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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否应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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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yiyy
时间:
2011-8-26 09:05
标题:
我是否应该坚持???
我们公司一个员工,入职一个多月了,现在该转正,他的转正日期,我和用人部门有分歧。
情况是这样的,公司规定新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交体检证明,该员工从外地过来,对公司所在地情况不熟悉,也没有亲戚朋友在,所以当时就特许他,入职后一个星期交体检证明,经过一个星期的适应,该员工表现不错,我就催促他交体检证明,他说星期天就去,过了星期天还是没有,催他几次。还是没有交,紧接着,公司就放高温假,我跟他说假期一定去体检,来了交。
假期期间他入职满一个月(我们一般都是一个月就转正),假期结束,上班了,用人部门跟我说该员工该转正了,我告知他需要交了体检证明才能转正,这样,他在两天之后交了体检证明。并且,态度很恶劣,觉得体检没有必要。认为花了冤枉钱。
现在,他的转正日期,我和用人部门有分歧,他们认为应该按他满一个月的日期开始算,我认为是交了体检证明,填写转正申请,领导审批之后算起。用人部门觉得这个理由,推迟他转正,员工会不能接受。
我们两个谁的观点行得通啊 ,我是否应该坚持???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1-8-26 09:28
呵呵!
坐一次沙发
我想贵司一定有一个员工转正的标准或规定,你完全可以按照公司规定操作
作者:
Wangshengxia
时间:
2011-8-26 09:46
我觉得该员工在工作态度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公司要求体检的制度不认可,而且存在故意拖延、不执行的情况。
一个员工如果工作能力很好,但对于自己不认可的公司制度采取抵触行为,也是不可取的。对公司制度不认同,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能以为不执行来抗议!
所以,人力资源部应该和该名员工好好谈一次话,了解下他的一些思想动态,看能否让他真正认识到自己行动的不妥之处。
另外,和用人部门也要好好沟通下这一点,让用人部门也应该意识到员工工作能力之外的一些东西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不然,部门支持他,人力反对他,只会助长员工对人力的反对情绪,导致矛盾扩大。
作者:
wo2wojia
时间:
2011-8-26 10:04
已制度为准,这样主观意识太强,不利于以后开展工作,要是想借此来惩罚他晚交体检报告或是态度不好,那么在转正日期之前就要及时提出严重声明,关乎他自己转正,那时候不重视,你就有理,按制度可以叫他走人,而不至于现在这么被动,可以当个教训,指引以后的工作。
作者:
yiyiyy
时间:
2011-8-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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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Wangshengxia
的帖子
有道理,谢谢。
作者:
yiyiyy
时间:
2011-8-2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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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wo2wojia
的帖子
经你提醒,我也觉得我的主观意识太强,谨记这个教训。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8-26 10:59
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啊!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8-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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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yiyiyy
的帖子
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为准。
作者:
yiyiyy
时间:
2011-8-2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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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HR剑客
的帖子
试用期是一到三个月,但正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一个月就转正了。
作者:
z254240649
时间:
2011-8-26 11:35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是正式入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员工实际表现给予转正批准。
作者:
ping52
时间:
2011-8-26 13:43
劳动合同怎么约定就怎么执行啊,上面肯定有试用期的约定时限的。
作者:
loulan777
时间:
2011-8-26 19:56
体检费用是个根源问题,这个不解决,还会友后续事情的出现。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8-27 18:15
呵呵~~别折腾了,只要人家在你这,到了时间就算转正了,和你们一起商量如何无关。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8-28 00:27
规矩,可以适当的放宽,但是得有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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