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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关于女性产假的问题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weetwendy    时间: 2011-9-16 15:07
标题: 求关于女性产假的问题吗
本帖最后由 yinger_72 于 2011-9-16 22:04 编辑

可以分享下女性在怀孕期可以享受的福利吗?谢谢了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9-16 15:20
不知你特指哪方面的呢?
作者: 孙钰稞    时间: 2011-9-16 15:27
    很多职业女性害怕因为怀孕失去目前的工作或职位,于是迟迟不敢踏出“孕育下一代”的脚步。确实,对于绝大多数的职业女性来说,怀孕会对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产假又会中断工作,这些都可能让她们面临新的经济压力或就业压力。其实,只要准妈妈们保护好自己,了解自己在怀孕时应享有的权利和福利,就可以轻松、安心地生宝宝。

    孕产妇

    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我国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工资分配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条例》同时对怀孕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作出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持绿卡职工

    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凡是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都能和拥有北京户口的职工一样,享受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两部分,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用掏钱。

    按照规定,夫妇一方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男职工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照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加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也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例如一女职工月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对于非北京市户口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给予支付。

    孕产妇

    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一种是怀孕解雇,又分依约定解雇和未依约定解雇两种情况,前者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未依约定解雇,则是指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自行解雇怀孕妇女。另一种是产后解雇,是指妇女在产后回到工作单位后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孕产妇

    单位性质不一样待遇不同

    除了国家法律赋予怀孕女性的权利外,很多单位也会出台人性化的措施和福利,让孕期的职业女性更加觉得贴心。当然,在单位与单位之间,福利措施也会千差万别。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私企的女职工以及部分企业代表。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9-16 15:28
怀孕期间休产假的几个月,正常领取工资,而且生小孩的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
产后还有哺乳假等等,算不算福利呢?
男人可没有,只有个陪产假。。。。。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9-16 15:32
各项福利照常,主要是还得有一些额外的福利补贴,体现公司的人性关怀!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1-9-16 16:19
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双胞胎多加15天。多胞胎没多一胎加15天。破腹产加15天,有助产手术的加7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作者: sweetwendy    时间: 2011-9-16 16:40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9-16 15:20
不知你特指哪方面的呢?

你所知道的都可以说
作者: sweetwendy    时间: 2011-9-16 16:41
孙钰稞 发表于 2011-9-16 15:27
很多职业女性害怕因为怀孕失去目前的工作或职位,于是迟迟不敢踏出“孕育下一代”的脚步。确实,对于绝 ...

谢谢 很详细
作者: sweetwendy    时间: 2011-9-16 16:42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9-16 15:28
怀孕期间休产假的几个月,正常领取工资,而且生小孩的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
产后还有哺乳假等等,算不算福利 ...

男的也是有那个什么费可以报销的 只是会比女的少点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9-16 16:55
内容好多 看看吧

    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3、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4、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作者: 小星语    时间: 2011-9-16 21:16
女性怀孕期间可享受带薪产检假,如果生育保险已缴满一年者,生产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与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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