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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工资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的精灵    时间: 2004-3-8 13:27
标题: 关于工资
劳动法规定在员工工资中企业可以代扣代缴的项目只有: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但也有规定工资中不许扣除未经员工认可的费用。现在我们公司中存在这种问题,我们公司的员工过失罚款(是经过员工签字认可的)是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的,我们这样做合法吗?
作者: jessie_siyu    时间: 2004-3-8 15:19
标题: 我以前的公司也有
我以前的公司像迟到扣款以及损坏公物等,都是直接从工资扣除的。我做工资时,连过失单也没看见呢。
作者: 菜園小虫    时间: 2004-3-9 09:28
标题: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的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的﹐什么事情都從工資中扣除﹐罰款了﹑搭乘班車費﹐電話超出部分﹐5s扣款等等我真不知道這樣做合不合法?
作者: 闵文    时间: 2004-4-16 10:04
标题: 必须先让员工知道
但劳动法也管不了
作者: 香芋    时间: 2004-4-17 12:07
标题: 不可以这样的
员工出现违反公司制度的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定要有凭有据,不可随意开罚单,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罚款权限,要经过核实确定,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字通过才行或其它相关领导的签署才行。(必须要有奖惩罚管理明确规定,要公开,公正,公平。
作者: 月儿月    时间: 2004-4-29 17:14
标题: 这种现象我们公司也有的
我们就是在工资里直接奖励和惩罚的
作者: Jaly970683    时间: 2004-4-30 09:25
标题: 这样做没问题
因为公司有权利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员工也认可这样的处罚。如果他不从工资里扣除,那你就要交现金!结果是一样的。* q+ R! g# W X! q! E" b% T 我们应该注重结果,而不要太在意那些无谓的过程。只要是罚款本身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员工也已经签字。以哪种方式扣除并不重要。
作者: 淘妈妈    时间: 2004-4-30 09:28
标题: 这样做激励效果不好
奖和罚都是激励手段,这样从工资中直接加或减效果是不好的。就激励本身而言,根本宗旨是要效果。而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对效果会产生影响。
作者: 余小渔    时间: 2004-4-30 13:28
标题: 我们也是
直接在公司中扣除的
作者: 宝哥    时间: 2004-5-6 15:32
标题: 很多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很多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作者: 会笑的苹果    时间: 2004-5-12 19:16
标题: 直接从工资中扣
既然员工都签字认可了,可以从工资中扣除,收现金很困难
作者: 快乐的精灵    时间: 2004-5-13 10:16
标题: 非常合理的建议
[quote]以下是引用香芋在2004-4-17 12:07:13的发言 ^, Z" I9 h9 W9 o( f员工出现违反公司制度的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定要有凭有据,不可随意开罚单,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罚款权限,要经过核实确定,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字通过才行或其它相关领导的签署才行。(必须要有奖惩罚管理明确规定,要公开,公正,公平。, P0 E8 C, t4 [# B: v **************[/quote] ! t o+ Y; t1 O/ h5 ~% v- J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我很想知道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谢谢你
作者: 快乐的精灵    时间: 2004-5-13 10:21
标题: 是否合法
[quote]以下是引用Jaly970683在2004-4-30 9:25:26的发言 5 I- x! Y B, B/ Z0 j+ t6 _1 g因为公司有权利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员工也认可这样的处罚。如果他不从工资里扣除,那你就要交现金!结果是一样的。, S$ R6 I0 o- a3 t ? 我们应该注重结果,而不要太在意那些无谓的过程。只要是罚款本身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员工也已经签字。以哪种方式扣除并不重要。% s1 i$ f- X, P; f* D" c b! W **************[/quote]! F$ b }' ~' |8 L+ W 结果固然重要,但我觉得人力资源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恰当的把握国家相关政策,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施,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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