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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因岗位代理而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sljpn    时间: 2011-8-11 20:59
标题: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因岗位代理而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它同事负责,而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的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确保更大的胜诉机会?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8-12 10:36 编辑 ; q) r' k& i1 _0 b!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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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xinHR    时间: 2011-8-11 22:04
休产假不等于把原工作“休”掉,休假期间可找人代理工作,休完假后再各司其职!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8-11 23:31
回复 1楼 sljpn 的帖子
  H/ n: h& r5 A: W9 a1 J
6 Q2 `, w7 C2 Z4 i. z8 v作为员工来讲,在休假之前,就应该了解清楚自己休假之后,还是否能回到原岗位,那么就需要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休假期间的岗位工作是如何规定的。当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时候,则需要事先和公司取得一致性。这个一致性,从维权的角度来讲,最好形成书面证据!若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明文规定,那么则应该主动向自己的直线上级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自己在休假之前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所做工作在公司流程中的份量如何,被代替之后自己应该如何做?
: a. m7 I/ k& e8 Y# e! k" ]) {: k5 f, ]

* u. E! ?3 n' M! ~作为公司来讲,尤其是HR,对员工休假期间的岗位代理上,应该形成明确的规章制度,让员工看着放心,休的安心,不会因为不明不白而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在制定这份制度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公司哪些岗位属于核心岗位,哪些岗位的替代性属于什么程度,哪些人员的工作业绩达到什么标准才不会被替代,哪些员工不能替代,哪些员工能替代;发生替代的时候,如何处理原岗位人员的安置问题;产生分歧的时候如何协调一致的原则有哪些;哪些岗位什么时间范围内保留,哪些岗位什么时间范围外不予保留。等等。规定清晰,制度公示认可,按照制度执行则可,这样也让员工没有意见。9 [( q# d2 E* w
若是没有制度,产生这样的分歧的时候,应该根据员工的诉求和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规定来灵活性处理,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严格执行的,则按照劳动合同执行;该答应员工诉求的(这点上说明公司已经对其岗位做出了变化),那么就需要答应。% V8 _  v. t/ e% d# N
   
作者: linzi922696    时间: 2011-8-11 23:48
这个问题在每个公司基本都能遇到,我比较赞成常诚版主的观点。员工在休假之前了解清楚,跟自己的上司或者HR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建议,做到最好的沟通。
, o$ w$ i' N9 e* a$ H3 ]4 e本人现在也面临一样的问题~
作者: yc100122    时间: 2011-8-12 07:28
现在问题已出,再谈当初已经没有必要。
& a- n# o+ E0 y* {  v$ t2 ^7 Q! P) C从企业的角度说,为一个人保留一个岗位3个多月,对于某些岗位来说是有困难的。且产假回来还有一年的哺乳期,对于某些岗位来说也是有影响的
4 l; ]% f7 f) b2 `2 r  }! e因此,企业应当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3 {4 e% N5 ^; M$ m! `第一、完善休假制度(不局限于产假),明确员工请假超过多久,企业为保持正常运转,有权对员工岗位进行适度调整,并承诺员工原岗位一旦有空缺,优先考虑调岗员工。- J0 t& m) s8 G+ x% l! i5 ?% u& x
第二、调整岗位的时候,充分考虑员工技能和专业,薪资待遇不得出现明显调低情况。# N: W3 W4 b! G% m% ?
第三、如第一条没做到,那么企业应当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该岗位不得长期空缺且不适用代理。证据包括考勤资料、员工休假期间该岗位完成的任务、该岗位任务的紧急性和重要性、该岗位对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该岗位新人的胜任能力等。同时最好证明休假员工的新岗位有其价值,对于休假员工的专业技能有促进。
7 z$ W& d. U- `: Z" ?总之,员工关系,先礼后兵,制度建设完善了,员工关系就好做了。员工关系专员平时就应该树立这方面意识,多去挖掘制度建设的不足之处,提出合理化建议。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8-12 08:26
      既然被其他人代替了,就说明该岗位或者说职工有可替代性,如果新人在目前的岗位上工作正常的话,我想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老板来说,让职工走人就是很正常的了。
8 f+ B' F/ M# l# f. E* j3 D0 S      如果不能证明职工不能胜任工作,那就只好对她说,因为你的岗位已经有人在干着了,继续履行合同也是不可能的了,公司就给补偿就是了,总之就要花钱,但总得来说,要比再养着职工划算。
作者: xitang    时间: 2011-8-12 09:07
其实,一般正规公司都是在正常时间内让人顶替,但难免有时岗位工作太重要,以致别人兼不了,所以只好招聘专人。但休假者上班照原待遇发放,岗位没了总要做事吧,所以可考虑安排类似工作给其完成,有合适岗位优先调配,若本人不愿意则只好在协商。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8-12 09:18
这个问题是企业该如何做,才能确保更大的胜诉机会?
( _. [/ t! ?( E4 c0 {. ?/ K6 b% n1、如果已经发生了争议,那么没什么好说的了,赔吧,跟员工协商一下,看能否赔少点。
* d/ K* d# H, m2、如果女职工不接受新岗位,可否把已经顶替的其他同事调去负责别的事情,让其原岗位复工。
+ C7 `6 j: m! w/ j' n3、或者让两个人负责一个工作,再额外的添加一些其他工作内容。
$ D0 R6 S  b! ^- Z; I4、预防机制很必要,在休之前就要计划她复工之后的事情,提前与其协商好,甚至可签订一份协议,那么产假回来需要做什么就很自热而然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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