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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急) [打印本页]

作者: betty7342    时间: 2011-7-21 13:27
标题: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急)
       某同事04年10月份入职,过去12月平均工资是6100元,如果现在解雇需赔几个月工资?

      按平均工资计算?还是最低工资的3倍?待通知金如何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司做法是:(最低工资的3倍*实际工龄)+(最低工资的3倍*1),厂里是问过律师才这样计算的,觉得不合理,又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服上面,这样对我们打工者很不公平。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7-21 13:36
不是按最低工资的3倍,而是平均工资的三倍!你看6100是否超出,如未超出按6100计算!!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1-7-21 14:20 编辑


作者: xixiyq    时间: 2011-7-21 13:42
律师脑残啊?
最低工资的3倍?建议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给他看看。
待通知金应按上月工资标准支付,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7-21 13:46
应当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请查阅《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注意最后一行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7-21 13:52
律师不懂法
作者: kaolaling    时间: 2011-7-21 14:23
应该支付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吧,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提前1个月通知就不用给代通知金了。
作者: 冰彬    时间: 2011-7-21 14:58
你们公司的那个律师估计是税务专业的吧,就知道挤。
作者: 小小Grace    时间: 2011-7-21 15:58
补偿是从08年开始算的,标准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代通知金看下当地的文件,应该是一个月的工资。
作者: bibi1023    时间: 2011-8-8 15:20
我也想知道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人能列出完整的公式啊?
作者: lwhlwf    时间: 2011-8-8 15:37
补偿应该从08年开始算的。
作者: lwhlwf    时间: 2011-8-8 15:4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作者: emily901    时间: 2011-8-8 16:10
补偿金应该从08年开始算的,如果没有超过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化就不需要扣税的!
作者: huangxu010320    时间: 2011-8-14 13:48
同意xixiyq 的观点
作者: lnana    时间: 2011-8-20 22:14
应该是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 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假如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按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
作者: 人资专员    时间: 2011-8-23 17:30
有没有其他答案啊,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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