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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会在岗位说明书里加这么一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8-9 19:00
标题: 你会在岗位说明书里加这么一句吗?
在工作职责的最后一句: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8-9 19:11
一般公司都会有的,几乎每个职位都会有。这个我想是不过分的,因为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任务都能在职位说明书里穷尽。当然有的企业并不会额外的加任务,只是以防万一,或者人云亦云。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8-9 19:31
会有的。因为某一岗位都会有一直属领导,服从直属领导的安排当然也会有与之对应的岗位职责。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有部分内容岗位职责里面能够详细写出,但是有部分内容是变化的不确定的。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1-8-9 19:38
当然会,因为公司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随着公司的发展是变化的,而且每个岗位的工作 内容也随在一些临时性的突发事件需要处理
加上这句,合格规避一些员工的推卸工作
作者: yanzi05272003    时间: 2011-8-9 19:38
会的,放之四海皆有用的语言。
作者: 会游泳的杯子    时间: 2011-8-9 19:41
我们也有,个人觉得,是避免推卸责任的一种方式。
作者: 巫桃生    时间: 2011-8-9 20:29
基本所有都有。有些突发情况,或者补充岗位说明书的不完善地方,也可有效地避免员工推卸责任,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责任不明确的现象。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8-9 20:45
有 经常看见
毕竟有些事情是临时加出来的 无法预测
作者: xuening1216    时间: 2011-8-9 20:48
会,岗位说明书是主要工作内容,但并不涵盖所有工作内容.
所以会加
作者: 义果    时间: 2011-8-9 21:07
会,不过换了一种方式。

完成其他与个人部门工作相关未尽职责事项,并接受相关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指导。
作者: yxx_ni    时间: 2011-8-9 21:11
会的。

作者: 雨下了一夜    时间: 2011-8-9 21:25
当然会有,每个职位的工作安排认务不可能全部罗列,写这句话主要为了防止一些突发情况产生而相互推卸责任。
作者: 坷垃    时间: 2011-8-9 21:34
当然会
尤其当有一个公司处在不断的改革的阶段
上级安排的其他额外工作或突发性工作可能比例行工作还要有多 还有挑战性
作者: 红尘HR笑    时间: 2011-8-9 21:36
不会,坚决不会,如果加了这一条,其他的明确规定出来的估计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那些属于领导交办工作范畴?那些不是?怎么界定?很多问题接踵而至,所以绝对不能加
作者: 夏日时光    时间: 2011-8-9 21:47
会加上的,因为岗位说明书并不能涵盖这个职位所有的工作,而且的确还有一些领导交办的事情,无法体现,只能通过这句概括了
作者: CHO在线    时间: 2011-8-10 10:12
当然,一般都有
作者: 海边追风    时间: 2011-8-10 10:57
岗位说明书,大家都用在什么地方?
作者: fldr    时间: 2011-8-10 11:00
会,因为临时性突发性事件还是占一定比例的。是必须执行的!
作者: 人资专员    时间: 2011-8-10 11:23
很多时候都不管用,但好像每个岗位说明书里都会有,以防万一啊
作者: hunsons    时间: 2011-8-10 11:28
会的,因为岗位说明书不可能全部说清楚的
作者: zengcs    时间: 2011-8-10 12:37
赞同大家的说法!
作者: 六小灵童    时间: 2011-8-10 17:27
岗位职责并不能体现全部的工作,有的时候会有临时性的工作,所以加上这句很正确。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8-10 18:18
同意上面的,推卸责任的一种方式。不过一般的公司都会有这样的一些要求的。
作者: jingzhongyue527    时间: 2011-8-11 08:06
会,不过换了一种方式。

完成其他与个人部门工作相关未尽职责事项,并接受相关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指导。 ...
义果 发表于 2011-8-9 21:07



