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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1年前进行工伤鉴定,现辞职应如何补偿?(也有答案) [打印本页]

作者: 洪水的平静    时间: 2011-8-17 22:59
标题: 2011年前进行工伤鉴定,现辞职应如何补偿?(也有答案)
公司一职工在2010年因工受伤,鉴定为7级,现因其个人原因辞职,问公司应如何支付相应的补偿金?2 a4 E$ p$ @0 l% s( A! h' V& E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旧规定应为企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L% I$ y) F* H2 U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这个应该无争议!
: Z& |2 w( G1 E, Z- L7 c; h9 L主要是那个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该是有企业支付还是基金支付?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最后一条又明确说了从2004年开始执行新规定,这是不是说只要是2004年后发生工伤且鉴定等级的,此类人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应由基金支付?
: V  @- o1 P- i9 L% T9 Z- b; H: R但个人理解为是不是还是应该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呢?- \# B/ c) n* b( Q4 R
不知各位同仁在工作中是否遇到过,请帮助!' r3 O: M. 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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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 i% y" f8 W5 d0 m+ R; ^' \$ X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本人持有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伤残等级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工伤保险办理处办理);* Q$ y( m* Y* y( s( X
企业只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u3 a! c2 w3 `2 o! O' C6 P 本帖最后由 洪水的平静 于 2011-8-21 13:06 编辑 3 A" [) ^6 E1 ^: b8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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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8-18 06:58
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因为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新的条例规定了由基金支付医疗补助金,而你所提到的问题正好是在今年要支付这个补助金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8-18 07:58
工伤是发生在2010年,但是工伤员工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实在2011年,所以适用新办法,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至于支付标准每个地方的都不一样,参照你们当地的标准就可以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8-18 08:11
看工伤认定的时间,认定时间在10年的,按照修改前《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时间在11年的,按照修改后的条例。
作者: leng2002    时间: 2011-8-18 09:08
我个人觉得应是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为该员工是在10年评定工伤伤残级别的;如果是11年后认定的由社保基金承担。但是这点仍是存在争议的,官方还是有必要出来做个说明的。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8-19 08:21
应当是按支付的时间为准
作者: 洪水的平静    时间: 2011-8-21 13:03
经与当地工伤保险支付中心联系,确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企业只需承担伤残就业补助金!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8-21 17:37
辞职发生在今年,故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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