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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又生气了_绝对最后1贴:非婚同居- [打印本页]

作者: 啸天    时间: 2004-2-3 15:31
标题: 又生气了_绝对最后1贴:非婚同居-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很多都市青年一但相爱,首先选择的不是婚姻,而是同居,在他们眼里看重的不是形式,而是爱的结果。如果,经过一段的"试验",觉得两个人真的相爱,或许才会选择婚姻,如果合不来,就各走各的路,来的自如,走的潇洒。   然而,同居的光阴并不都是激情,并不都是甜蜜,期间的苦涩、无奈也另人烦恼。下面是一些朋友对同居的看法,看看他们怎么说:   同居――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   伍先生 我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我和我爱人就是同居了四年后才结婚的。当初我的生意刚开始,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和我一起,没白天没黑夜的,开始怕有时太晚了路上不安全,我每天接送她,两人都觉得麻烦。结婚吧,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想办得隆重点,有气派点,可事业刚开始,条件达不到,商量商量,还是先搬到一起住,几年以后,买了房子,有了车,事业站住脚了,自然就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了。反正是要结婚的,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罢了。   痛在心里   钱小姐 我是为了爱情来到这所郊区中中的。当时只有21岁,他和我同岁。我不到晚婚年龄,他不到结婚年龄。单位不给开证明。我俩就悄悄地住在一起,开始时偷偷摸摸的,晚上住到一起,早上很早他再回他的宿舍。后来时间久了,周围的同事也有知道的,就不太避人了,算是同居了。住到一起,感情上觉得挺满足的。那时年轻,对避孕没什么概念,我先后三次怀孕,每次做人流都要在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比如害怕以后不能生育,害怕手术出问题。有一次手术后没有休息就又去上班了,一站就是两个钟头,课上完后连下讲台的力气都没有了。加上又比较要强,不肯在业务上不如人,时时熬夜备课,一张脸整天都是蜡黄蜡黄的,风一吹就会倒似的。现在我对同居那段日子更是不能想,我难以原谅自己竟做掉了三个孩子。   受伤害的不仅是女方   孙先生 总说同居最受伤害的是女方,不尽然吧。我以前的女友很漂亮,大学毕业,机关干部,我们恋爱两年,她说等我挣到钱后再结婚,就先同居了。我拼命接案子挣钱,后来我接到一个经济案子,标的200多万。当事人很殷勤,约我和女友吃饭,打保龄球。再后来,他的官司我帮他打赢了,可我的女友却变成了他的女友。他给了我10万元做报酬,我清楚10万是我的“女友转让费”。对我来说这10万元我要挣一年,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我觉得这里还有他作为一个胜利者的得意。但那钱我收了,我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他们的观点你同意吗?如果你深爱着一个她(他),你会怎样选择?是同居还是结婚?
作者: 江边一碗水    时间: 2004-2-3 15:56
标题: 这样不错
同居后分开比结婚后分开,手续要容易得多
作者: huyouyou    时间: 2004-2-3 16:25
标题: 形式不同结果一样
结婚同居与非婚同居,只要是感情到了,都是一样的,无非是买票坐车和不买票坐车的区别,其目的就是为了坐车到一个你想要去的地方,不过下车要当心,可有人查票哟!这个查票人不是法律就是道德。
作者: 碧云    时间: 2004-2-3 17:37
标题: 结婚
这样才能达到最大程度的同甘共苦
作者: 啸天    时间: 2004-2-4 09:57
标题: 同意你的说法.
[quote]以下是引用huyouyou在2004-2-3 16:25:15的发言 结婚同居与非婚同居,只要是感情到了,都是一样的,无非是买票坐车和不买票坐车的区别,其目的就是为了坐车到一个你想要去的地方,不过下车要当心,可有人查票哟!这个查票人不是法律就是道德。 **************[/quote] 给你99分.
作者: 狗人    时间: 2004-2-11 20:10
标题: 高兴就好
彼此高兴就好。
作者: 雪中莲    时间: 2004-2-11 21:14
标题: 我建议同居但是不同房
简单的说就是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性生活。 也可以说是异性同居,这样可以适应婚后的生活,又不会因为有了性关系而产生不良后果,比如堕胎啊,或者觉得对不起自己未来的先生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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