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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offer的反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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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9-9 15:13
标题:
offer的反悔案例
刚论坛里有个筒子 问:OFFER体检前发还是体检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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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一个案例 ,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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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入职通知书提前已经发出了,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或者公司暂时又不想录用了,而被录用的人拿到OFFER已经和上家公司办理好了离职手续,那么是否要对此人给予赔偿,依据有吗?要赔偿的话要赔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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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9-9 15:23
个人感觉,offer里如果有关于健康要求的条款的话,应该不需要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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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太正式了。俺这么多年,无论上市的还是小企业,都没遇到过面试成功给offer的。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9-9 15:24
而且,虽然待过的企业,有的有每年一次体检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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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入职体检,从未做过。
作者:
融化的冰激凌
时间:
2011-9-9 15:27
我周围的企业,大企业有Offer。一般企业还真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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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发了,人家也离职了,那是需要赔偿的。有点印象是一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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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待正确答案。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9-9 15:28
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楼主的案例中,该公司向求职者发出了入职通知,同意录用的意思是很明确的,显然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求职者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而一旦小朱承诺同意按录用通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通知的内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由于入职通知已送到了求职者的手中,并且还辞去了原来的工作。该公司如果单方面取消该通知,显然是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所以,求职者可依据入职通知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违约责任。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9-9 15:30
体检这个问题,既要做到入职的人符合要求,又要尽量的节约成本。所以就要在倒数第二轮面试后的小范围候选人中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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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反悔,适用民法调整。具体的看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我不知道具体如何赔偿,但是我知道适用民法调节!呵呵呵!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9-9 15:30
我们有做入职体检。目前确实也碰到这样的事情,体检已经OK了,现在总部要求这个岗位从客户那边跟随过来,也就是不需要招了。我坐在中间,确实有点为难。但还好,不发OL,也提前有告知,在入职体检结束后,才正式通知是否录用。但总的来说,毕竟浪费了体检成本……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9-9 15:33
体检这个问题,既要做到入职的人符合要求,又要尽量的节约成本。所以就要在倒数第二轮面试后的小范围候选人中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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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反悔,适用民法调整。具体的看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我不知道具体如何赔偿,但是我知道适用民法调节!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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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强烈要求你给大家加分!你拿着钱不发浪费名额!加钱又不需要你花钱!呵呵呵!不能光让人给你加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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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9-9 15:35
我必须顶下马克的建议!!!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9-9 16:02
回复
1楼
糖糖2003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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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多少,应该根据入职通知上约定的工资总额确定其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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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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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9日,上海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向王某发出Offer Letter,表示技术公司已决定聘用王某。Offer Letter对试用期、薪资标准等作了说明,并明确技术公司将在王某提供必要的录用资料、做完体检后为其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体格检查不合格,将不能被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包括:传染病、生理缺陷、职业障碍等。2009年8月9日,王某到医院进行了体检。同日,王某向原工作单位提出辞职,一周后原单位同意王某辞职。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表明王某左肾缩小,左肾复发囊肿,左肾复发性结石。技术公司遂以王某体检不合格,不符合体检标准为由,于2010年10月10日正式拒绝录用王某。王某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技术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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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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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王某认为,技术公司聘用通知书明确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为“传染病、生理缺陷、职业障碍”三种,王某左肾囊肿及结石并不属于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因此,应根据Offer Letter上承诺的工资、奖金、津贴费用7400元的标准赔偿自己再就业期间的误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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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技术公司应对王某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按王某在原工作单位的收入每月5000元的标准,认定王某失业及再就业期间的合理损失总额为12500元,技术公司应承担8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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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9-9 16:08
我刚刚在中人网论坛里搜索了下,关于offer有不少的讨论贴的,再次印证了某人发的(
不好意思,记不住了)合理的使用论坛资源,发帖提问前可以先在论坛搜索下,查看已有的资源。嘿嘿不废话了,附上peerless 版主当时的帖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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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amp;highlight=OFFER
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9-9 16:14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amp;highlight=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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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刚刚讨论的帖子,很详细。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9-9 16:20
回复
1楼
糖糖2003
的帖子
+ h* n0 ~' x. t+ l; W# s4 g5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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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见过案例,是成功要到赔偿的。可惜资料是原来公司的书面资料文件,没办法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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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ockcofee
时间:
2011-9-9 16:21
公司发了OFFER后又反悔的,至少应该要给予一个月补偿金吧,作为重新就业的一个补偿
作者:
fycathy
时间:
2011-9-9 17:26
听说某企业就是先出钱让将入职人员体检,顺便也把血也查了,检查报告直接寄送至公司,之后才发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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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除了企业多掏一点钱外,是能避免一些损失啊~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9-9 20:41
该邀请书的内容是否具备了劳动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岗位、工资等,如果具备,则视为合同成立,要给赔偿的
作者:
anonian
时间:
2011-9-11 22:25
这种情况应该是要赔钱的!具体数额就不是特别清楚了
作者:
FollowYourHeart
时间:
2011-9-14 09:59
本帖最后由 FollowYourHeart 于 2011-9-14 09: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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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遇到过一个,给了offer,不过是口头约定的,然后人家也从上一家辞职了,准备过来上班的时候,新单位反悔,他只能自认倒霉,貌似要求赔偿也没用吧,口头约定效力更小了
作者:
yzxcb
时间:
2012-1-21 14:31
谢谢分享,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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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2-1-28 21:43
姐,小小的总结一下,有空的时候…
作者:
hhchenyu00
时间:
2012-2-14 19: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2-4-6 14:11
如有书面通知一般公司都要赔偿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2-4-6 14:59
一般来说,赔偿一个月工资吧!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2-4-6 15:01
作为hr,我们求职时都是愿意拿到offer的,但是作为hr,我们对于求职者,又是否愿意发出offer呢?
作者:
lucklay
时间:
2012-12-27 14:21
学到了很多,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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