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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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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men
时间:
2011-7-26 18:46
标题:
员工离职问题
一员工五月底提出离职,当时部门主管没有同意,离职单压在那边。现在这个员工因些个人原因,公司不想再留他了,可否在原来的离职单子上,经各部门确认后安排离职。 我本人认为是不太妥当,如果在一个月之内还可以,一个月之后感觉就不太好了。但是领导要求立马让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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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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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7-27 06:10
员工自己都打了离职报告了,有什么不好办的呢?做人事的不必死守教条,要适当灵活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7-27 08:25
1、如果名为离职报告,实际为离职申请,那就相当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出的要约,但由于受要约人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作出答复,要约自然已经失效。用人单位现在无权作出相应的承诺,让劳动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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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劳动者明确做出离职表示,且并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则该离职报告自到达用人单位后一个月内生效。但由于双方并没有在一个月期满时办理相应手续,视为双方重新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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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现在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有违法解雇的重大嫌疑。
作者:
cimy
时间:
2011-7-27 11:25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somen
时间:
2011-7-28 10:30
回复
3楼
31号
的帖子
很赞同,若是领导确实要让此人走的话,如何避免风险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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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1号
时间:
2011-7-28 11:03
回复
5楼
some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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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话,施加压力(劳动者本身一般并不知道辞职协议是否有效),然后适当让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7-28 20:31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那么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了,单位就此作出反应并无不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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