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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聘人事专员,额外多付2月工资,以什么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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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wapaomo
时间:
2004-6-1 16:16
标题:
解聘人事专员,额外多付2月工资,以什么名义?
我公司先要和上海大一位人事专员解除合同,此人提出除了国家规定的补偿金外,应再多付给2月的工资做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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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同意了,但希望我找个不可复制的理由来给他这额外2月的工资.因为怕其他员工知道了.
E. v: y) y0 Q/ p" q
请大家出个主意,以什么名义好了.
3 X+ ]3 E) m. _0 b* |5 n# g
作者:
撒就可了的发是了发
时间:
2004-6-1 20:52
标题:
re
可以用“特别奖励”这个名义来表彰他对公司的贡献
作者:
一滴清爽的甘露
时间:
2004-6-2 10:40
标题:
我的建议!
多简单的事情啊,可以给他包销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餐饮费等等!
作者:
泥妮
时间:
2004-6-3 09:26
标题:
权当工作奖励
2个月工资权当工作奖励。。。
作者:
杨英
时间:
2004-6-3 10:12
标题:
算是贡献奖吧
好歹人家也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又是做人事工作的,奖励一下也无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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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老师
时间:
2004-6-3 11:18
标题:
特别贡献奖
填个特别贡献奖,要领导签个字不就行了。
作者:
碧珅
时间:
2004-6-3 11:30
标题:
这样应该没有话说
2月工资做工作绩效奖。感谢他对公司一直以来的贡献,对他本人的以前工作的一个肯定。
作者:
爱人同志
时间:
2004-6-3 12:21
标题:
!
领导想给什么名目都可以.
作者:
爱你十分泪七分
时间:
2004-6-3 12:49
标题:
特殊奖金
就是叫奖金就可以了,不要叫工资!
作者:
闲风捉影
时间:
2004-6-3 12:59
标题:
保密费用
对公司人事情况保密的费用
作者:
慧缘居士
时间:
2004-6-3 13:55
标题:
有这个规定吗
有不可复制的法律条文吗。
6 X# K- o9 h" X, q, w, p
楼下的观点可行。
作者:
kuaile
时间:
2004-6-3 14:45
标题:
如此理由
其实领导写个“以打造公司软环境、拓展业务、联络感情为由发放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部门肯定是无条件执行。
作者:
xitang
时间:
2004-6-3 15:00
标题:
领导说了算
所以很容易找个理由的。
作者:
小月1
时间:
2004-6-3 15:05
标题:
保密费及各种补贴
还有什么贡献奖之类的
! B8 [: P/ n1 G: c
名目很多
$ W6 B2 ~& a( Q8 C% e5 Q, I2 t4 E2 z
反正是创造出来的嘛
6 F: P) g' s s2 e! b8 I, V w
只要合理就行了
作者:
可以
时间:
2004-6-3 15:48
标题:
一样
不知这个人的工作表现如何?如果不好,什么样的理由有一天都会给某些员工口舌,所以所有的主意都是一样的。如果好,什么样的理由都可以理解。
作者:
liio
时间:
2004-6-3 16:16
标题:
为什么要多付给两个月的工资呀!1
实际情况是什么呀?是不是法律有规定还是领导愿意呀!
作者:
山峰仞
时间:
2004-6-3 16:33
标题:
re
领导同意发奖金呗。
作者:
伯乐日
时间:
2004-6-3 17:13
标题:
特殊贡献的奖励
如果他曾经在公司工作中的某一项特殊贡献的特殊奖励,但不要说是两个月的工资,只是把奖金额与两个月的工资相等即可。要有书面的材料,公布在公司,并存档。
作者:
frances520
时间:
2004-6-3 17:44
标题:
领导的名义
我觉得还是以领导同意发放为理由比较合适!
作者:
巩灿
时间:
2004-6-3 21:06
标题:
我的观点
以突出贡献的名义。
作者:
狗旦
时间:
2004-6-4 09:33
标题:
自在人心
有写人该给的,不管以什么名义,其他人不会有什么异议,不该给的,哪怕你给的名义冠冕堂皇,其他的员工还是议论纷纷,甚至以此提出质疑。其实,很多事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因此,如果公司决定要给,就不必在乎什么名义,那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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