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假学历的员工入职以后自己离职却要原公司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吴下阿谋    时间: 2011-9-11 16:46
标题: 假学历的员工入职以后自己离职却要原公司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年初的时候由于接到很多软件实施的项目,需要一些有经验的实施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在招聘的时候,有个应聘的人员,冒充国内211大学毕业的应聘,并且做出来了应聘题目(后来证实,是公司内部有一个与他相类似的员工透露的题目),这个应聘者顺利应聘。该公司以往相类似的员工,应该都是经过两个星期的业务培训以后就派到项目上去了,这个员工也不例外。. ?0 y1 o$ _3 G, b# [+ V

$ ]1 q6 O1 x0 |2 E7 g1 h& u   事情的发展却是:这个员工适应不了项目,被客户要求退回,同时与项目上的同事吵架,后来自由离职了。在离职的时候给他按本科的标准5000元算的工资,按两个月发放,打了欠条。后来经过证实(这个员工仅仅是高中毕业)。
9 s9 A& n& ^+ m. a9 D7 _# S" E: m ; k2 Y+ T9 i* y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入职直接派往现场,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同时这个员工在现场的吃喝都是公司承担,现在该公司可不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公司的相关学历的员工的类似工资发放?8 ?; S  ]. j" L4 p  y$ D

作者: 吴下阿谋    时间: 2011-9-11 16:49
补充一点:这个员工的学历是假的,由于当初入职的时候没有做认证。后来这个员工自己承认了:这个学历就是假的,他自己就说就是来骗工资的。: ]# x+ T- D, Z
现在相关的部门有没有管理这正诚信的呢?
作者: plkj2008    时间: 2011-9-11 18:31
今天看了合同法,由于员工自己造假造成的损失,应由他自己承担,按照人道,我认为只能发放基本工资,原因是他自己不能胜任
作者: 吴下阿谋    时间: 2011-9-12 06:46
但是损失不好举证的。这个是个大问题,唯一能举证的就是假学历。
作者: 菩提虫子    时间: 2011-9-12 10:01
在录用、招聘、签合同的时候是否有书面告知并签字确认过,如果提供的资料有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呢?何况并没有什么公司文件明确的说,高中生就不能承担这个职位。8 E6 J: {" l% l% S& f% E
+ G+ G1 Y/ f$ r& d8 M0 _
另外没有验证员工文凭的真假,这本身也是公司的失误,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5 }! T' n, x! C, a, K( I- {( Z9 t
待遇上,只有同工同酬这一原则,而不是按同学历同酬。公司不签合同的后果,只能是同工同酬。如果不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话,公司还要有惩罚呢,呵呵。
作者: 波斯小猫子    时间: 2011-9-12 14:08
理应签订合同,同时注明相关的责任事项,明确彼此的责任。否则一旦有事,根本无法去举证。学历造假,本身就是一个大错,如果事先签订劳动合同,且注明该责任承担的话,也就不会有这些结果的产生
作者: 波斯小猫子    时间: 2011-9-12 14:11
回复 1楼 吴下阿谋 的帖子' Y/ a  H) Z! ^: b& z) T- f
劳动合同该签订,也该有试用期内的相关规定,最大程度上去做出一定的制约。
3 }9 l9 a4 \; P/ w0 V8 i3 v) g2 Q  W. C$ T3 I( z
   
作者: 波斯小猫子    时间: 2011-9-12 14:12
回复 1楼 吴下阿谋 的帖子
% H& R8 a( Y  G- ~. c- Q9 k' E. A劳动合同该签订,也该有试用期内的相关规定,最大程度上去做出一定的制约。9 Q7 _: a* x& N- l9 I4 v: {

  r8 h$ I) C# y% T1 R   
作者: Jon_CD    时间: 2011-9-12 17:12
劳动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填写资料造假,公司可以无责任开除该员工的条款啊!公司还没追究员工对公司遭受的损害,还想要工资。人事部门要强硬点啊!
作者: jademan    时间: 2011-9-12 23:12
不可以,毕竟劳动合同没有: u  N8 a+ J% A

作者: manmanaimu    时间: 2011-9-13 09:55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1-9-13 10:08
个人观点:
0 o. t% Z4 A- I0 r% T8 J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应放在首位考虑。
% _' y0 l5 A$ B9 M& l. p1 [* k% u其次考虑公私双方是否还有其他权责类协议或证明文件。- l  @+ t: e/ V1 K. T2 V9 j
如果什么都没有,不妨按照相同工作岗位,考虑公司的薪资结构(如学历)标准,核算工资(本案中打了工资欠条,是很不利的,看看欠条具体内容,是否有回旋余地)。如果没有欠条、以往没有给该人发过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还可以试试的。/ a" n' P) `" G1 r# d4 P
最后要思考的:  z5 ^  g8 ^" d) S
1、透露员工录用考核资料的人员要处分;/ [% I, [5 A9 @8 k
2、录用过程要规范(背景调查、合同签订等)。
1 }' p$ `) |5 [3、不妨试着拖下去,或者仲裁(仲裁的结果应该不会更糟)。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9-13 10:12
扣钱吧。
+ o  U$ {3 g5 G8 w
& V* H; r& D+ {. k6 k2 H- ^! i% g造假在先。不过,技术类的岗位都能瞒过去,也够奇怪的。按说,程序员这样的职位,随便出几个算法题就看出水平了。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9-13 12:30

