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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晚育对男方年龄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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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nyideren
时间:
2011-8-23 09:13
标题:
晚育对男方年龄有要求吗?
晚育对男方年龄有要求吗?
现公司一男同事,今年24周岁,他老婆26周岁初次生育,不知道公司是否给予男同事陪产假的,有知道的请回答,谢谢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1-8-23 09:22
男同事陪产假不是依据年龄的。
要看当地的规定,比如我们这里,是15天带薪假期。
作者:
没心的洋葱世界
时间:
2011-8-23 13:32
24岁也不算是晚育啊。年龄只是对婚假有区别的。
男职工陪护假是有十天的,但是需要有准生证上、独生子女证、出生证这三个证件才能算带薪假的。
作者:
shanyideren
时间:
2011-8-2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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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陌上雪
的帖子
谢谢,晚育跟晚婚也没有直接关系的,对吗?
作者:
shanyideren
时间:
2011-8-2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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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shanyideren
的帖子
1)那晚育需要以晚婚为前提吗? 2)陪产假不是根据晚育给予男方的吗?如果不是,又是依据什么给予男方陪产假的呢? 3)晚育有没有明确规定男方年龄?
作者:
botecom
时间:
2011-8-23 16:10
相关部门估计想找点事做的时候会要求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1-8-23 23:42
陪产假跟晚育有啥关系呢?不管是否晚育,陪产假应该都有的哦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8-2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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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shanyideren
的帖子
刚看了楼主是江苏的,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 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
护理假十天
。
作者:
shanyideren
时间:
2011-8-24 11:50
回复 shanyideren 的帖子
刚看了楼主是江苏的,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8-24 09:21
谢谢!
作者:
shanyideren
时间:
2011-8-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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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一锋化千羽
的帖子
估计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江苏这边要晚育才有陪产假的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8-24 21:37
对,不管是晚婚晚育,还是早婚早育,陪产假都是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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