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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育保险金到底怎么算 [打印本页]

作者: 393677526    时间: 2011-9-26 08:22
标题: 生育保险金到底怎么算
本帖最后由 yinger_72 于 2011-9-26 21:25 编辑

我老婆在一家外企上班,今年5月刚生完宝宝,是剖腹产的,而且属于晚育的标准。我们这边社保部门规定像这种情况是有4.5个月的产假的,生育金都是依照这个标准来算的,可是她们公司规定只有4个月的产假,现在我老婆已经去上班了,心里很是憋屈啊。大伙给我分析分析啊,这个到底怎么办啊


作者: ping52    时间: 2011-9-26 08:40
产假根据不同的地方是有不同的政策的,产假是法定的,跟公司的规定没有关系,公司如有这样跟地方法律法规冲突的,可以申请仲裁,不过按照中国国情这样子的基本上就做好离职准备了吧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9-26 09:35
晚育产假有4.5个月??好福利啊!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9-26 09:48
剖宫是105天啊!
作者: 小艾yaya    时间: 2011-9-26 10:26
坐等答案
作者: 393677526    时间: 2011-9-26 10:40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9-26 09:48
剖宫是105天啊!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晚育增加一个月的啊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1-9-26 10:43
学习了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1-9-26 10:54
先了解好当地的政策,再找HR部门沟通
不行再通过仲裁,女职工哺乳期除非严重违纪,一般不会面临失业问题。
作者: chen405486    时间: 2011-9-27 08:29
剖腹产是没有15天,自然产才有15天!我了解到是这样
再说自然产对孩子有利。呵呵。
作者: lanfine2005    时间: 2011-9-27 13:22
公司规定也得按当地法规来
作者: 子非鱼jane    时间: 2011-9-27 15:27
我一直以为既然是法定的,那每个地方政策是一样的吧
有些公司是不按法定的走,员工也都默认了
作者: 子非鱼jane    时间: 2011-9-27 15:35
女职工生育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如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时,在法定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
在企业具体规定。

     3、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
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八条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省计划生育规定,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标准按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生育
津贴的50%发给。


作者: pengcaimi    时间: 2011-9-27 15:35
怎样的才符合生二胎的标准呢?生二胎是不是也一样有这些福利的啊?

作者: pengcaimi    时间: 2011-9-27 15:36
晚育的原来有这么多好处啊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9-27 15:48
我以前公司的一个牛人,休了6个月的产假。。。。。
作者: 393677526    时间: 2011-9-27 15:50
pengcaimi 发表于 2011-9-27 15:35
怎样的才符合生二胎的标准呢?生二胎是不是也一样有这些福利的啊?

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作者: ivy-g    时间: 2011-9-27 17:18
说句老实话,如果还想做的话,而且觉得公司其他方面还可以,不愿意走人的话,就先当作不知道,留着到最后和公司SAY GOODBYE 结账的时候再讨回来比较好点,因为这家公司的制度并非针对某一个人的,所以没必要现在出头
作者: moxieangel    时间: 2011-10-11 13:47
产假是按照国家规定来休的,如果身体不适需要提前待产可休病假,病假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来,超过规定部门可以安排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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