这样比较合理化
作者: 天涯禅师    时间: 2011-9-4 04:05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咨询公司内部做过讨论,两派意见相持不下:
一派认为应该增加这条,理由是有些职责可能不能穷举,可以合理规避遗漏的一些职责,避免员工找理由和借口。
第二派则认为不应该增加,既然是岗位说明书就应该全部列举完其职责,没列举的就是不需要做的。增加“其它领导交代的事情。”属于含糊不清的定义,何谓领导交代的事情,所有领导交代的事情都是必须做的吗?帮助领导洗衣服也是职责范围的事情吗?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9-6 17:12
都会加上一句,完成领导临时交待的事情,这些都属于一些临时的事件,比如说突发事件。
作者: cynthia424    时间: 2011-9-7 14:19
会加上的。因为再详尽的岗位说明书,也无法把某个工作岗位描写的面面俱到,加上这一句,可以免除工作上的推诿。
作者: 蝴蝶儿    时间: 2011-9-14 15:30
这个绝对有。
作者: Hedy_1997    时间: 2011-9-21 20:40
肯定会加这么一句
作者: zzlrhr    时间: 2011-11-30 11:34
呵呵,我们加了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1-11-30 11:41
有,领导安排的都做,有些事,哪怕我们建议过了,可能效果不好,还是去做,然后得出结论,这个行不通~~
作者: 疯狂可乐    时间: 2011-11-30 15:09
都加了,这句话还是很重要的。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1-12-18 16:16
我公司所有的岗位职责都有这句话,公司日常工作中常遇到不可预计的事情,为了避免推诿,这句个人觉得有必要加上去。
作者: 吹花小筑    时间: 2011-12-18 16:51
会有,并且在写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的时候也经常会在最后加上这么一句!
作者: 沧浪枫叶    时间: 2011-12-19 10:33
我们都会加上,为了不产生法律纠纷。有时候会以工作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如果严格按照岗位说明书,难免有所不足。HR做事,就是要防微杜渐。
作者: 小狼子、    时间: 2011-12-19 10:47
这个是官方语言
作者: 家有小宝    时间: 2011-12-20 16:11
会的,职位说明有时不能涵盖所有工作
作者: lghtyl    时间: 2011-12-20 16:26
防微杜渐
作者: suliqi8    时间: 2011-12-20 16:31
学习了!
作者: 蓝色翅膀    时间: 2011-12-20 16:37
有这句话呢

作者: wyfsxx    时间: 2011-12-20 16:44
我们公司的岗位说明书里也有这一句
作者: momovason    时间: 2011-12-22 22:50
肯定会有的,规避NC劳动法
作者: 圣贤非人    时间: 2011-12-30 17:14
都会写的

作者: 路飞luff    时间: 2011-12-30 18:03
个人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员工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原因大都是与领导之间的矛盾,加与不加影响不大,加了岗位说明书反而做不好,
作者: relon    时间: 2011-12-30 18:22
基本上都会
这也是我国文字的精深之处
不能说的、说不清的,一笔带过
量化、具体、明确还需要很长的一个过程
呵呵
作者: 花开彼岸    时间: 2011-12-30 18:29
呵呵,这是个保险栓
作者: llq1228    时间: 2011-12-30 20:38
很有必要的,及时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临时突发性的工作还是会有的
作者: cdc927    时间: 2011-12-30 21:00
事务性会加,
作者: 小兵甲    时间: 2012-1-1 16:47
这个必须的。
作者: yangrong1001    时间: 2012-1-2 15:42
对于一个处在企业初期 ,岗位说明书加上一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是有必要的。
反过来想,也体现了企业执行力很强。
作者: dannie_yh    时间: 2012-5-22 16:12
可以换一句:完成公司安排其他任务和事项.
作者: scyhbchs    时间: 2012-5-24 16:23
这个必须有,岗位说明书虽然比较全面但是不绝对。
作者: 无与伦比369    时间: 2013-9-2 17:31
主要还是为了应付临时性的和非本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作者: sd3318405    时间: 2013-9-4 16:15
这个我想大多岗位说明书都会加上这一句的。
作者: suki3721    时间: 2013-9-4 16:43
我们的岗位说明书是说“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作者: q527103    时间: 2013-10-4 20:21
基本招聘里面都会有一句这样的话
作者: bijianjun    时间: 2013-10-12 07:58
会,不过换了一种方式。

完成其他与个人部门工作相关未尽职责事项,并接受相关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指导。

