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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续签中的痛,如何化解? [打印本页]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7-19 15:00
标题: 劳动合同续签中的痛,如何化解?

案例:
某员工于20003月入职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效是2年,即200038日至200237日,之后人事就与其签订顺延合同,每年一签至今。现新上任人事查阅了该员工档案及之前所签订劳动合同,决定不与其签订顺延合同而是重新与该名员工签订3年固定期限合同,即从201138日至201437日,而该员工又声称他自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案争议点产生如下几个问题: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7-19 15:03
如果确实是每年一签的话,员工应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第三项)。除非39、40条的情况出现,不然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7-19 15:54 编辑


作者: BAIYUN1013    时间: 2011-7-19 15:17
1、“顺延”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用语,非法律专用术语,按一般意思确定内容,即以原合同的条件、顺延原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在合同到期前30天提出异议的,就视为你同意以原合同的条件再续签合同一年。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7-19 15:36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顺延合同”的实质是上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条件又续订了一次劳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合同到期,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该员工已经工作满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上应当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该员工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该人事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不能辞退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实质就是隐形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赔偿。


作者: 天天向前    时间: 2011-7-19 15:41
刚好十年啊。可以不给他签合同,经济补偿好了。不过,貌似楼主没提到为什么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仅仅是因为他要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作者: luyifei26    时间: 2011-7-19 15:41
这个问题俺也有点不确定,等高手解答
作者: 枫行    时间: 2011-7-19 16:03
同意31号
作者: aionovo    时间: 2011-7-19 16:13
等待高手解决
如果能做的不赔偿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哪真是高手啊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7-19 16:19
这个问题我很含糊。等待高手解决。
作者: aileen1202    时间: 2011-7-19 16:26
最近涉及“劳动合同”的案例就头大,
高手赶快出现吧~~
作者: 红尘HR笑    时间: 2011-7-19 16:33
占座已经没意义了,感觉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作者: 郭小羿    时间: 2011-7-19 16:49
等待常诚揭开谜底
作者: 小小Grace    时间: 2011-7-19 16:54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这里的顺延合同不能等同劳动合同法中那几种情况下的顺延合同,这里的顺延只是双方的一个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还是要签的,这种顺延只是双方在都没有意向不续签的情况下的约定,如果其中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所以这里的顺延,只能代表双方同意。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这位员工已经达到了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除非员工个人要求,公司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是不正确的,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补偿金是肯定要给的了,但是有一个问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一条是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连续两次是否也能包括08年之前呢,如果能包括,那么该员工早已经具备了前无固定期限的条件,而公司却未与其签订,不知道当时公司这方面材料有没有保留,如果员工就此问题仲裁的话,估计也比较头疼。


作者: tracygxh    时间: 2011-7-19 17:19
赞同31号的分析,且补充如下:
2. 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若员工本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务必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签名的申请,说明公司已向其说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由于其个人意愿而希望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若无员工本人的书面申请,一旦将来员工反悔而要求仲裁,公司将面临支付员工双倍薪资的潜在风险。
4. 不论是固定合同员工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只要公司能举证员工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列6种情形之一的,公司都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42条看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法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若非法解除合同,公司将面临恢复员工劳动关系或按双倍经济补偿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后果。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7-19 19:09
同意31号的分析。

1.“顺延合同”本应该是在女职工三期,员工医疗期等会使用到的(通常理解仍是一份劳动合同)一种操作方式。但是在这儿,从2002年开始每年顺延,且每年一签,个人认为应该理解成每年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只不过使用同一个合同样本。
     因此,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是不正确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 咖啡厅    时间: 2011-7-19 20:33
不是什么合同都能顺延的。即楼主所说的顺延一次即等同签合同一次。
每次合同到期,续签合同都有2种情况可选,固定期和无固定期。
续签签无固定期的前提一是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续签;二是达到签无固定期条件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签无固定期。
即不管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只是固定合同的,合同到期的,不续签的话,按劳动合同给补偿。
该员工从来没有签无固定期,都是签的固定期,所以也无该员工“早就是无固定期的”的说法。
作者: zxx2010    时间: 2011-7-19 20:47
顺延算不算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呢?
   偶认为,既然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应当算作是续签一次劳动合同。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滴。
欢迎大家探讨,这是好贴子啊
作者: lindatangwh    时间: 2011-7-19 21:00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顺延相当于是续签劳动合同,代表的作用仅仅在于在某一方遗忘续签劳动合同时,而另一方未对此提出异议,可以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补签。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不正确,不管是从工作年限还是合同次数都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委婉说服员工同意签署固定期限合同,其实从实际情况上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铁饭碗,员工表现不好绩效考核不过关,或违反公司重要制度,或经培训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业务转型等,公司同样可以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外从员工个人利益方面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对于续签可以再次商讨待遇等问题,在这方面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没有这个方便。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尽量以工作绩效表现不佳的因素来进行辞退,注意收集对公司有利的证据,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作者: chaos_no    时间: 2011-7-19 23:19
第4题,根据2007年劳动法,该员工已经在企业连续工作了10年,他已成为“永久员工”,新上任人事不能轻易将他辞退。2007年华为公司,为了规避有太多“永久员工”发生了”辞职门“。
作者: luyanshuang    时间: 2011-7-20 09:52
回复 1楼 常诚 的帖子