作者: 吴下阿谋    时间: 2011-9-13 13:18
这个案例的难点就是:那个人的确什么都没有做,就是在客户那边混了两个月,如果按高中学历给他发工资,不知道是不是仲裁会倾向于劳动者。
作者: bujishuixian    时间: 2011-9-13 14:03
在入职表的填写中,本人要有声明,如所提供资料和证件系伪造或假的,公司立即无条件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赔偿。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9-13 14:11
回复 1楼 吴下阿谋 的帖子# P) Y  v( U2 Y7 Y2 H9 A
& \& D! G: P' {% x" Q
如果公司能够证实他的学历是虚假的(有真凭实据),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关系,无需支付1分钱。PS:看合同法39条第五款。
& F# d: m5 b* w6 y6 m这里所指的虚假、欺诈,学历、身份证、资格证等等硬件的,仲裁会支持企业;而婚姻、生育状况等涉及私人问题的,不受此保护。用的时候注意。5 O7 @  [) }! p8 Y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9-13 14:41
公司没签合同,应聘表格应该有填吧,一般入职表格上面都有注明一条,本人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追究因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9-13 14:55
这个问题建议分两个层次来讨论:
- R5 k7 D8 }  W3 J9 L& S( F1.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雇佣员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b* A" K; G9 i( R, m: V
2.假学历欺骗问题:认定欺骗事实、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岗位任职要求。
作者: 骑猪嗷嗷飞    时间: 2011-9-13 15:07
您的合同未签订,入职流程不规范,公司规章对此种行为也没有详细规定,工资也是口头约定吗?个人愚见:可以按高中学历的工资待遇先进行发放,试探试探该员工的反应。
作者: zjzhuzjzhu    时间: 2011-9-13 15:52
个人认为,企业招聘失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 j2 V9 ?' R' U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仲裁,企业还要支付一个月的双倍薪资,因此仲裁反而不利于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未签订合同不支付双倍薪资,仲裁不予支持的。即使员工信息虚假,只能做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力证据,并不能成为减薪或拒付薪资的理由。因此,只能按入职时约定薪资或该员工岗位最低工资予以支付。至于给企业造成损失,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也不能成为减薪扣薪的理由。0 L5 a- o3 m, _+ N- e

作者: anonian    时间: 2011-9-13 20:58
双方一笔一笔算么3 G3 X9 W" }: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付双倍工资8 i) j$ R1 Z$ l/ C; d: ?3 \1 t
2、依照真实学历支付工资
' W: J; N0 V# m: N! v3、随后出具招聘条件证明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杰威尔    时间: 2011-9-13 21:47
回复 13楼 hr163mail 的帖子
; j6 _3 `' ]; f2 O" C1 u* |5 k3 Q! Y
公司内部不是有人透露题目了嘛?
! A! A, R$ {9 k" |. J   
作者: 不会飞的猫    时间: 2011-9-14 07:19
首先,员工工作在前,发现学历造假在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一般的劳动合同上约定,都是若发现劳动者的应聘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当初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企业在控制错位招聘成本中,应加强背景调查和学历证明鉴定方面工作的力度。
作者: 千雨千寻    时间: 2011-9-14 09:02
学习啦!单位首先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失误和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再谈该员工应该承担的责任,做好思想准备吧,如果不能协商,只能仲裁,单位肯定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啊。
作者: 吴下阿谋    时间: 2011-9-14 10:00
看来法院的判决是有些问题!
作者: sunnymay    时间: 2011-9-14 11:17
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是不行的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1-9-14 11:44
千雨千寻 发表于 2011-9-14 09:02
+ E) O& X% L# T学习啦!单位首先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失误和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再谈该员工应该承担的责任,做好思想准备吧 ...
1 `& n1 i2 J) ?
仲裁不一定要付代价。
作者: 小沙果    时间: 2011-9-14 13:04
这个涉及到面试中知情权利的行使:首先对于学历等的资料,劳动者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因此公司应当主动提出了解;而且,应该请劳动者提交信息登记表并且签字,确认信息均为真实,并注明,对提供虚假信息承担法律后果,若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予补偿。
2 u2 P$ f. V. j: a8 Y: n( l而案例中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执行这一项,于是在仲裁中一定处于劣势地位的。因为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负有举证责任,而该公司不能提供。
作者: cindy20110729    时间: 2011-9-14 14:03
他当初应聘时的简历还有没有?; l5 W$ \7 ^4 h7 Y; B* V, G' P
该公司是否有他应聘时说自己是211本科的证明?3 }: F% ^% L. m! w. h5 @0 j
欠条上有没有注明是“本科标准”?
/ v) C, u9 t6 ?4 ^" B9 X现在是否有确凿的假学历的证据?
, @8 ], D" N7 J! q这么个技术岗位,怎么可以不看学历证明呢,这个真的是太失误了。/ i" _: [' p4 }+ X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9-14 14:18
公司的人力资源何在?( L4 B# j4 W. y+ P9 _
建议:一分钱不给,打完官司再给,让老板知道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