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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周工作时间以那个为主 [打印本页]
作者: 孔雀涅槃 时间: 2011-8-31 16:01
标题: 每周工作时间以那个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请问:以哪个为准?是法大还是条例大?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8-31 16:14
我国的法律效力高于条例的效力.
作者: 融化的冰激凌 时间: 2011-8-31 16:27
法大与条例
作者: SZGGXY 时间: 2011-8-31 16:37
法大于条例
作者: 雨下了一夜 时间: 2011-8-31 19:21
当然法大啦
作者: 折柳灞桥 时间: 2011-9-1 15:49
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9-4 18:29
呵呵~~~~中国的事情不要那么教条,有本事实行个44小时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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