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合同中,短信协商算不算书面凭证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6 08:33
标题: 合同中,短信协商算不算书面凭证
       我的一朋友A在单位B工作一年,签了两年的合同,2011年4月初,给负责人C用短信形式辞职,说5月底离职,负责人C答应了,后来,A又和C确定,C又反悔了,并说短信的形式不能证明协商一致,不是协商一致的合法形式。于是A就5月底做完便自动离职了。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辞职,C不发给他工资。; o$ N5 u% Y8 w# H; ^
请问:
  [* L: @4 S, y% G: g9 m) V0 \1、不知A是否能够要回该有的工资?
! R' C+ T) ]% q. Z1 ^9 U: Y: H2 Q: |
2、A的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触犯,应对B公司做出什么补偿?
" x* l: E1 T& S9 E1 O7 @' H( r/ V( f& [9 ~
3、劳动合同中,短信的协商一致算不算合法的书面凭证/协议?
: _4 g( w4 S' d5 B0 b# B/ P) c3 e
! f2 e  |3 I* d4 _( z$ G0 o        谢谢高人指点,真实案例,求教。* e% G- y1 M  O5 w

作者: 海水无盐    时间: 2011-8-6 08:42
不正规。
作者: 咖啡厅    时间: 2011-8-6 08:47
辞职必须书面提出,短信提出辞职是无效的。
+ I+ K- u. g  B5 N, ]& \辞职流程,书面提出,获批,工作交接,工资结清,社保等办停,档案转移。
4 l- P8 S$ K7 G4 |0 nA工资可以要回。不过也要做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先书面提出申请,获批,工作交接完毕。
作者: xzll801205    时间: 2011-8-6 08:56
同意楼上意见耶
作者: 伊犁之魂    时间: 2011-8-6 09:34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辞职方式,包括短信。但既然原来没有这样约定,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短信辞职就不能算是合法的,当然是无效的!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8-6 09:46
要采用书面形式,如有劳动争议,可由书证以外的其它证据来佐证,个人认为特殊情况下请假倒可以采用短信形式。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8-6 16:32
如果合同里头约定了可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提出来就算数。如果合同里头没有相关的一个约定还是以书面提出离职为有效。但是即使是自动离职,公司也不应该以此为理由来扣工资的。
作者: 妞@小懒猪    时间: 2011-8-8 08:33
   我们要赶上时代进步啊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8 08:47
回复 8楼 妞@小懒猪 的帖子
* [* P4 q( d4 _( [. F6 ?/ e这个我赞同,我就记得以前一个老师说过,短信是算书面协议的!( e/ L: y% ^8 X3 n8 [: S" n: H) n
, ]; p" l4 B* y% e4 f- \5 R) _: Q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1-8-8 08:56
我的一朋友A在单位B工作一年,签了两年的合同,2011年4月初,给负责人C用短信形式辞职,说5月底离职,负责人C答应了,后来,A又和C确定,C又反悔了,并说短信的形式不能证明协商一致,不是协商一致的合法形式。于是A就5月底做完便自动离职了。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辞职,C不发给他工资
# e7 G  G! J( u0 \- g请问:
! D' A* E+ p& S: o* ~" o$ x1、不知A是否能够要回该有的工资?B公司没有理由扣除A的工资。
. _) J/ W, Q$ B, L* O2、A的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触犯,应对B公司做出什么补偿?A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
* R3 V9 H7 [2 k! T3、劳动合同中,短信的协商一致算不算合法的书面凭证/协议?只要双方认可,劳动合同中可以将短信作为凭证进行协商。6 T0 o, y  Q2 c+ l. X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1-8-8 15:38
1、短信可以算证据,只要证据链确凿即可(如可证明C的短信来自C的手机)------4 Q. c- Y7 b5 g/ h! r* K
       1)法律没规定短信不构成证据。- `" u! Y- s7 Z6 V+ [# q0 Y
    2)法理上参口头协议的法律地位。' U) }, k& v& k1 Z
2、手续没办妥,应该算自动离职。不触犯法律,一般不支持B公司补偿,但可尝试申请仲裁支付扣罚的工资(如果原合同没有约定自动离职的处罚,或扣罚工资大于处罚金额前提下)。
+ c% r! }$ c5 Z0 l3、C中途反悔后,A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11 14:32
已经证实,构成证据,但是最好还是搞一个书面签字的合同手续
作者: anne安丽    时间: 2011-8-11 15:12
发短信辞职,要是对方回复同意了那应该构成证据,我觉得以前规定的“书面”应该是针对“口头”而言的,现在有短信、邮件都能说明事实应该都能为证。6 e6 Q0 U( a3 D" W: F) U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8-11 15:24
只是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认定!
. h, {& b; |( b6 r' i0 V我认为单位不发工资是不对的!
作者: zerion    时间: 2011-8-16 09:13
复杂的情况真多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1-8-21 13:04
B公司没有理由 扣发工资,短信或者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A的行业没有违反法律,无须补偿
作者: 一梦千寻    时间: 2011-8-23 10:34
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没有触犯法律,可以算作凭证
作者: 芹芹hh    时间: 2011-8-27 18:44
      没有经过审批及工作交接相关手续的办理,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肯定是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果单位认定该员工没有完成工作交接等责任履行的相关义务,对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该单位肯定会追究责任的。$ }  _* T6 e4 F3 P! U4 [, ?
     不过个人认为邮件、短信如果确实为当事人的真实意见表达并保留证据的,应该也可以算作书面证明的吧!
) J" {# P: v( {4 {& d8 i  
作者: xiejiajie    时间: 2011-8-28 09:43
最好留一个书面证明,工资是不可以扣发的。
作者: xiejiajie    时间: 2011-8-28 09:45
时代在进步,邮件、短信如果确实为当事人的真实意见表达并保留证据的,应该也可以算作书面证明的吧!
& G; F2 Z% ]' A' E' ]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2-2-23 10:16
受益匪浅。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