赞同
作者: yanling1216    时间: 2013-10-12 09:21
会加的。
作者: 药君    时间: 2013-10-12 09:47
会,这个几乎是必须的,没有一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是不在变的
作者: ellezhou    时间: 2013-10-14 13:19
这个肯定会有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3-10-17 15:17
大家都这么做,能说什么呢
作者: /tp青青子衿    时间: 2013-10-18 16:39
我觉得需要加上去,毕竟本质工作是需要帮助老板解决问题的,实现岗位价值的,这样总会遇到很多临时工作和额外的工作。当然,作为HR的管理者,给员工加上这一条,不代表这可以任意将额外的工作任务都派发给下属,需要掌握一个度和分清工作界限吧。
作者: bmlsmeil    时间: 2013-10-22 11:14
会啊、、、
作者: 黑猫不睡    时间: 2013-10-26 16:58
哈哈,还真有, 这一招真是高明啊,加上这一句后已经不存在工作职责外的事情了
作者: 曦之月    时间: 2013-10-27 11:41
呵呵,看到很多都有同样一句话,我想“工作范畴的其他事情”更合适一些。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3-10-29 17:53
或者接受临时性工作的安排。写是可以这么写,但是也不能做的过分,否则员工发现这个秘密,以后这个部门的工作就难以开展的了!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0-31 21:21
ffffsfsdfffsff
作者: 湘江鱼    时间: 2013-11-13 10:53
我会的。
作者: 那些年ω专注    时间: 2013-12-11 21:27
岗位说明书里面都列的是主要职责。
不可能方方面面都具到,所以必须有的。
防患未然啊。
作者: lijinxin    时间: 2013-12-13 15:15
有也不行,没有也不行。或者说成:有也行,没有也行。总的看,对用人单位更好一点,对任职者则只是多了个限制。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或其他事务,或生活中的事,都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怎样取舍,要看事务或事物的具体是怎样的;还要看行为人是在两个选择的利弊之前倾向哪个。
作者: sybil1984    时间: 2013-12-27 16:10
会加的
一个是实际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第二,如果界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加这句,也是对企业有益
作者: 桑希显    时间: 2014-1-10 01:01
这是必须加进去的
作者: caixby    时间: 2014-1-10 07:58
一般岗位说明书中我们会放5-10%的权重为这一部分,这也是任何岗位中都不可少的吧。特别是越到高层,这部分权重会越高,因为越到高层级岗位,例行性工作会相对减少。
作者: olisao    时间: 2014-1-10 09:53
加了的
一个岗位除了干本身工作以外,还有一部分工作是领导安排的,比如让你拟个文件、接待下某客人,这些都有可能不在岗位说明书的内容里,但这些事又很零星琐碎,必须得做还不好归纳,因此通常都会加上。
作者: shenli1130    时间: 2014-3-15 15:32
当然会有,哪个岗位都有
作者: jitaxu1988    时间: 2014-3-27 18:20
应该公司都会有吧,不过我觉得这样更能锻炼你的能力
作者: hechuan1023    时间: 2014-5-8 19:32
这个必须有
作者: 像最初    时间: 2015-3-18 22:11
这个应该每个公司都会加上的.
作者: study001    时间: 2015-4-16 12:3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study001    时间: 2015-4-16 12:3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ywxuxin    时间: 2015-5-14 21:27
会有,岗位说明书不可能包罗万象,突发状况,注上一句是有必要的。
作者: 哈密哈密wl    时间: 2015-5-19 15:47
会加,尤其是职能类的岗位
作者: oliviadior    时间: 2015-5-28 19:00
一般都会有。
作者: 二尕子2007    时间: 2015-6-19 09:38
这句话必须加上去,防止推卸责任。
作者: zhy198711    时间: 2015-8-28 13:17
会的,起到一个补充作用
作者: lizismile    时间: 2015-11-16 17:09
会的,岗位说明书中不可能将本岗位的工作完全概括在内,总会有些临时交代的工作
作者: 明芳Happy    时间: 2015-11-16 21:44
这个问题提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让我们在讨论不必要的事情吗?
作者: stxiaosong    时间: 2015-11-17 00:13
会的,不加对不起自己对不住他人
作者: 1026686998    时间: 2015-12-29 19:44
感谢LZ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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