1、在这个案例中,顺延合同理解为原合同的内容不变,每年签一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可以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员工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该案例中员工工作已满十年,且签订的虽然是顺延合同,但每年一签,已经超过两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但员工声称自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正确的。
3、该员工虽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还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自动就生成的,而是员工提出签订的,在前面几次顺延的时候员工并没有异议,只能当做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事经理可以这样解释给员工听。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或者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4、可以辞退这名员工,该案例中没有符合需要经济补偿的条件,所以尽管辞退好了。但是员工在这工作十年,可以在操作的时候表现得人性化一点。
不知道我的解答有无错误,希望大家斧正。
   
作者: eileen_zhu    时间: 2011-7-20 10:36
在本案例中,人事经理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不管是从工作年限还是合同次数上来看都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人事经理不想与其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就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同时在离职月给付一笔经济赔偿金。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7-20 10:53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顺延合同”的实质原合同到期后续签,代表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不正确,首先在公司工作已满十年,二来自08年以来已经签定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所以,除非员工提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否则都要签无固定期限的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那就解除劳动关系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辞退的话,风险要么是恢复劳动关系并签无固定,要么是给赔偿。由于该人工龄长,建议先恢复再说

作者: 于嫣然    时间: 2011-7-20 11:55
坐等高手解答
作者: 雯筠    时间: 2011-7-20 13:20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事实上就是合同到期续签的意思。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决策不正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从2008.1.1起,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再签即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何况,该员工已经工作满10年了,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除不同意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均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新上任的人事决定错误,假设不成立。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辞退这名员工,不能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理由,事实上,就算不签,也是事实劳动关系,达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标准。
    要想辞退该员工,只能通过规章制度。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1-7-20 13:46
我有一个疑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了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条件,只有在员工提出来签订固定或不续签的情况下,企业能不签无固定,其它时候不都是被认定为无固定的了吗?
   
作者: 最爱QIQI    时间: 2011-7-20 19:51
面对法律问题,总是头晕。呵呵。要加强学习。

个人认为:一般不采取顺延这种方式,还是一年要鉴定一次。并且第三年开始应该采取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
作者: 飞翔2000    时间: 2011-7-20 21:38
顺延合同也代表重新签订合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款,企业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业确实要辞退他,必须制造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然,引起劳资纠纷再所难免,而且一定败诉.如果要避免纠纷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企业先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过后可以通过考核或工作部门内部调整等技术手段处理员工,浅见,谢谢!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7-21 07:46
有意思,学习啦!
作者: luyanshuang    时间: 2011-7-21 09:34
回复 25楼 lixiaoxv
呵呵,不好意思啊,我说错了,没理解过来,谢谢你的提醒。按照这样的话,人事经理如果还想继续留用员工的话,他的做法就是不正确的。

   
作者: luyanshuang    时间: 2011-7-21 09:43
回复 1楼 常诚 的帖子

楼主,不好意思哦,我发现我昨天的回答有一个错误,改正一下。
4、如果要辞退该员工,必须要付一笔补偿金。
   
作者: 梦想已非    时间: 2011-7-21 15:39
看看答案

作者: 13526786299    时间: 2011-7-22 09:58
简单理解:按新的《劳动合同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员工的话只能是绩效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调岗还有胜任的才能正常辞退,否则,不可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7-24 15:26
顺延合同不懂啊,坐等高人来指点,不过,我觉得现在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了!
作者: 蓝色翅膀    时间: 2011-7-26 17:17
1.“顺延合同”就是原合同到期后,续签下一份合同,一年一年的签订。
2.我认为不正确。因为员工工龄满10年后,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另外员工本人提出来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不能再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的。
3.如果新上任人事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那么就应该和员工解释清楚他的依据是什么。
4.劳动合同的续签都是要提前一个月签订的,如果现在处于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那么可以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来处理,按工龄给予其经济补偿金。并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是工龄已满10年了,那么可以与员工协调,公司可以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最好是让其本人写一份辞职申请。
作者: Evayuyi    时间: 2011-7-26 17:25
1、我理解的顺延的劳动合同,应该就是默认的续签的合同。
2、签订固定期限如果是新上任人事单方提出的,我认为不合理。但是如果是双方商议后提出的,是合理的。其实这种状况,已经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公司方如果在员工不反对的情况下,默认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
3、如果想解除这个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又规避风险,我认为在合同上做文章比较难,但是可以采用合同中的一些公司制度条款,或公司制定的其他一些制度,说白了,就是要找出该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一些证据,这样做更妥吧,个人觉得。

作者: mayzo    时间: 2011-7-28 14:42
我们公司到现在都没有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
作者: mayzo    时间: 2011-7-28 14:43
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三五咖啡    时间: 2011-8-6 22:39
前几天单位聘用的司机已经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虽然还没有到期,但是也是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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