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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紧急) [打印本页]

作者: bll    时间: 2004-2-20 12:04
标题: 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紧急)
某上市国企,日常无正规考核。2003年末,对员工进行考核打分,实行强制淘汰。各部门考核得分最末20%人员,进入下一轮考核。下一轮考核由考核小组成员打分,最末几名为淘汰人员。淘汰人员实行待岗,待岗结束考试上岗后的人员,实行所谓社会劳动合同工管理,即常说的劳务工,只交国家强制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不再享受。 ) W0 E2 k( [9 B: _ 6 x% m/ U7 l+ C, B/ Y' j$ d1 [此项规定中没有解除淘汰人员的合同,而在上岗后签定所谓的社会劳动合同。 5 q6 L9 ?, N% [+ g8 Y3 |1 q; k $ u& ]& t7 }% {7 ` 有的淘汰人员工龄已满10年,但在2003年末合同到期,尚未签定新的合同。 ' Z2 T2 {+ s1 w* ^0 @ / _5 y4 j1 m( _2 I1 y3 j( v# K% X请问此规定合不合法,一个单位是否可存在两种不同待遇的合同,违反了哪些相关条款,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 W' w3 A& ]' c3 I1 v
作者: 布丁叔叔    时间: 2009-12-7 15:02
标题: 回复: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紧急)
《劳动法》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内采用“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属于违法解除行为。1 m+ M2 q2 I7 |# U. G 建议仲裁,上诉!
作者: 一个彷徨的人啊    时间: 2010-1-12 16:17
标题: 回复: 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紧急)
我也想了解了解!!!先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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