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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延长? [打印本页]

作者: HRZENGq    时间: 2011-9-29 10:22
标题: 试用期延长?
如果与员工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3个月快到期时仍难以确定该员工能完全胜任,是否可延长试用期至5个月?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9-29 10:28
可以,丹药做到不会被认定约定两次试用期,还要跟员工协商、沟通、同意、设置是从新签订合同等等的操作和措施,非常的麻烦。! |" l) H( F* r8 g
既然都签3年的合同了,法律赋予我们签3-6个月的试用期,我们为什么要定3个月呢?定6个月,其中3个月时候考核一次,达标的可以提前转正。这样效果就不一样了~~
作者: 于嫣然    时间: 2011-9-29 10:33
依法是不可以,不过要看你怎么处理。
. }. L3 r+ X8 W8 i前期刚处理过类似的问题。我们当初是要求部门先拿出他不完全胜任工作的证据,然后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和他私下谈话,之后员工自愿接受试用期延长(合同重签,更改试用期为6个月)。
作者: jiajialili    时间: 2011-9-29 10:40
我公司是这样操作的,和员工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写试用期为5个月,一般员工都会同意
作者: liulei01    时间: 2011-9-29 10:51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f+ Z) D- x& T7 a9 `* v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D* o# i4 w+ m( C上面几位前辈的建议有可操作性,但是要小心员工留下证据,证明和同一家公司签过两次合同,风险很大!
作者: xuemox    时间: 2011-9-2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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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水    时间: 2011-9-29 11:04
同意楼上意见,重签合同.
作者: zhanglei615    时间: 2011-9-29 11:35
学习学习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9-29 12:48
综上,协商,重签合同,注意不要留下对公司不利的证据。。
作者: lotus102230    时间: 2011-9-29 13:59
liulei01 发表于 2011-9-29 10:51
* w4 h7 _2 C. m7 A: V+ g; E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
* _- O& y& V% s& n) f5 w& Z2 A  V1 R
这个提醒非常好,如果重新签订那可就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至于第三次可就是按无固定期限算了
作者: 小伊子    时间: 2011-9-29 14:22
可以的,原则和员工协商,双方同意延续试用期就行了,不超过6个月
作者: liulei01    时间: 2011-9-29 14:43
sz201073 发表于 2011-9-29 14:33 ' n: k/ G/ X& [7 W( `2 ^
重新签定的时候要求员工交回原来的合同,并销毁,即便他留有复印件,在没有原件的佐证下效力也不大的. ...

0 h* s; Y; e. Q1 Z( j# l8 ^( ^  m* T7 z1、员工会不会留下影音资料?* ~# j' B& Q) N% ?3 J
2、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虽然我没有原件,但是我有复印件,上面有公司章和法人章,作为企业就要证明这个是伪造的,你觉得你的胜算有多大?
作者: hzqlxls    时间: 2011-9-29 16:20
法律上不允许做的,建议不要冒这个风险。
+ `2 S3 H; v. ?9 T7 o4 @! I万一员工留下证据,公司就很被动了。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1-9-29 23:56
那就换个角度,由员工自己写申请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1-10-1 18:23
楼上的主意不错,但个人觉得如果真有什么问题的话,员工自己写的申请延长试用期的书面申请让人觉得有被 企业逼迫之嫌疑! @) j: p: M# W5 H  D+ k- Y6 {

( Z2 u* j$ @0 U8 B+ \' c6 l- c个人觉得,企业应该跟员工协商,将原合同收回,并变更为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合同
+ q8 W8 s  u7 _+ _  m. y1 L其次,公司应吸取此次的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合同中3年以上的合同期限,试用期为六个月(但是企业制度中可以写明,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试用期可提到到三个月转正,员工可提前申请)----如此既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又减少了员工觉得试用期太长的某些顾虑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10-2 16:39
lotus102230 发表于 2011-9-29 13:59
' s) r5 @4 U! o4 Z, l这个提醒非常好,如果重新签订那可就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至于第三次可就是按无固定期限算了 ...

! ?8 W6 ]3 j, k8 i: f6 }+ V9 ]楼上的协议变更方法很好,这样在原来协议基础上变更的,还是第一次劳动合同。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10-5 10:33
呵呵··只要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就行。
作者: lzl888    时间: 2011-10-5 10:59
风险有点大 ,但是一般与员工商量下就行
作者: searcher555    时间: 2011-11-2 15:07
现在公司都是与候选人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超过2个月的,员工一般都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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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8 |1 X$ l# F9 g4 I/ c8 e) W! L结果就是部门总监常常要处理试用期快到了,不确认是否符合要求,要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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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R- H4 ^4 f9 p' ^5 n5 Q- m- G现在都是与员工协商,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延长试用期。4 N# z7 Y% e6 r# Z8 b

1 Q) h* p7 G, i5 Q6 \& w! U这样风险大吗?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1-3 09:22
可以,但要与当事员工协商一致,同时要变更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的约定。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12-16 15:07
其实想想试用期和转正期有什么区别呢?工资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保险都要交。所以也可以让员工转正,但同时只拿试用期的工资,反正同工不同酬也没证据
作者: yzxcb    时间: 2011-12-16 15:14
赞成5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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