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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研究HR法律的朋友协助 [打印本页]

作者: 辛占华    时间: 2011-8-23 16:54
标题: 请研究HR法律的朋友协助
这是一位HR朋友所在公司发生的案例,请各位协助。
现在情况是这样子的:公司里至今5月份到7月份工资仍未发放(包括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离职的一些员工),有员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部门也责令了公司应在822之前将工资发放下去,但是昨天为止公司仍无法发放,现劳动部门给予公司罚款处罚。
现员工想了解的事情是:我们如何让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保障。
问题:
1、现如果不想公司破产,员工应该如何做?
2、若员工去申请仲裁是否一定会令公司破产,若破产,员工能否拿回自己的所有工资(5-8月份)?需要多长时间?
3、若破产或被其他人收购,公司需要走哪些什么程序,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4、其实若被其他人收购,是否原本公司人员仍为公司的在职人员,由新的老板对这些人员进行支付工资,其他不变?
5、因不少人员的工资已进行了调整,请问发放工资时是否按财务部门上交的工资进行发放?还是会根据劳动合同内的工资(调整工资时没有在合同内进行变更只是写了工资调整表)进行发放或者是工资调整表的工资?
6、如果申请法院支付令的话,是否只要公司出面去解释的话,支付令就失效?
7、其他的赔偿问题,如果员工不申请的话,劳动部门应该是实行“民不告,官不理”的政策吧?
8、如果公司里有孕妇,她的产期在11月份左右,那破产的话,她是否与大家一样只能拿到之前拖欠的工资,或者还是要将相关产假的工资也给予支付?

+ C- A7 X$ ~+ F# _; h2 L6 l 本帖最后由 辛占华 于 2011-8-25 09: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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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8-23 18:10
1.如果不想公司破产,员工应该怒力工作,力挽狂澜,为公司挽回残局;
; g8 u9 f# L, _7 M( l4 k2.员工申请仲裁不会成为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只有经验证企业“资不抵债”是才能宣布破产;
' v- s0 h7 X% a, c# }, g$ w3.破产需要企业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其实如果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申请破产也不失为一个转机,以前国企都渴望破产;
8 {* y) J; s1 G( e+ R9 G7 b4.有人愿意收购的话,可以协商员工的去留;
$ H' V4 G- `' `% C( K. k5.工资调整是否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不得随意降低员工工资;5 Z7 Y% K7 p5 Z  a7 H6 n
6.支付令是具有强制性的,除非企业有证据证明“资不抵债”,由法院或当地政府对企业进行强制查封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有限考虑职工利益;
, _4 H5 Q  O5 q% \; \7.企业如果宣布破产,政府会协商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按规定办理,该怎么陪就怎么陪;
6 a5 n2 a, O1 \8.女职工在海韵期间公司是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支付其薪资至产假结束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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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gend    时间: 2011-8-23 18:40
1.如果不想公司破产,应该撤销投诉+ [3 U9 ~' C) K
2.同一楼;如果破产员工是否能拿回工资,取决于企业的资产是否足以支付;' N& W9 @7 ]) _. I* G
3.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递交* `0 z) _2 s, a, e1 E8 s% r
(1)书面破产申请;  
. Q  S3 ], n1 Q(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4 L* D$ N) V& I& v(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3 e1 a. v/ M, C, y* j+ x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 Z: c% q% Z) M) O(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5 j' ~/ J# T4 w8 T! M4 f! j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 A; u  F+ R+ q% M: I. k- r' N8 \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 l3 a( n3 a4 U2 n5 V(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4 I5 Z; m; N& q1 ?  d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8 B8 u1 \/ p7 a6 D: Z8 p(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2 [% ?7 y1 c5 V4 J, @: n3 O: M" u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c* [& u5 u1 n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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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同一楼$ ~+ l6 F) a/ R4 {3 ?

作者: fengqian137    时间: 2011-8-23 20:42
见解深刻
作者: z254240649    时间: 2011-8-24 14:39
求职有风险,入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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