘(有参保单位)等情况,可以不参保,或是视情况参加必要保险,比如工伤。) B) ]$ u. n8 f1 s, y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7-12 20:01
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
! ]" E- {! T# N) j+ L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 c) n" x( i- G$ T7 B
三是劳动合同关系中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
  W  d) `1 Z6 y9 V; R3 `! r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 |: ^- G: O& O' h7 m4 |9 }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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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关系发生劳务争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l+ h0 h( c" [& U/ A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相差很大,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劳保待遇。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7-13 01:10
楼上的回答已经很全面了。无须再做讨论。
作者: 娃娃笑颜    时间: 2011-7-13 09:14
完整而且全面
作者: 梦想已非    时间: 2011-7-13 09:46
那什么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
作者: 黑色猫咪    时间: 2011-7-13 10:05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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